是尔准西姆,成为南诏剑神后,首次面对死亡。
那一天,冷月初升,玄月如钩。
听,南疆山麓之间的细碎之感。
闻,诏宫四野那诡异的簌簌声。
问,千万年云烟过眼,谁能够长胜不输?
月光下,二人两剑。
彼此间,没有任何动作,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他们二人。
一阵凉风吹过,浮云开始遮掩,月儿忽明忽暗。
不一会,便没了一丝月光。
黑暗中,似乎有无数蠕动的生物贴地而来,口器中发出诡异的咝咝声。
两人,就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听声辨位,谁都没有动。
那是一种,默契。
特殊的默契。
来自顶尖剑客之间独有的语言
——等
等待对方,率先出现破绽。
等一个,可以破局的契机。
二人的右手,都死死按着剑柄。
心中彼此明白,剑,不出则已,一出必有高下!
既分胜负,也决生死。
可他们,为何要等?
因为,无论是南诏的剑神,还是大唐的剑圣,在双方摆出架势的那一刹间,他们就陷入了僵局。
或者说一个死循环。
此时此刻,假如有活人,能有幸观瞻二人的对决,会霍然发现:
两人的身体上,好似都发生了变化。
大唐剑圣这边,本来是一个紫黑国字脸膛,长髯及胸,浓眉虎目,双臂肌肉虬结的关西大汉,却忽然,出现了一件奇事:
那就是,他浑身的毛发,急速成长。
未及片刻,已密密麻麻的覆盖全身。
他的背部和体侧,赫然长出了许多柳叶状的横列黑色窄条纹,额前有一个“王”字形的斑纹......
再过片刻,大唐的剑圣,已经具象化为了一只吊睛白额神虎。
如同传说中的西方圣兽——白虎一样,拥有神灵一样的翅膀
作为战伐之神,它的身体厚实而完美,如同他那毫无破绽的剑技。
它背肌和前肢上强劲的虎爪起起伏伏,却又是那样的平稳宁静,看起来就像是在森林中漫步一样。
只是——那不时缩回的爪鞘以及虎口中含着的竞星神剑
无不警示着:
但凡猎物露有一丝的破绽,就会被瞬间秒杀!
而南诏剑神那边,也发生了极为诡异的变化:
他的身体,剧烈抖动着,身形开始暴长,长到一定长处,皮肤又生出许多青色的鳞片,共计八十一鳞。
他的口旁,逐渐生出须髯,颔下含有明珠,喉下有逆鳞,头上有博山。
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
那一刹间,南诏剑神,似乎化身成了一条——盘屈交结在绛幽神剑之上的龙
盘龙!
“嗷!呜——”
南诏皇宫内,不知是否是幻觉,两声悠长啸声,好似长空虎啸,又如龙吟瀚宇,直欲摇动天地,穿山裂石!
这是具象化的世界。
也是二人第一次踏入剑之领域。
可在现实中的二人,却依旧没有动作。
就在双方凝神不动,陷入僵局之时候,尔准西姆忽感脚上,有冰凉的触感一掠而过。
那是,蛇。
毒蛇!
南疆地处西南,湿润潮湿的环境,适合多种毒蛇的生长,本也并不稀奇。
加之绛幽剑本身乃是蛊身圣童的躯体所铸,更易吸引蛊虫毒蛇。
是以,毒蛇率先爬上南诏剑神的身体,也就不奇怪了。
可问题也随之出现了。
这可是对决,还是势均力敌的较量。
绛幽剑招致蛇虫毒物的特殊属性,在这时,非但没有发挥助力,反而对南诏剑神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要知道,绝顶高手之间,本就不相伯仲。
更仿论此生死攸关之际,任何微小的变数,都有可能左右战局的走向。
果然,那一瞬间,
“猛虎!”动了。
只见,来自大唐的剑圣,拔地而起,一剑挥出,势如惊雷,快如闪电。
其实,从毒蛇爬上脚踝的一瞬间,尔准西姆心里便明白,对方绝不会放过这个契机。
毕竟,换作是他,也会那么干的。
而且,这一击,必尽平生之力!
那是一种瞬杀。
他未必能避开。
也不一定能接得下。
此战,他失先手,败亡的概率极大。
他虽无惧死亡,却也不想就此认输。
何况,他曾是诏王侍卫。
这里又是南诏皇宫,他乃主场作战,有天然的地理优势。
胜负之道,犹未可知。
而且,蛇的存在,对敌来说,是个契机。
对己方来说,同样也是个机会。
换句话说,蛇其实也是破局的关键。
只要对方先动了,他也有一半的机会杀死对方。
念及于此,南诏的剑神,反而平静了下来。
既来之,则安之。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是先发制人,还是后发制于人。
不到最后,无人能料。
尔准西姆缓缓阖上目,仿佛看到了一团火光,大地似乎也微微颤哆着。
火光中,一头吊睛白额神虎缓缓朝他扑了过来。
额上‘王’字散发出红光贲腾着,似要喷涌出来一般。
虎口中,赫然含着一把剑。
一把厚重却又无比锋利的剑。
那是,侵略如火的,竞星剑。
咻——
破空之风乍起。
竞星剑气疾到。
那一瞬间,
尔准西姆避无可避。
可南诏的剑神,却依旧没有动。
他非但没动,甚至还全身心地放空了自我。
他在等,他不急。
即便着急,那也是对面急。
就像平常那样,就算不慎被对手杀死。可只需一小会,他也能再次站起来,看着对手一脸错愕的眼神后,再将其反杀!
是以,越接近死亡,他反而愈发的轻松。
越无惧死亡,他的剑技将愈发趋于完美。
他就站在那儿,一个人,很沉默,如同星空下那寂静的流水一般。
他的腰畔插着绛幽,一把剑,静如未出阁的少女,不动如山。
近了,
更近了。
“滴答”,宫阙的房檐上,一滴水珠,不合时宜地滴了下来,落入青色的石板之上,渗入地板的缝隙之中,显出一种特殊的清静之感来。
整个世界,好像突然安静了下来。
连猛虎下山的势头,好似也减了一减,缓了一缓,慢了一慢。
也就在这个刹间,南诏剑神的嘴角,忽然起了笑容。
他知道,
时机到了。
铮得一响。
剑芒一闪。
绛幽已出鞘,与竞星在寂静的夜空中交汇在一起.........
‘蓬’地一声,南诏剑神的整个身体,撞在宫阙的石柱上,石柱刹间碎裂,沙尘簌簌而下,散落在他肩头,顿时呛咳不已,历久方休。
然后,他,收剑,转身,离开,一气呵成,没有回头。
他无需去验证对手的生死。
因为,从两剑交汇的刹间,南诏剑神心里便明白:
绛幽已胜竞星。
毕竟,一个面对生死,会产生犹豫的剑客,是绝无可能,战胜的了他的。
果然,等郑买嗣带着大队士兵进入南诏皇宫时,留在宫殿里的,是一地的脑浆、肠子与脏器,鲜血染红了大殿......
而那位来自大唐的剑圣,则被人发现——其连剑带人,都给活活劈成了两截,死状极惨
也就在那一天,尔准西姆领悟了:
胜负,往往只在人的一念之间。
而犹豫,只会败北。
世事变幻无常,
人生成败交替........
虽说南诏的剑神,赢得了决战,
但败者的尔准却再度失去一切。
没有了精神上的寄托。
他,
就只能,
是这世间的一个游魂,
一具没有思想的行尸。
在世间游荡了五十年后,尔准西姆回到了曾经的故乡。
期间,陪伴他的,只有神剑绛幽。
这时,在苗疆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早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当年,郑买嗣灭亡南诏,在羊苴咩城自立为帝,建立了大长和国。
可这宝座的屁股还没坐热,仅仅二十六年后,权臣杨干贞便诛杀郑氏一族,灭亡了大长和国,次年便建立了大义宁国,年号兴圣。
当然,杨干贞也就过了一把皇帝的瘾,就被弟弟杨诏废黜。
七年后,后晋通海节度使段思平联合洱海地区贵族高方、董伽罗灭大义宁国,继续定都羊苴咩城,国号“大理”,并持续至今。
不过,无论谁当皇帝,对尔准西姆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
人生百年,冢中枯骨而已。
而当国家灭亡后,又有谁能记得?
尔准西姆并不理解,也不想明白。
虽然,他每天依旧练着剑技,可心中,却早已没有了挥剑的欲望。
他来到当年被战火毁灭的家乡,却惊讶的发现,这片土地的香火,似乎再次旺盛了起来。
询问村民后才得知,他们是当年云贵高原一带的原住民,为了躲避战乱,全族迁徙于此,定居了下来。
也就在那天以后,他,尔准西姆,就在村寨的附近,住下了。
起初,村民们其实是不愿他一个外人住下的。
所有人看到他,不是避开,就是躲得远远的。
毕竟,这村里的大部分青壮年,都被征调去战场了,留下的,尽是些老弱妇孺。
而面对这个带把长剑,衣服破烂的男人,眼神冷漠的男人。
大家是畏惧的,排斥的,甚至是嫌弃的。
可是,尔准西姆并不在乎,他依旧我行我素。
对于当地熟门熟路的他,多次采用自己的方式,帮助着这个寨的村民们。
比如,什么季节,本地田里种植什么作物,长得最好。
再比如,制作小水车,灌溉良田,并在田中饲养他最爱的稻花鱼。
还有,采集山里的草药,做成香袋,苗疆的蛇蚁蚊虫皆不敢靠近。m.xiumb.com
甚至,他还在村外,偷偷打退了猛兽的进攻,阻止了苗疆鬼师的侵扰。
久而久之,村民们觉得,眼前这个带着把破剑的古怪男人,并不是坏人,也纷纷接纳了他。
甚至,还把他安排在了一户父母双亡的姐弟家中,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成为他们的继父。
当然,对于这个冷漠到怪异的男人,村民们的心中,始终保持一份敬而远之的尊重。
不过,对于南诏剑神来说,能得到这个待遇,已经是他想都不敢想的奢望。
对他来说,那段日子,虽说短暂,却也是他人生中,最为快乐的一段时光。
因为,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南诏剑神,再次想起了,他,曾经是个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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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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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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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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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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