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紫塞秋风杨霆风谭叙>第一百三十三章 易水诀·惊蛰
  当一个人拥有了绝世武功,那么,他总想找人比试比试。

  当一个人握有了权力时,那么,他总想将这个权力施于他人。

  小官小吏,豪侠百姓尚且如此,更何况国之重臣,封疆大吏?

  只不过,能量小的人,翻不起什么风浪。

  可手握大权之人,一言一行往往可让千万人受其利害。

  一句话,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说到利器。

  那么刀,是不是一种利器?

  答案,当然是。

  非但是,而且,当一个人手里握着一把刀,那么,他总想砍点什么。

  刀是啥?刀就是男人的胆。

  刀者,壮人胆;亦夺人命——夺他人的命,也夺自己的命。

  一旦沾上命,已是穷途末路,且并不会有“幸”。

  幸。

  既然有幸,则一定会有不幸?

  毕竟,有人喜,便有人悲。

  那么,可不可以同幸?同喜?无可同悲?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千百年来,都是无缘大喜,却同体大悲......

  我们说回刀。

  刀,一种门槛极低,却上限极高的武器。

  拿在不同人的手里,却各有不同。

  有的人成了厨子,有的人成了屠夫......有的人则成为了刀客。

  很多人都需要刀,尤其是男人。

  毕竟,有了刀,男人可以做很多的事,或行侠仗义,快意恩仇,或纵横天下;当然,也可以杀人越货,专权跋扈,一刀遮天。

  那么,当一个女人拿起了刀呢?

  荆楚薇向着六具尸体走了过去,动作很轻,却很稳,像一只小花猫。

  她缓缓从腰间挎包内,掏出一柄雪亮的匕首,在每具尸体的脖颈处轻轻划过一道诡异的弧线。

  霎时间,血花四溅,飞散的血花正好在白色的山茶花丛中一抖,说也似的正好,点在了花瓣之上,白里红,血里白,如同美人脸上的痣,煞是好看。

  不多时,突厥刀客们的头颅已完全脱离身躯,紧接着,荆楚薇又取出一块蘸有石灰的白布,将几颗首级打包了起来,动作娴熟,迅速,如行云流水一般。

  军功,自古以来可以分为两类,一为首功,二为战功。

  战功主要和军事作战行动有关,她荆楚薇一个‘斥候’自是排除在外。

  不过,为了激励这些特殊的士兵,也为了让普通军士有晋升的可能。

  紫塞边军特意颁布了“首功令”。

  这首功简而言之就是首级,也就是士兵斩杀的人头数作为奖赏标准,据说取自秦国的首级爵位制度,一路保留下来的血腥制度。

  大周的首功,一般按照立功地区斩杀对象而不同,由高到低主要划分为四等:

  【叛乱反贼】四等、【西戎北狄】三等、【南蛮东夷】二等、【土匪马贼】一等,紫塞边军会根据首级数量,来给予士兵们不同的奖赏。

  在荆楚薇的眼里,仿佛这些并不是人头,而是可以吃到饱饱的粟米饭,是一串串可以打造新刀的吊钱。

  “宁为盛世鬼,莫做乱世人。”

  驿道上十分冷清荒凉,一片死寂,只有沙风在怒吼,似乎在嘲讽这乱世中,无情的杀戮。

  荆楚薇在旁,对着满地无首的尸身视而不见。

  她只是,很随意地找了具无头的尸体,一屁股坐定,又从挎包里掏出一块两寸见方的浑圆胡饼,纤纤玉手揉弄着表面芝麻,但见白芝麻纷纷落入沙地之中。

  直到芝麻全部洒落在沙地后,她才将胡饼一口塞进嘴里。

  “这‘胡饼’出自西域,在汉代就已经顺着丝绸之路传入了中原,很快成为了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平民百姓都爱吃的主食。

  《齐民要术》记载了胡饼——轻高浮起,炊之为饼,佐以胡人芝麻、胡人麻油味甚。

  《后汉书》中记载:灵帝好胡饼,京师贵戚皆竞食胡饼。”

  一片寂静中,荆楚薇看见远远的一彪人马过来。据说,从紫塞外城出发,一直沿着这条驿道行进,到了尽头。雄浑的大漠便能遥遥在望。

  北魏始光元年,柔然可汗——大檀(即牟汗纥升盖可汗)闻北魏明元帝拓跋嗣去世,率六万骑攻入北魏云中(今和林格尔西北),杀掠吏民,攻陷北魏故都盛乐,包围了云中城。

  当时的太子,拓跋焘,年仅十二岁,却把紫塞军务整顿的有声有色。

  他远赴河套保卫紫塞长城,抗击柔然的入侵,亲自率两万骑兵急赴云中救援。柔然依仗人多,将赶来救援的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及所部,竟包围达五十余重。起初,北魏将士十分恐惧。

  但是这位少年天子却“临敌常与士卒同在矢石之间,左右死伤者相继,而帝神色自若”。因此使得北魏的将士们“是以人思效命,所向无前”。先是柔然的两位大将大那、社仑所发动的进攻被北魏军击退。

  之后,柔然大将于陟斤被北魏军射杀,拓跋焘趁势率军大纵深地向前穿插,北魏奋力突击柔然军,柔然军顿时被搅得一片混乱,大败而逃。

  这之后,北魏为防御柔然,拱卫京都平城,修筑紫塞长城,东起赤城,西至五原,延袤两千余里,并设军镇、置戍卒。

  而柔然为适应军事上的需要,也建立了一整套军法,直到被新的草原霸主突厥所攻灭。

  后来,柔然的老对手北魏,也分裂为东魏西魏,后分别被北齐北周所取代,直到周武帝再度统一北方。

  当然,为了统一北方,也为了缓和了胡汉之间的关系。

  武帝宇文邕选择了和突厥人和亲,娶了木杆可汗阿史那燕都之女,双方进入了短暂的蜜月期。

  然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紫塞。

  这座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分界线,双方之间的暗战却从未间断。

  而在这短短七十里的大漠缓冲区,只有「二娘客栈」这一个落脚点。

  往来的西域客商、江湖豪侠、沙匪马贼之辈途径此处皆要落马歇息一番。

  过往的军差、杀手、镖客掺杂在客栈内,鱼龙混杂。

  「二娘客栈」的老板,名唤,靳二娘。

  当然,能在这种塞外虎狼野蛮之地开店的,可见绝非什么等闲之辈。

  这「二娘客栈」表面是一家酒肆,背地里却经营着杀手中介的生意。

  荆楚薇在加入紫塞边军——‘夜不收’之前,也是「二娘客栈」的“常客”。

  这靳二娘,在平时,是个极其风骚、左右逢源的风流女子。可当她化身为杀手中介人时,又会变为彪悍飒爽野性十足,分毫不让的中间商。

  而「二娘客栈」最大的产业,其实还要属打劫来往客商。

  开业十年,不知有多少“肥羊”命丧于此。

  除了打劫钱财,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肥羊”的尸体都会通过秘密渠道送到厨房......

  至于她这黑店为何还没被官府查封?

  不好意思,官面上她有靠山,死去的亡夫,镇守边关的大小军官,紫塞各级官员都有她的老相好。

  至于玩黑?这靳二娘可是正经八百紫塞边关老大中的老大,在这边关刀口舔血揽活的,打家劫舍的,杀人越货的,哪个敢不给她七分面子?

  不过,像靳二娘这样的滚刀肉,也有一个知心的朋友——荆楚薇

  每年惊蛰,荆楚薇都会去「二娘客栈」,打听草原西域情报,江湖朝野的奇闻异事。

  而靳二娘都会热情招待荆楚薇,沏上一壶紫塞毛尖,给她讲很多很多的故事。

  只不过,那些故事,都和所谓的“买卖”有关。

  而每次结束谈话,靳二娘都会提醒荆楚薇,在边关,在紫塞,做任何事,都是一种交易。

  你想得到一件东西,就要花代价去买。

  但有很多时候,卖东西的人也要付出代价。

  每次临行前,靳二娘都会特意交代荆楚薇,所谓“保家卫国”、“行侠仗义”其实就是一坨屎。

  “正”与“邪”,“对”与“错”从不是简单区别的。

  今天,你因为正义与对,做了行侠仗义的好事。

  明天,你就会知道,错的那个,其实是你自己。

  等你后悔过来,已经太迟了,没有人会同情你,怜悯你......

  荆楚薇还有一个武功很好的朋友,名叫曹无名。

  只不过,曹无名却并非是杀手。

  她只是每年惊蛰,都会从南边来到「二娘客栈」,找荆楚薇与靳二娘喝酒。

  而且,曹无名每年带的酒,名字皆不相同,味道也不相同。

  就像今年,曹无名带了一坛名为“般若从事”的酒来到边关。

  据她自己说,喝过这种酒的人,无论以前是做什么行当的,都能够了解道、悟道、修证、了脱生死、超凡入圣。

  《金刚经》上讲:“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

  般若,是认知一切事物和万物本源的智慧。

  如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

  佛说,是不得已而说,不是佛执有。

  即非,是言本来性空,不是要你取著。

  是名,是因为不可断,灭了去,一切原不过是个名而已。

  你想世界上一切一切,哪一处哪一点,能离了名字?总是个名在那里拨弄,世上千千万万的我见、我执,人事纷纭,都是自己上了“名”的当。

  明明说是名,明明虚幻不实,但愚人总跳不出这圈子去,因此苦无尽期。

  佛要我们深悟般若无住的妙用,把所有一切一切,如世间法出世法,轻轻用是名两个字,一刀斩却,直截痛快,一了百了,前不落空,中不落有,后不断灭,如鸟飞空中,虽有来去诸相,却无迹可觅。

  这便是“般若从事”的妙用——世人能用在人事上,就无一事不圆满了。

  只不过,曹无名本打算将此酒与二人痛饮,但临时却改了主意,她并不打算给荆楚薇喝,却将酒送给了靳二娘,并把配方一并交给了她。

  今年的酒,三人并没喝成。

  临行前,荆楚薇说曹无名欠她一顿酒。

  曹无名笑笑,便将自己腰间的羊皮酒囊,抛给了荆楚薇。琇書網

  荆楚薇拿到酒囊后,只是闻了一下,却没有喝,又抛还给曹无名。

  二人就此便在紫塞边关分别,荆楚薇回到了‘夜不收’,而曹无名则去了她的故乡,终于找到她当年一同闯荡江湖、快意恩仇,轻刀快马、仗剑江湖的好友.......

  没多久,那个好友便出了家,剃了发,看破了红尘。

  而从此以后,曹无名也再没有回过那个地方。

  三个月后,曹无名回到了边关,加入了‘夜不收’,入营的当日,荆楚薇请曹无名喝酒,但曹无名坚持要先还了荆楚薇的那顿。

  说罢,她再次将羊皮酒囊,抛给了荆楚薇。

  这回,荆楚薇倒是毫不犹豫,拔开塞子,仰头就灌,突然,她吃惊地望向了曹无名的俏脸,诧异道:“是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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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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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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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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