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天寒地冻的隆冬时节,阴沉的天空下冷风呼啸,大雪纷飞,太涯城尽管是皇都,然而在这样异常阴冷的天气下,整个皇都也如一座鬼城一般万家闭户。
街道上的行人稀稀疏疏,屈指可数,这些行人可不是自己甘愿在这样的天气下外出,他们也是被迫无奈,来太涯城办事遇到了这种鬼天气罢了。
好在还有几家酒楼开业,让这些人有了落脚之地,否则他们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度过这一夜。
一个体型微胖的男子和自己的两个兄弟急匆匆地朝前方还亮着灯的酒楼跑去,生怕这最后的一家酒楼也关门了。
“大哥等等我们!”
“快点!再晚一点你们两个都给我睡大街去!”
“可是三弟他脚上有伤啊……”
做老二十分为难,太涯城内深达一尺的积雪让他们感到无可奈何,偏偏老三的脚早前就被冻伤了,现在行动艰难,在这如此寒冷的太涯城街道过夜,恐怕真的会要了他的命。
但是大哥不管,径直地往酒楼奔去,丝毫不在乎身后的两个兄弟。
三弟面露恨意地望着老大,喃喃道:“二哥,这样的人还值得我们替他卖命吗?”
老二道:“三弟,不要乱说话!大哥会听到的。”
“听到就听到……”
突然间,前方那个高大的身影猛地一踉跄,扑在了雪地上。
“大哥!”
老二大叫道。
老大并没有什么事情,他只是从雪地上爬了起来,看着脚下躺着的男子,十分恼怒地骂道:“哪里来的酒鬼,给老子滚远点!”
老大猛地一脚踢在了那个男子的身上,将他直接踢飞出三尺开外,这才勉强看清了男子的容貌。
一身脏得不能再脏的衣服裹在身上,满是伤痕的胸膛坦露在风雪之中,血痕已经结满了冰晶,一直从胸口蔓延到了他那满脸粗乱的胡须上。
他的胡须几乎将整个下巴盖住了,就如同他的头发一样干枯如草,纷繁错乱地结在一起,显然已经有太久没有人帮他清理过了。
这样的流浪乞丐老大见过太多,因此也不会在意他的死活,直接从他身上跨了过去,至于那个乞丐挨了自己一脚后会不会死,他根本不想管。
就算是他踢死的也无妨,因为没有人会去管一乞丐的死活,况且就算是他踢死的,也可以认为在踢这一脚之间这个乞丐就已经被冻死了。
不过当他跨过男子身体的时候,目光无意间瞥了男子一眼,忽然想起了什么。
“居然是你?早些年前来太涯城就见过你了,没想到你这家伙居然还在这里?”
老大蹲下来拨开男子的头发一看,果然是他,太涯城出了名的人物——李含雪。
“大哥,这个人是谁啊?”后面赶来的老二和老三见老大停了下来,不由得十分好奇。
“李含雪。”
“李含雪?”
“就是那个多次上门去找苏家大小姐,胡言乱语说自己跟苏家大小姐是夫妻的疯子?”
“对,就是他。”
“这个家伙的事情我听说过,当初圣天宗的圣龙道子迎娶苏家大小姐的时候,这个疯子也在场,居然敢当着圣天宗无数强者的面大闹一场,能够活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老大道:“这个李含雪也是有点本事的,据说之前还是一名龙君级别的强者,整个罗雅帝国都十分罕见。但是他偏要想不开,跟圣天宗这样的庞然大物对抗,那就是在自寻死路。要是我拥有龙君级别的修为,可不会像李含雪这样活得人不人鬼不鬼。”m.xiumb.com
“大哥,我们要不要把他带走?”
“带他去哪里?”
“他之前是龙君,我们如果可以的话,岂不是也能从他的身上得到不少有用的东西?”机灵的老三道。
老大道:“别找死……苏家的人虽然已经加入了圣天宗,整个罗雅帝国的高手都迁移到了圣天宗,但是太涯城还是处于他们的监视下的。李含雪的死活只能由苏家和圣天宗来定夺,现在他这样落魄却又还能活着,也是圣天宗和苏家的意思,谁要是胆敢带李含雪走,那就是在与圣天宗对抗。”
老三一听,浑身打了一个寒颤,跟圣天宗对抗的下场是什么?那就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好了,不要多管闲事了,我们走吧!”
三兄弟走后不久,一个异常漂亮的女孩子赤着通红的脚,愣愣地望着场地上躺着的李含雪。
说她漂亮,并不是因为她真的长得很美,这个小女孩一副瘦骨嶙峋,面色苍白的模样,就算是拥有天仙般的容貌也不会让人觉得美。
但是美人在骨不在皮,就算这个小女孩再瘦弱,也可以看得出来她健康的时候是何等的美丽可爱。
小女孩静静地站在雪地上,面无表情,她曾经还会感到心酸,可是现在她的脸上只有一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表情。
她踩着如同刀一样刺骨的积雪,无声无息地走到了李含雪的旁边,看到李含雪手中抓着的酒壶,忍不住咬了咬牙,幼小的心灵终于还是承受不住,双眼变得通红。
“爹,你醒醒!”
李琬儿拍了拍李含雪的脸,但是却唤不醒他。
“你醒醒啊!”
李琬儿用力地拍打着李含雪,可不管她如何用力,李含雪就是醒不来。
豆大的泪珠从李琬儿的眼角流淌下来,她知道这一切的因由,她无法原谅苏小雅的无情无义,但却更加无法原谅李含雪这样自甘堕落。
自从苏小雅与圣龙道子成婚,李含雪在婚礼上大闹一场后,他不但是修为被废,就连精神也崩溃了,完全变成了一个废人。
整日里与酒为伴,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酒来麻醉自己,然后浑浑噩噩地渡过一天,不管黄昏黑夜,始终沉醉在过去的悲痛之中。
一开始李含雪还会口中叨念着苏小雅,可到了后来他似乎完全忘记了一切,只记得酒。
从前那个自信强大的父亲消失了,他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酒鬼。
李琬儿使劲地抹掉眼角的泪珠,因为她不想被人看到她软弱的样子。在如此小的年纪,她就深深地明白一个道理,沉沦在这社会的底层,如果你比别人软弱,那么周围那无边的黑暗便会很快地将你完全吞噬,连骨头都不剩,更别说是什么人的尊严。
就在这光芒万丈、辉煌盛世的皇都,李琬儿就已经杀死过十个男人,其中有九个男人是贪图她的美貌,想要侵犯她的。
而最后剩下的那一个,则是想把李琬儿卖到妓院,让李琬儿替他赚钱。
这些人全部都死了,李琬儿杀第一个人的时候,害怕到了极点,她足足做了一个月的恶梦,每天出门都怕被人知道她杀了人。
然而当第二第三第四个人陆续死在自己手上后,李琬儿便不再害怕了,她坚信自己做的是对的,这些人都该死。
迟早要死的人,死在别人手上和死在自己手上是没有区别的,她只是做了一件人人都会做的事情,所以没有什么好害怕的。
然而杀的人越多,李琬儿就越发地感到自己的人生在随着李含雪一步一步地沉入到谷底,看不到任何希望。
可是身为父亲的李含雪,却丝毫不为所动,整日里只知道饮酒自我麻醉。
有时候李琬儿真的想彻底抛弃掉李含雪,只要甩掉身上这个包袱,以她的资质和身为女人的资本,可以很快地爬到更高更远的世界,然后去找那个无情无义的女人算帐。
可是李琬儿的内心却从小被埋下了一颗善良的种子,根深蒂固,她无法抛弃这样可怜的父亲。
她用自己的羸弱的身体扛起了父亲沉重的身躯,一步步回到那个残破的小屋内,这个屋内不仅有李含雪和李琬儿,也有一个一直跟他们住在一起的流浪汉。
流浪汉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他对于李琬儿也是有想法的,不过他知道这个瘦弱的女孩子不能碰,否则自己的小命迟早要交待在她的手上。
看到李琬儿扶着渐渐清醒、踉踉跄跄的李含雪回来,流浪汉只是挪了一个身位,给他们稍微让开了一条道路。
李琬儿将李含雪扶上床后,对流浪汉道:“你今晚去外面守着。”
“什么?让我去外面守?外面多冷你不是不知道,你是想让我冻死的外面吗?”
“闭嘴,让你去你就去!”
李琬儿一脚踢碎了流浪汉的碗,碎片溅射在流浪汉的脸上,流浪汉吓得立刻跑到门外。
“疯婆娘,守着你的酒鬼老爹一辈子吧!每天让老子替你守着你的老子,到底谁才是老子?”
流浪汉的牢骚还没有发完,一把雪白的尖刀便从门缝外飞出来,钉在流浪汉的裤角上,流浪汉吓得浑身发抖,再也不敢牢骚半句。
“酒……拿酒来!我还能喝……哈哈哈哈……”李含雪呢喃自语,在苏家大闹一场后,李含雪不但修为大跌,就连心智也崩溃了,他已经是半个疯子。
李琬儿含着泪道:“爹,你不要再这样了,那个女人不值得你这样糟践自己,你快醒醒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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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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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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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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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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