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唐夜溪顾时暮>第一百七十二章他彻底失宠了
  搬家用了一天的时间。

  周日晚上,一家人就住在了新家里。

  新家里有唐小初和唐小次的儿童房,可两个孩子,尤其是唐小次对儿童房避之唯恐不及。

  顾时暮舍不得勉强孩子,再说他也还没和他儿子们亲热够,就让两个孩子仍和他们一起住在主卧里。

  搬到这边来住,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齐采薇再也别想登堂入室了。

  齐采薇从小在顾家别墅长大的,顾家别墅算是她半个家,她要想在别墅那边住,只要她脸皮足够厚,肯定能想的出借口。

  他和唐夜溪带着两个孩子来了这边住,这边和齐采薇半点关系都没有,就算齐采薇脸皮再厚,也别想住到这边来。

  他这算是一劳永逸了,既不惹他爸烦心,又把齐采薇给解决了,十分不错。

  而且,这边离他公司总部也不远,开车的话,只要不堵车,不过二十分钟左右的路程,再加上又是新区,各方面的设施都是走在全国最前沿的,却又地广人稀,不像市里那样拥堵,他个人很喜欢这里。

  很显然,唐夜溪和两个孩子也很喜欢。

  周一,他和唐夜溪把两个孩子送去了学校,他爸也重新披挂上阵,进了项目组。

  项目组是完全封闭的,只有工作告一段落才准许休假,回家休息。

  这就代表着他爸有段时间见不到孩子们了,为此,他爸特别舍不得,周一早晨特地起了个大早,跑到这边来陪孩子们吃了早饭,又和他还有唐夜溪一起把两个孩子送进学校。

  在这之前,还对着两个孩子拍照片、录视频,拍个没完。

  用他爸的话说,以后这些照片和视频,就是他爸的精神食粮了。

  经过这件事,他更明确了他在他爸心目中的地位。

  他彻底失宠了。

  他爸的手机里装满了两个孩子的照片和视频,却没拍他一张!

  他吐槽了一句,被他爸给听到了,他爸瞥他一眼,十分无情的说,他不是失宠了,他是从来都没获得过宠爱。

  他一点都不难过,因为他知道,他爸在说谎。

  他相信,他爸最爱的人还是他。

  虽然现在看起来,他爸最疼爱的是两个孩子,但那也是因为两个孩子是他的儿子,他爸才那么疼爱他们。

  四舍五入,就等于他爸最疼爱的人是他。

  他坚信这一点,不接受任何反驳!

  顾老爷子进了项目组,两个孩子背着小书包去上学了,顾时暮也去了公司,剩下唐夜溪自己,开始忙事务所的事。

  她的事务所换了一个地方经营,要做招牌和广告牌,她的办公室什么的也要布置。

  虽然她的业务都是对外经营,并不在事务所内办公,但她怎么也要有间办公室。琇書蛧

  然后,就是要给她的员工们准备宿舍。

  这些事她都是做惯了的,有条不紊,驾轻就熟,一点都不觉得麻烦。

  而且,以前这些事都是她自己做,现在,她还有了四个帮手。

  就是顾时暮派给她和儿子们的四个保镖,秦淮近酒。

  学校不允许保镖入内,两个孩子去了学校上课,负责保护两个孩子的两个保镖就闲下来了。

  再加上负责保护她的两个保镖,四个人都成了她的帮手。

  不止如此,这四个人手下还各有人手,看到唐夜溪想做什么,打个电话,呼啦啦人就一群人过来帮忙了。

  还没一星期,唐夜溪的事务所就布置好了。

  全都按她喜欢的风格布置的,是她幻想中最喜欢的模样。

  事务所还是叫原来的名字:广厦。

  这是她师父为事务所取的名字,取自一句古话——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何能得到千万间宽敞高大的房子,庇护天下间贫寒的人,让他们开颜欢笑,安稳的像是山一样。

  这句话出自唐代伟大诗人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是她师父生前最喜欢的一句话。

  她的师父是一个特别理想主义的人,有着古代大侠一样的侠义心肠,醉酒之后,经常会念叨着说,他生错了时代。

  师父说,他应该生在古代。

  生在古代,就可以一壶酒,一把剑,纵马江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踏尽天下不平事。

  她师父是个好人,但和她一样,也是个倒霉的人。

  她师父曾经有过一婚姻,妻子受不了他爱交朋友的性格,和他离婚了。

  她师父的妻子没要孩子,改嫁给了一个富商。

  师父很爱他的妻子,得知他妻子改嫁的那天喝多了,等他从昏睡中醒来时,他的独生子不见了。

  她的师父是个很有才华的人,文武双全,年纪轻轻就已经在国家武术协会担任重要职务。

  但为了找寻失踪的独生子,她师父辞职了。

  辞职之后,她师父天南海北的找儿子。

  花完存款之后,她师父变卖房产,开了广厦事务所,一边接受委托,一边继续天南海北的找孩子。

  事务所什么业务都接,主营的是类似于私家侦探一类的业务。

  这一类的业务,需要东奔西跑,到处查探,可以接触三教九流,既能赚取收入,支撑他继续找孩子,又能在工作的时候,趁机找孩子。

  只可惜,她师父苦苦寻找了半辈子,也没能找到他的儿子。

  她师父临终前,她曾向他师父保证,她会继续帮她师父找他的儿子。

  师父说,太难了,不想她活的这么艰难,让她把事务所开下去,能找得到就找,找不到,就算了。

  她手下一共十个人,现在都在外面,其中有七个是接了客人的委托,其余的三个,是接受了她的委托,在外面帮她找她师父的儿子。

  她现在要照顾小初和小次,没有精力,等她有精力了,她会亲自帮她师父去找。

  师父心疼她,不愿拖累她,她也心疼她的师父。

  她师父在世时,总是担心他的儿子被拐走的人打断胳膊腿扔到街上去乞讨了,又怕被弄到了贫困的穷山沟沟,给人家当儿子,继承香火,在穷山恶水间,吃不好穿不好,连接受教育的机会都没有。

  她知道,她师父是死不瞑目的。

  她一定要帮她师父找到他的儿子……最起码,只要她还活着,就会一直帮她师父寻找,决不放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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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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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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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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