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名叫乌葵,二十三年前,那时他才刚刚十九岁,因他所习的是巫蛊之术,在族地也是被禁止的,更是被族人排挤,可他却坚信,巫蛊之术必会是天下最厉害的蛊毒之术,他要发扬光大。
于是,他逃出了囚禁他的地方,四处隐藏着身份,更是在不停地研究着巫蛊之术在离开那湿热的南滇之地,是否一样有效。
可族中人追杀他的步伐没停止过,直到了赣城境内,他还是被这些人围攻了,与这些人大战了一天一夜,最终是不敌的受了重伤地倒在了蒋氏祖宅之内的一处假山后。
而他也因操纵蛊术过度,而让他原本青涩少年的脸庞变得像个半百的老人一般,本是漆黑的头发,也在那一天一夜的战斗中,变成了花白。
他就是在那时,被年仅十六岁的蒋惠兰所救。
乌葵在醒来后,见到蒋惠兰的第一眼,就知道这个小姑娘是个欲望特别重的人,为了目的她定是不择手段,与他还真有点像。
那时的蒋惠兰还是个很漂亮的姑娘,尤其是她装无辜时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让人看上一眼就会难忘。
原本蒋惠兰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而他也只告诉她,自己是个习医之人,只因救了不该救的人,才会被追杀,看在她救命之恩,可以教她一些医术傍身,只因那时,他知道蒋惠兰会于一年后,入宫。
可是在教授的过程中,乌葵发现,蒋惠兰是个学医蛊之术的好苗子,她太聪明了,只教一遍就能学会。
于是,他教她如何习巫蛊之术,蒋惠兰在得知这个后,不但没有拒绝,反是更加的勤学苦练,手法越发的纯熟。
那时他就知道,此女以后必会用此术为自己铺路。
可他没想到的是,蒋惠兰没用在为自己清路上位之上,而是给自己的儿子清了挡路石。
早在他得知京城太子暴毙一事后,就隐约觉得,此事与蒋惠兰脱不了干系,再后来听到蒋氏那些族中的人,以此事作为炫耀地在这祠堂里高谈阔论时,他就更加的确定了。
原本他是真的离开了赣城,也去过不少地方,但都住不长远,没多久就会被人找上,于是他就杀了个回马枪,重新回到了赣城,而且还化名崔万成混进了蒋氏祠堂里当个杂役。
原本他只想悄悄的养蛊,但有人不识趣地挑衅他,被激怒的他,直接将那人抓了起来,将蛊虫种在了那人的体内,再把这人养在了一个大坛子里,直到血肉被那蛊虫全部吞噬。
可就在他处理那坛子血水时,就被当时祠堂的吴管事给撞个正着,他不停地追问着,失去耐心的他,将吴管事也下了蛊,没三天,在外人看来,他就断了气。
于是他将吴管事关进了那个木屋里,并打造了一扇铁门,防止因蛊虫寄生产生变异的吴管事冲出来,坏了他的事,暴露了他的行踪。
而养蛊本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更何况他一直都想养出一只传说中的黄金蛊,他记得古籍禁书有记载,养此蛊最好是用五至十六岁的黄花闺女最佳,更突然培育出来。
于是为了自己的目的,他开始在城中物色这样的人。
而因赣城地处西北之地,富庶之地本就不多,再遇到天灾,流亡的难民很多,他就在那些流民当中挑选中意的人选。
就算这些人失踪了,也不会有人关心和寻找,反正每天被饿死的人可不在少数,为了一口能活命的吃食,有人都卖儿卖女,少一口人也少一张嘴,根本不足为奇。wWW.ΧìǔΜЬ.CǒΜ
于是,他就将罪恶的手,伸向了那些妙龄的少女们,甚至还有女童。
听着她们因中了蛊虫,在他催动下,蛊虫在这些女孩子体内啃噬而传出来的凄惨叫声,他从未觉得有一丝的愧疚,反而特别的兴奋。
就在这时,他突然双眼放着精光的盯着面容淡然的秦茉,咧着嘴的“桀桀”地笑了几声。
“小姑娘,要是你能为才朽当这个养蛊人,想必,一定可以得到黄金蛊,你的身体乃是万年难得的佳品,绝佳的器皿,定会大成……”
“啊……噗……”
他的话没说完,就被凌宸翊一脚踏在了脚上,张嘴就是一口老血喷出,整张脸都被踩变型了。
“老东西,她也是你能肖想的!”凌宸翊冷至剔骨的声音道。
秦茉盯着此时双眼泛着浑浊的乌葵道:“原来,姓乌的还有一个支派是习巫蛊之术的,还真是兴趣广泛呢,只可惜,没有大展宏图的机会了。”
“你怎么知道……我……我……乌氏……一,一族……”乌葵好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用那已经变形的嘴,含糊不清地问道。
“就不告诉你!急死你!”秦茉对他突然瞪着戏谑的目光。
然后就听她大声道:“相公!让开!”
凌宸翊很配合的身形一闪,随即一道寒影落下。
乌葵连声音都没来得及发出,他就身首异处了,那黑不溜秋的脑袋,一双没闭上的小眼睛,还有一张长着流血的嘴,滚出了几步远,地面上还遗留下从他的嘴里落下来的几颗黑色的牙。
秦茉垂剑地面,扭头对雷缙道:“找油布纸将尸体包起来,所有触碰的人,都必须戴上油布手套,不可与尸体直接接触,这老小子身上一定不干净,别把着了他的道,再让人用浓酒,将这里酒上,用火烧,直到血迹清除为止!”
“是!”雷缙爽快地回答。
就在这时,祠堂的大门从外面被推开,安玉尘风尘仆仆地走了进来。
当看到地上躺着的那具身首异处的尸体时,他还是懊悔地长叹了一声:“还是来晚了一步!”
“没事,后院的木屋子还给你留着呢,研究去吧,就是别把自己搭里面就行!”凌宸翊语气轻松外带几分玩笑地道。
“那还行!”安玉尘的脸上再升起兴奋的笑意,走了两步,他又指着地上的尸体道:“别用手直接碰触……”
“我们会戴油布手套!”几个侍卫回头齐声道。
“聪明!随我!”安玉尘头也不回的大步向着后院行去。
直到他没影了,秦茉才指着他消失的方向道:“他怎么越来越厚脸皮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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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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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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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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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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