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毛人坐在桌前,依旧微侧着头,在两人站在门口时,他再向对面的位置伸了下手。

  隔桌处,有一张竹椅。

  而此时,桌面上,在他的面前已经放着一张纸,并用镇纸压好,纸的右上方有砚台,已经磨好了墨,还有一支笔放在一个木制托,白玉质的笔山上。

  凌宸翊对于这文房四宝的精致,还是有点意外的。

  从入竹楼后,他已经发现这里所用的东西都很简陋,更可以说是一贫如洗,连基本生活的东西都没几样。

  可这桌上,却有这般讲究的文房四宝,尤其放在笔山上的那支笔,更是价格不菲的宣笔,这可是京城一些高官都用不起的,可却出现在了这里。

  他不由再仔细地端详了下这个黑毛人。

  一身粗布衣,也不知是穿了多少件,很臃肿地套在身上,头发很长,很乱,更是脏,都打结的成了一缕一缕地垂下来,将整个面部都挡住了。

  不过透过这些脏乱的头发,依稀可以看到他的脸上蒙着一个面巾,类似于灰黑色的,眼睛闭着,好像眼皮处还有类似黑疤一样的线条状东西。

  他放在桌沿边上的双手,十根手指呈曲扭状,而且皮肤发黑,指甲微长,甲垢严重,手皮呈现出老态,很是粗糙的一双手。

  “前辈!”凌宸翊轻唤一声。

  黑毛人再指了下对面的位置,示意让他坐下。

  然后准确地拿起笔来,手摸到桌上的纸,在上面开始写了起来。

  秦茉也只看了几个字,惊讶地再次瞪大了眼,很不可置信的用手轻拍着凌宸翊的肩。

  当然,凌宸翊也是看到的,他的惊讶可一点不比秦茉小,就是表情管理得好些罢了。

  此人写在纸上的字格外的工整,更可以说,还有其笔锋。

  可他的手已经变形成一种不可能的样子,还能写出这么好的字来,这也太奇怪了吧。

  秦茉不由伸出自己的手来,翻来翻去的看了又看后,再撇了下嘴地努了努嘴地背到了身手。

  她的手指好好的,可写出来的字,却和狗爬的一样,难以入目,也就是能让人认识罢了。

  这时,黑毛人停下笔,再轻敲了下桌面,示意让他们看。

  上面写着:

  在下,凌云派弟子,厉北辰,因寻找失踪的掌门师兄,误入五梁山的乌氏族地,被困于此多年,受尽此族人的折磨,敢问现在是何年何月。

  凌宸翊面上一愣,刚要开口询问,他的肩上再被秦茉的手按住了,他看过来时,就见她轻摇了下头。

  然后就见她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后,方才放缓声音地问:“原来前辈是凌云派的弟子,不知其掌门是何人?”

  黑毛人再写了起来,只见他写了“秦渊”两个字,然后他又停了停后,再继续写道。

  他写道:秦渊失踪前,携带其新婚妻子半月楼楼主梅若雪游历江湖,最后传回师门的平安信中提到,他们要前往北边的皎月城,自此后,再无音信传回,直到师门听闻,他与其夫人的死讯,门中师兄弟无人要信,便下山寻找……

  秦茉再紧握了下凌宸翊的手后,又轻声问道:“那前辈怎么会出现在靠近南方的桂阳城呢?”

  黑毛人没犹豫地再动笔写了起来:

  “月皎城有人去寻,师门中决定四处寻找,在这桂阳城中也听闻过掌门师兄的行迹,更提到这五梁山,于是想来询问一下,却不成想,这乌氏一族的人如此彪悍,不讲道理,骗我入族的,迷晕后关于地下水牢之中,用尽手段折磨,以为我死了,就将我丢到了这片竹林里,却没想到我会还能反杀他们,一群恶贼!”

  秦茉与凌宸翊再互看了一眼后,凌宸翊这才开口。

  “前辈,可还记得,在这里有多久了?”

  黑毛人沉默了好一会后,轻摇了下头,再写道:不知天日。

  凌宸翊再问道:“那前辈可有探查出来,关于秦渊,秦大侠相关的事宜?”

  黑毛人先是摇了下头后,又再轻点了下头,写道:一点点,他死了,埋身于千洞峰。

  凌宸翊挑了下眉地又问:“那他们可提到,秦大侠的夫人如何了?”

  黑毛人摇了三下头后,没再动笔。

  秦茉这时退出了屋内,来到门口,对着楼下的穆战阳道:“将刀拿上来。”

  穆战阳没明白,就看到秦茉对着他比画了好一会儿,还是雷缙先看懂的,回手将苗准手中的刀抽出来,走到竹楼下方,向她扔了上来。ωωω.χΙυΜЬ.Cǒm

  秦茉接住后,转身走进了屋内,将刀往桌上一放,再对凌宸翊挑了下眉,示意让他来说。

  “前辈,这里有一武器,您不妨认一认,可否是秦大侠之物!”凌宸翊对黑毛人道。

  他伸手在那刀面上也只摸了两下,突然一拍桌面,刀被弹起,他再挥了下手,那把刀直奔着楼下而去,正扎在苗准脚边的位置。

  他再拿起笔来在纸上写道:在下有诚意与你们对话,你们不能如此欺骗,如无诚意,你们现在就离开,不送!

  凌宸翊与秦茉互看一眼,却默契的一笑。

  “前辈,不知你的武器是什么!”凌宸翊语气很随和地问道。

  黑毛人微怔了下后,轻摇了下头,再写道:说也无用,丢了,被那些贼人拿走了,现在所用的就是拳头,江湖再无“银霜公子”这号人物了。

  “‘银霜公子’?安玉尘,你可知晓!”凌宸翊突然大声的道。

  楼下传来了安玉尘激动的声音:“回殿下的话,在下知道此人,他是凌云派四公子之一,更是凌云派除秦渊外最有名气的人物,是当时师门内的三师兄,那时凌云派的四公子,分别是皓雪公子秦渊、银霜公子厉北辰、雨笛公子叶方舟和怀琴公子夜景天……”

  黑毛人在听到安玉尘说到最后时,突然全身顿时涌起一股杀意,手也用力的拍了下竹桌面,更是在纸上写道:夜景天!杀!死!叛徒!出卖同门!

  只这几个词,已经让凌宸翊和秦茉明白了一些事。

  “前辈,稍安勿躁!”凌宸翊起身将秦茉护在身后,语气里带着戒备的道。

  黑毛人手持着笔挥动着,发出“呜……呜呜……”的声音,从语气上听起来,很愤怒,快抓狂的感觉。

  “夜景天!”秦茉再小声的提到这个名字。

  就见黑毛人更暴躁了,突然他起身,动作灵活的直翻出窗子,跳到了楼下,冲进竹林后,挥手向竹子上挥去。

  清脆的“咔吧”声不停传来,同时看到那高耸的竹子,应声倒了下来。

  大家快速地找地主闪避,防止那些竹子砸到。

  凌宸翊与秦茉就站在窗前看着此时进入狂躁模式的黑毛人。

  “夜景天!原来如此!”凌宸翊难过地拧了下眉。

  “那他不就是我师叔了,这还找回来个亲戚……还真是缘分呐!”秦茉却是无奈得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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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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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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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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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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