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宴十分丰盛,郑融非常满意。
从厨房出来,他立刻给曹诗雯打电话:“雯雯,家里都准备好了,就等你过来吃饭了,你在哪儿?我去接你。”
“不用了,”曹诗雯矜持说,“我打车过去就可以。”
“打车多不方便?”郑融不容分说,“你把位置发给我,我立刻出发去接你。”
挂断手机,他很快收到了曹诗雯发给他的位置。
他喊上司机,兴致勃勃去接曹诗雯。
曹诗雯在学校。
她今年大四,原本想继续读研,但没考上。
既然没考上研究生,人生大事就成了她的头等大事。
如果沈乐钧没出现,她会对郑融很满意。
可是,沈乐钧出现了。
她对沈乐钧一见钟情。
见到沈乐钧第一眼,她就被沈乐钧深深吸引。
沈乐钧不但长的英俊、贵气,还是沈家大少爷,家世远在郑融之上。
如果没认识沈乐钧,她会觉得嫁给郑融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可认识沈乐钧之后,无论是颜值还是家世,郑融都被沈乐钧比的像是个地摊货。
她一颗心系在了沈乐钧身上,心心念念,做梦都想嫁给沈乐钧。
可是,沈乐钧对她没感觉。
她几次刻意接近沈乐钧,沈乐钧都很高冷,对她一点特别之处都没有。
她很失望,想放弃,却又不甘心。
她真的很喜欢沈乐钧。
她和沈乐钧的堂妹沈希瑶是同学、闺蜜,沈希瑶见她喜欢沈乐钧,鼓励她大胆追求沈乐钧。
沈希瑶说,女追男,隔层纱,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她坚持,一定能让沈乐钧喜欢上她。
而且,沈希瑶保证,会帮她创造和沈乐钧在一起的机会。
她发自内心的喜欢沈乐钧,再加上沈希瑶的鼓励,她更舍不得放弃沈乐钧了。
不过,虽然她的目标是嫁给沈乐钧,但郑融这边她也没有明确拒绝。
毕竟,她只是希望可以嫁给沈乐钧,但她没有百分百的把握拿下沈乐钧。
如果明确拒绝了郑融,她怕郑融喜欢上别的女孩子,她会捡不到西瓜还丢了芝麻,竹篮打水一场空。m.χIùmЬ.CǒM
因为这样的算计,她一直和郑融保持着朋友的关系。
郑融邀请她郑家做客,她并不想去,可郑融软磨硬泡,热情过度,如果她不去,她担心伤了郑融的心,郑融会放弃她,她只得勉强答应。
上了郑融的车之后,她和郑融保持着普通朋友之间的距离,态度十分矜持。
郑融没发现她的假矜持、真冷漠,兴奋的和她谈天说地,尤其说起他父亲态度的改变,向曹诗雯保证,以后他爸一定会对她好。
曹诗雯对郑志和对她什么态度并不关心。
她知道郑志和不喜欢她,但她并没把郑志和的态度放在心上。
她真正的目标是沈乐钧,她的心思都放在怎么讨沈乐钧喜欢上,郑志和是不是喜欢她,对她来说,不重要。
至于以后,如果她追不到沈乐钧,沈乐钧喜欢上了别的女孩子,她必须放弃沈乐钧了,她相信,只要拿下郑融,郑融一定能说服郑志和。
那都是以后的事,她现在不想想那么多。
当然,郑志和忽然改变了对她的态度,对她来说,是好事。
郑融这个备胎,更稳了。
以前,她或许还需要担心,日后她选择郑融,万一郑志和不同意怎么办。
现在,她连这个都不需要担心了。
日后,如果她拿不下沈乐钧,决定嫁给郑融时,便毫无障碍了。
她正一边随口敷衍着热情过度的郑融,一边在心里默默盘算着,她的手机响了。
看到屏幕上显示的“沈希瑶”三个字,她脸上顿时洋溢起热情的笑容:“瑶瑶?”
“雯雯,你在哪儿呢?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沈希瑶的声音甜美轻快又带了点神秘。
“我在车上,”曹诗雯不想让沈希瑶知道她和郑融在一起,敷衍的将沈希瑶的问题带过,问她,“你要告诉我什么好消息?”
“我堂哥明天要请我们两个吃饭!”沈希瑶的声音十分雀跃。
“真的?”曹诗雯又惊又喜,“就请我们两个吗?”
“对,就请我们两个!”沈希瑶兴奋说,“我特意问他了,是朋友的聚会,还是就请我们俩个人,我堂哥亲口说的,就请我们两个!
我猜啊,肯定是我堂哥被你打动了,想和你试着相处一下!雯雯……”
她叫了一声曹诗雯的昵称,声音有些得意:“怎样,我说的没错吧?
女追男,隔层纱,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你肯努力,肯定能把我堂哥拿下!
等你哪天成了我的堂嫂,你可别忘了我的功劳,一定得疼我、对我好!”
“嗯,你放心,我肯定对你好!”曹诗雯压着心头的激动,轻声说,“咱俩是最好的朋友,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有你这句话就够了,也不枉我为你出谋划策那么久!”沈希瑶笑盈盈说,“时间定在明天中午了,明天上午我们去逛街,我得替你好好参谋参谋,把你打扮的更漂亮才行!”
“好,”曹诗雯的心脏跳的厉害,她用没拿手机的手按住胸口,“明天见。”
挂断手机,她看了身边的郑融一眼,有些后悔。
早知道沈乐钧明天请她吃饭,今天她就不答应郑融的邀请了。
幸好沈希瑶刚刚没有刨根问底的追问她和谁在一起,不然,当着郑融的面她又没办法撒谎,要是被沈希瑶知道她现在和郑融在一起就糟糕了。
看她收起手机,郑融随口问:“沈希瑶的电话?”
他对曹诗雯沉迷许久,自然知道曹诗雯口中的“瑶瑶”,一定是曹诗雯最好的闺蜜沈希瑶。
“是啊,”曹诗雯抬手按住太阳穴,“郑融,我忽然觉得有些不舒服,我想回家休息,真不好意思,要不,我改天再去你家做客吧?”
“你不舒服?”郑融紧张的问,“怎么了?头疼吗?我送你去医院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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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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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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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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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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