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宫是当朝皇上的住所,原本皇上的住所都是在太极宫的,太极宫是前朝皇帝留下的,大梁朝的历代皇帝也都是住在太极宫的,唯独到了真宗皇帝这一代的的时候,真宗皇帝新修了大明宫,说是太极宫太过潮湿之类的。
但谁都知道,真宗皇帝的上一代皇帝,在太极宫足足杀了四名太子,是嫌先帝晦气才兴建的大明宫。
真宗皇帝也就是当朝皇上,本名季尧。
距离季尧继位之后已经过去二十余年,这等事情倒都能算是陈年旧事了。
季尧继位之后,靠着先帝杀了四位太子之后,剩下的党争倒是轻松了不少,季尧通过分封的方式,把其余同辈的皇子全部分封出去之后,便是彻底安宁了下来。
这二十余年来,季尧倒是当的安稳,哪怕已经四十多岁,季尧也并不见老,若是按照正常下去,季尧恐怕能成大梁朝最久的皇帝。
季尧此时眉头紧锁,站在一个鸟笼面前,死死地盯着鸟笼里面已经死去的金丝雀。
旁边两个端着鸟食和茶盏的宫女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季尧站在这死去的金丝雀面前已经有一个时辰了,一个时辰前季尧还斩了之前专门负责饲鸟的太监。
两名宫女生怕季尧一个不高兴,把自己两人也拖出去斩了。
好在这时,一名宫装美妇施施然走进了大明宫,朝着两名宫女示意退下,这才让两名宫女松了口气。
等到宫女走后,美妇的嘴角撩起一个幅度,巧笑嫣然地钻进了季尧的怀里。
“淑妃什么时候来的?朕都没发现。”
看着怀中的爱妃,季尧紧皱的眉头这才舒展开来。
“臣妾可是来了好久了,陛下一直盯着鸟儿,难道臣妾还不如这鸟好看嘛?”
淑妃缓缓伸手抚平季尧的眉头,调笑着开口,还露出一副有些心疼的神采,看的季尧龙颜大悦。
“当然不是,爱妃不知啊,这金丝雀是那西洋人进献的,与这普通鸟儿可不一样,朕甚是喜欢,可惜……”
说着,季尧又有些惋惜地看了一眼笼中的金丝雀。
这金丝雀通体金黄,品相极好,是季尧所有藏鸟中最喜欢的一只。
“陛下要是喜欢,臣妾便让人为陛下再寻一只好了,大梁朝地广物稀,难道还找不出一只比这更好的了?倒是陛下,眉头皱多了可是会老的。”
淑妃巧笑嫣然间便是说通了季尧,倒也不愧是后宫佳丽中最得季尧心意的。
季尧两任正宫,都不及这淑妃来的讨喜,要不是淑妃不能生育,恐怕这第二任皇后都得移主了。
不能生育的妃子,一般来说都讨不得皇帝开心,毕竟没有诞下龙种,自然得不到皇帝看重。
但这位淑妃手腕过硬,说不能生育是好事,自己能全心全意跟季尧待在一起,这可把季尧高兴坏了。
早就不缺储君的季尧成天被皇后和贵妃们之间的掰手腕给弄得心遭,唯独跟淑妃待在一块儿,淑妃不为子嗣,倒是让季尧轻松了不少。
“还是爱妃会说话。”
听着淑妃这么一说,季尧顿时动容,正准备把手探入淑妃衣领,淑妃惊呼一声,纤纤细手欲拒还迎,扶住季尧胸膛。
“陛下~这还白天呢。”wWW.ΧìǔΜЬ.CǒΜ
“无妨无妨,琴瑟和谐,这国才能长治久安嘛。”
季尧倒是轻笑一声,正准备贴近,却听得门外传来阵阵欢呼。
原本正在兴头上,这欢呼声却是突然饶了兴致,季尧当即便是不爽地冲着门口喊道:“李公公!殿外何事如此喧哗!”
门口一直候着的内侍大太监李顺才听着这话,连忙拱着手低头走进。
这淑妃可是刚刚进了大明宫,鬼知道现在皇上跟淑妃是什么姿势,要是万一看到什么,自己这双眼睛可就别想要了。
李顺才是季尧年轻时就跟在身边的,一来一去快三十年有余,李顺才早就知道了季尧的脾性。
“回陛下,是蜀州传来了捷报,听说是大胜了,内官刚刚就想通报的……”
“蜀州?捷报?”
季尧愣了愣,随后便是皱起了眉头。
“那贺威之前不是说战局不利吗?不是应该请朕派使者去求和吗?”
蜀州的战事,季尧是知道的,早在南诏进军的时候,贺威就派人向京城通了信,鼎明了战况。
那时蜀州军可在连战连败,李治可还没到前线。
“这……内官不知,只是听说是赵国公的天府军传来的捷报……”
李顺才愣了愣,依旧没敢抬头。
“天府军?是赵烨统的军队?”
大梁朝立国数百年,积攒下来的勋贵数不胜数,好些世袭贵族都是先帝们立下来的,这些私军牌号,大大小小足有近百支,季尧也都只知道旗号,真要知道统军的,也就只有那些上了三千人马的。
而天府军刚好就是其中之一,其正主也是朝堂上的重臣赵国公,而赵烨的爵位也是季尧亲自封的,自然印象深刻。
“正是。”
“宣进来!把军报拿给朕看看!”
赵烨能打,季尧自然是清楚的,见着是天府军,季尧倒是多了几分信任,只是这天府军如此能打,是不是得权量二三?
万一哪天比自己的御林军还能打可如何得了?
季尧一边心有愉悦,一边又心事沉重,直接来到案台前坐下。
而淑妃也是明白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时候不该说,静静地来到季尧的顺便,给倒上了一盏好茶。
不多时,李顺才便拿着林奎带来的军报送了进来,依然没敢抬头。
“陛下,臣妾就先行告退了。”
淑妃替季尧挑去了茶里的浮沫,识趣地准备出去。
毕竟按照惯例,后妃是不能听政的,更何况这还是军报,要是被知道了,少不得要被朝堂上的文官们骂红颜祸水了。
季尧满不在乎地拉住淑妃,示意坐下。
“这里是大明宫,可不是上朝的什么紫宸殿,也没外臣,爱妃不用避讳什么。”
“那就听陛下的。”
淑妃笑颜如花,轻轻跪坐在旁边的垫子上,开始拿起桌上的瓜果开始剥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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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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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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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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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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