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的时候,七个人正围在离车五六米的火堆旁,几根树杈架着摇车把,吊着烤狼肉!其中一只狼已经吃得还剩下骨架,而另外一只也吃了一小半。
“你们这帮小子怎么搞的?竟然在这吃烤全羊!”当汽车大灯照射着这七个人的时候,王珂就知道救援的人来了,他连忙站了起来。
而胡志军排长跳下车这么一吆喝,王珂开心地笑了,连忙跑上前去,手中还拎着一个狼排骨。“报告排长,不是烤全羊,是烤全狼!”
“烤全狼,你们烤的是狼肉?”
王珂立刻把手上的狼排,递给排长胡志军,“排长,尝尝吧,香着呢!”
“等等,我车上有酒。”排长胡志军向他带的车招招手,对司机吆喝:“把我的酒拿下来,你也过来,别熄火,别灭大灯,过来吃狼肉。”
平时啊,烤个全羊,烤个牛肉,烤个乳猪,烤个鱼片……排长胡志军都吃过,唯独这个烤全狼还是第一次,到了火堆旁,也不问谭小庆的车是不是抛锚?拽下一只狼腿,就开始啃起来。
“嗯,这肉还是挺香的,就是有些柴,腿上肉像稻草一样,还有一点马肉的味道。”胡志军排长一边啃一边评价,风卷残云,一会儿就把一条狼腿啃得差不多了,这才转过头来问:“你们怎么回事?”
司机班副班长谭小庆,这才把车抛锚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当然少不了添油加醋,把一群狼围攻汽车的事也说了一遍,他是没有看到新兵牛锁柱瞬间打倒一群狼,并且击杀了两只,只能含含糊糊地说,王珂他们打死了两只。
而王珂也不愿意让他尴尬,更不想把牛锁住一身功夫的事说出来。只是打了一个马虎眼,“凑巧,凑巧,用刺刀戳死了两只。”
而排长胡志军也见怪不怪,在师部农场断粮的那段时间里,哪天晚上不套他几只野狗?他深知王珂的厉害,所以也没有深究。
“你们都别吃了,这剩下的一条狼腿,我得带给鲁泽然副连长,他也在我们那里参加驻训。估计和我一样,也是第一次吃烤全狼。”
众人哈哈一笑,站起来拍打拍打屁股上的泥土,开始拖车。
天亮的时候,他们到了驻训的屯留庄。
屯留庄在地图上很难找得到,很小。全村不过三五百人,夹在一个山坳里。
但是这个村里的人,却是骄傲了数千年。为啥?传说当年荆轲刺秦王,就是从这出发。一大群死士和几万兵卒就藏在这个村,只等荆轲刺杀成功,这边立刻响应,杀上赵国境内的秦营。
可惜呀,刺杀失败。这些屯兵的一部分人,也没有地方去,一代一代就留在了这个屯留村。所以严格地说,他们也是燕人的后代。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
所以这个村里的老少爷们都认为自己是壮士的后人,在当年打鬼子的时候,这个村里不少人参加了游击队,为抗战出了不少力。据说离这里不到十里的狼牙山,几位八路军战士就是从这出发的,把小鬼子一步步引上悬崖峭壁,最后壮烈跳崖殉身。
部队驻训来到这个村,全部住在老乡的家里。
侦察班一共六个人,住在一位姓耿的大叔家里。这位姓耿的大叔住在半山腰,一辈子没有结过婚,无儿无女。他有三间房,自己住东屋,侦察班通过村里号的房子,经过大叔同意住在西屋。
大叔平日里也不做饭,因为离他家二百多米的山脚下住着他的侄媳妇,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而丈夫前年因病去世,也没有再嫁。耿大叔就与他侄媳妇一家搭伙,看着几亩果园,平时三餐下山去吃,吃完了就在果园里忙,自己的屋平时住的时间反而不多。wWW.ΧìǔΜЬ.CǒΜ
因为来得比较迟,连队大部分都住在村里,只有侦察班住得偏僻了一点。山路虽然不高,但每天爬来爬去,稍微有一点点辛苦。头一天大家都还挺新鲜,第二天也行,但等到一周过去,这天吃过晚饭,胡新锐就开始叫起来。
“班长,郎个山道弯弯,走的辛苦吃不消喽,和连长说说哈,换到村里去住晒,夜里起来也方便。”
王珂笑笑,他明白胡新锐说的“夜里起来也方便”是啥意思。这个村什么都好,就是缺水。
这个水缺到什么程度呢?先形容一下,全村只有一口水井,只要不下雨,每家每户半夜十二点就得起来排队去打水,挑水人的担子,估计从天南到海北都没有人见过,一头挑的是百米长绳,一头是个大桶。
这口井太深了,据传是从战国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是口古井。村里的老人都有一个幸福的传说,说原来这口古井的水头很旺、很甜。不知道从哪朝哪代起,水头突然减小了,开始枯了,而且越来越少,形成了目前这个样子。可是故土难离,水少但一直有,上千年来,水限制了贫穷与想象,淘米洗菜的水洗脸,洗脸的水再喂猪,村庄人丁不旺,一直保持着区区数百人。
刚到的那天,侦察班全班没有用上水。王珂带着人到井边打水,把绳子缠在井口的轱辘上,放下去很久,才听到桶与井底碰撞的声音。打来打去,也没有打到水。王珂趴在井沿上。向下看着井壁。四周的石头光溜溜,竟然是从石头中间掏出的洞,拿着吴湘豫给他的电筒,向下照,深不可测。
政府曾经想给这里改造一口机井。可这古井太深了,人也下不去,水头也不旺。找来地质队勘探,地质队带着机器找遍了村里村外,才发现此村虽然在山坳里,但地下却全部是石头,根本不具备打井条件,就建议全村搬迁。
也有人不信,就自己来打井,连打数口,全部失败。
听无线班长黄忠河介绍,这个村有个约定俗成,必须在半夜集中打水,且每人每次只能打一桶,排到最后,一次只能打上来半桶,需要连打几次,才能凑满一桶。王珂想,如果要打三桶,岂不是要排三次队,前后一个多小时,比站夜岗还辛苦。
侦察班住得又远一些,半夜打水往山上挑,黑灯瞎火路也不好走,磕磕碰碰是常有的事。白天训练,晚上打水,搞得全班觉都睡不好,胡新锐叫唤也情有可原。
这里是革命老区,军民鱼水情深似海,为老乡挑水的工作不得不做。
到这里,驻训条件的艰苦可想而知。所以侦察班从到了第三天开始,王珂画了一个打水值班表,每晚两个人,打上四桶水,一般能满足全班和耿大叔的日常生活需求。
可是自从发现耿大叔还有一个侄媳妇,耿大叔每天半夜仍去排队帮助侄媳妇家打水,所以侦察班干脆每天晚上派出三个人,两个人帮助她侄媳妇家打六桶水,这边就只打三桶。
胡言楼特别的热心肠,也不管打水表上有没有他,每天半夜都跑去帮助耿大叔的媳妇家打水。这引起了王珂的注意,所以他特意跑到耿大叔的侄媳妇家去看了看。
耿大叔的侄媳妇虽然有两个孩子,可年龄并不大。如果从模样上看,可能也就是二十一二岁。而且在这个山村里,出落的还比较周正,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平日里除了帮耿大叔照料果园以外,自己还养了一头猪和十几只羊。院子里,有好几棵枣树、柿子树、梨树。
原来胡言楼这么做是有原因的啊,这个新兵蛋子是不是看上了耿大叔侄媳妇?如果在驻地与老乡谈恋爱,那可是严重违反纪律的事。胡言楼的反常引起了侦察班长王珂的注意。所以他决定,从今天晚上开始,他要和胡言楼一起为耿大叔的侄媳妇打水,盯死他。不让他有非分之想和可乘之机。
既然家里有男人打水,女人就不能睡下。王珂和胡言楼挑着水,依次进了耿大叔侄媳妇的家,耿大叔的侄媳妇一直提着马灯,站在院门口照着亮儿等。一见水来了,连忙在前面引路,像迎接元首那样,把二人和水迎进屋里。
水倒在缸里,有些混浊,不要紧,等打完水,拿起一块明矾在水里搅几下,一会水就澄清了。
连续三趟,水打完,王珂和胡言楼回去睡觉,与耿大叔的侄媳妇说的话,加起来也没有几句。今天不说,不代表明天不说。王珂下了决心了,就这样与你胡言楼耗下去。话也不说透,反正我是全天候监视你。
可第二天,胡言楼开始出幺蛾子了。打满三桶水,他站在那里磨磨蹭蹭不回去。
“走啊,胡言楼,回去睡觉。”
“班长你先回去吧,我等打水的人没了,再争取打一桶。”
“已经打了六桶,你还想干什么?”王珂想,他这是不要命了,意味着打水要打到下半夜,不睡觉了,精神要养足,明天还要训练。
“不行,必须回去睡觉。”
没办法,胡言楼放下水桶和绳子,跟着王珂回到半山上的耿大叔家。
钻进被窝,王珂很快就睡着了。朦胧中,他觉得胡言楼轻手轻脚地摸着黑起床了。如果说早起打扫院落卫生,还早了点,这才三点多,他起床干什么?
于是,他翻了一个身,看着胡言楼出了院子,赶紧穿起自己的衣服,跟了出去。
胡言楼正向耿大叔的侄媳妇、那个小寡妇家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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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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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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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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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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