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华,你说我们的小可汗起什么名字好呢?”
阿萨大可汗高兴地问道,眼神温柔地看着玉华公主。
“我希望从此再也没有战争,大地永远和平,人民能够安居乐业。”玉华公主看着怀中熟睡的孩子,痴痴地说道。
阿萨大可汗沉思片刻,道:“那就叫丹巴。”
玉华公主抬起头来,问道:“丹巴是什么意思?”
阿萨大可汗双手搂着玉华公主,深情地道:“丹巴,我们草原的意思是‘和平的大地’。”
“好啊!和平的大地,从此再也没有战争!”玉华公主高兴地像是一个孩子。
“你赶快写封信,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你的父母。”阿萨大可汗提醒道。
“对,我现在就写信,将我们小可汗出生的事告诉父王和母亲。”
马蹄溅起了草原上的白雪,留下了一串串清晰的脚印。快马加鞭,一名金鹰王国的信使纵马来到了龙虎关下。
龙虎关大营。
“报--扫北王大人,御化公主的家书。”
龙虎关大都督扫北王尉季百万皇接过一封蜡封的书信。
扫北王尉季是一位年过六旬的半大老者,脸目削瘦,如刀刻斧劈,身材高大,威严逼人。
扫北王轻轻敲去蜡印,这是御化公主的第一封家书。
扫北王打开书信,只见笔迹隽秀,乃是御化公主亲笔。
御化公主的笔迹他早已暗中派人到明王府中搜集,进行过验证。
只见书信上写:
父王,母亲,你们还好吗?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生了,是个男孩,哭起来声音特别响亮。阿萨说长大之后必定是个巴拉图(勇士的意思)。
阿萨给我们的孩子起了一个特别好听的名字,叫丹巴。
你们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是和平的大地!
阿萨说,但愿以后再也没有战争,人民能够安居乐业。
父王,母亲,你们也当姥爷,姥姥了,高不高兴?
父王,母亲,我想你们了!
但是现在我不能回来,草原上不安宁,雪融部落和海东部落时常抢劫阿萨的牛羊。
阿萨不放心,不让我回来。
扫北王看完信,脸色平静,心中既有几份惆怅,又有几份欣喜。wWW.ΧìǔΜЬ.CǒΜ
玉华公主是他亲表弟明王的女儿。
扫北王的姑姑是当今的皇太后,既是当朝皇帝的母亲,也是明王的母亲。
所以,扫北王与明王是亲表兄弟关系。
他与明王年龄相当,二人同样爱好武艺,经常一起切磋,关系十分融洽。
玉华公主时常喊他叔叔,是一个非常乖巧可爱的小女孩。
为了两国和平,玉华公主下嫁草原,举目无亲,细想起来,确实是挺可怜的。
不过欣喜地是,从玉华公主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阿萨可汗对玉华公主还很不错,玉华公主生活地还是比较开心和快乐。
扫北王令人抄录一份,将原信重新封上蜡印,命人赶马加鞭,将两封书信分头送给圣上和明王。
京城堾丽,明王府。
明王看完信后,喜泪交加。
一年多来,玉华公主毫无音信,独自一人,远走边疆,孤独可怜。作为父亲的他,心中充满了愧疚。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都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懂事、体贴的女儿。
忽然塞外传来家书,他迫不及待地打开信封,当得知产下一子,母子平安,特别是阿萨可汗对她宠爱有加时,明王顿时热泪盈眶,不知是挂念的泪水,还是自责的泪水,还是喜悦的泪水。
大德历599年,这是不同寻常的一年。
草原动荡,局势诡秘,许多人都看不清形势,但是大德王朝却似乎明白。
五月雪化之时,草原披上了一层绿色的薄纱,像一位曼妙的女子。
兽人族突袭雪融部落,抢走了大量的牛羊及粮食。
雪融部落集结大军,同时派人到金鹰王国王城要求阿萨大可汗派兵攻打兽人族。
阿萨大可汗满口答应。
雪融部落与兽人族在肯斯特山下两军对峙,阿萨大可汗派出五万铁骑,迂回前行,绕守肯斯特山,突袭兽人族半马人部。
兽人大惊,急忙回撤,截断从半马人部通往兽人皇城的道路,退守叶喀尔河。
岂料,阿萨大可汗率五万铁骑转了一个大圈,又绕过肯斯特山,原路返回。
当年七月,阿萨大可汗贡献大德王朝两匹龙驹。
德佑宗得之大喜,当即送阿萨大可汗二十万担粮食,并将两匹龙驹分别赏赐于扫北王和平西王。
龙虎关大营。
“报--扫北王大人,御化公主的家书。”
平西王轻轻敲去蜡印,这是御化公主的第四封家书。
书信写道:
父王、母亲,最近阿萨很烦躁,常常大发脾气,摔碗打人。不过对我挺好的,从来没有发过一次火,而且每次都是气消了之后,才来我这儿。
上次阿萨帮助雪融部落,攻打兽人是假,抢夺龙驹是真。事后雪融部落可汗质问阿萨,并且向雪神山告状。
你们不知道,那雪神山主人如今不问世事,万事全由大圣子掌管,那大圣子原就是雪融部落族人。
在雪神山上,大圣子和雪融部落、海东部落联合起来向阿萨发难,阿萨很生气。
最后经大祭司调解,这才作罢。
阿萨真地很难,他一个人要掌管草原上这么多人。他常常熬到深夜,我都担心他的身体能不能吃得消。
丹巴很乖,现在已经会走路了。
父王、母亲,我再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又有喜了,都三个月了。
最近吐得很厉害,吃不好,睡不好。幸亏有阿萨,他常常放下政事来陪我。
父王、母亲,你们想我了吗?
再有两个月,便是皇祖母的八十寿诞了。我已经给阿萨说好了回来给皇祖母拜寿。
现在草原很乱,有可能要打仗了。
阿萨起初不同意,但经过我多次请求,他最终还是同意了。
十月初我便回到京城给皇祖母祝寿,来看望你们。
阿萨给你们准备了草原上特有的人参、乌甘草、貂皮、麝香,还有金丝玉,满满地好几大箱。
父王,母亲,我想你们了。
扫北王看完信后,命人抄录一份。而后重新封上蜡印,命人赶马加鞭,将两封书信分头送给圣上和明王。
德佑宗及其它几位大臣看完信后,满脸笑容,心中十分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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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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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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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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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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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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