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靠美食成为了全朝首富沈元姝陆止>第443章 端倪(三)
  “小姐,这次说好了我们将这吃食送给老爷就回去的,你要是再去看那位,到时,到时夫人就又要说我了。”

  “谁说我是来看那木头的了,我这次是来给爹爹送吃食的,到时候说不定爹爹一高兴,还会给你些赏钱呢,怎么样?你小姐我聪明吧。”

  “那为何要带两份过来?”

  “这,这一份是给爹爹的,另一份,另一份是我要带回家去给娘尝尝的。”

  “给夫人的方才已经让小厮送回去了您忘了?”

  “那,那就是给小少爷的。”

  “小少爷今日去宁国公府了,不在家。”

  “表少爷呢,还有表少爷。”

  “表少爷同您一块出来去那边买的您给忘了?小姐......”

  “那,那就是我自己吃的不行吗?惊露,你等会在院子外可给我看好了昂。”

  “小姐!”

  “嘘......方才庆志过来的时候说了,爹爹把他叫过去商讨事情了,很快的,我就把这东西放到他门前就走,半刻钟都用不了。”

  ......

  那主仆俩应当是对这边很了解了,知道这边没什么人,所以才敢“密谋”的那么大声。

  沈元平许是被沈元姝的吃瓜属性给传染了,现在也是竖直了耳朵听着,眼睛似乎还有些放着光。

  主仆俩的声音还在继续,不过后面声音轻了下去,沈元平便没听清。

  正准备问问乐吾他听清了没,就见坐在对面的乐吾捂着个脸一脸哀怨。

  “乐哥哥你怎么了?”沈元平问道。

  乐吾摇了摇头没说话。

  老天啊,这郑大小姐怎么又过来了。

  门外正在密谋着的小姐就是郑尚书的千金郑梓瑜。

  沈元平听到乐吾暗暗的嘀咕了一声。

  这祖宗怎么又来了。

  祖宗?什么祖宗?

  没过一会儿,他便瞧到了乐吾口中的“祖宗”。

  是个青衣女子,从身上带着的那些首饰以及穿着的衣物还有那通身的气质都可以看出,这女子定是哪家权贵家中的人。

  那女子见有人在这院子里,也不惊讶,反而朝两人笑了下。

  沈元平看着坐在对面的乐吾起身朝那女子行了个礼。

  虽然不知道这“祖宗”到底是谁的祖宗,沈元平还是有样学样的朝她行了个礼。

  那青衣女子从丫鬟手里接过来了一个食盒,交给乐吾,随后嘱咐了几句便离开了。

  乐吾一脸沉重的将这食盒放到了桌子上。

  乐吾没认出来,沈元平是认出来了。

  这不就是自家食味阁的食盒嘛。

  难道大哥哥每日下值带回去分给他们兄弟几个吃的糕点都是这个“祖宗”送的?

  不得不说,这“祖宗”可真是善解人意啊,刚好他肚子有些饿了。

  沈元平刚想伸手打开食盒,却被乐吾拦下了。

  ......

  最后,沈宅那边派了人来接沈元平回去。

  沈元平不仅没见到沈元朗,甚至一口糕点也没吃上。

  刚走出院子,就看到墙角那边有一抹颜色。

  他走过去捡了起来,还没等细看就被来接他的小厮给抱走了。

  后来就是被沈元姝给瞧到了。

  作为一个女孩子,沈元姝的第一直觉告诉她。

  这个今日去户部给沈元朗送糕点的女子,一定就是那日游船碰见的女子。

  沈元朗确实也到了可以娶妻的年纪了。

  前段时间她也有听到过爹娘在谈论沈元朗的婚事。

  不过他为什么不同家里人说呢?

  这个朝代的婚姻便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大哥难道是觉得爷奶爹娘不会同意吗?

  不能吧......

  她还是先去探探他们的口风好了。

  沈元姝怕沈元平这小子神经大条的,到时候再随便玩这手帕让别人瞧见了说闲话怎么办。

  这个朝代女子的清誉是被看的比性命还重要的东西。

  沈家虽然不在乎这些虚名,因为他们都是从苦日子里过过来的。

  没有什么东西比性命更重要了。

  但是这京城里的人家可不同。

  家家户户都有清规戒律,女子要是名声污了,这边每人吐一口唾沫都足够淹死她了。

  于是沈元姝将这绢帕折好塞进了自己的荷包中。

  然后准备开始自己的“侦查”之旅。

  身后还隐约传来沈元平的叫喊声。

  “妹妹,妹妹,那包辣条你什么时候给我啊......”

  沈元姝准备去找苏芸和张桂华探探口风。

  他们家男人都惧内,只要她娘和她奶下了决定,她爹和她爷是不会(不敢)有二话的。

  正巧,张桂华和苏芸两人正坐在大厅那边对账。

  “这个月去农庄买蔬果什么的总共花了九十六两二钱,酒楼里共有十五个跑堂,五个洗碗婆子......要发的工钱总共是七十一两五钱,还有......”

  瞧见沈元姝过来了,张桂华立马将她抱坐在了腿上,然后乐呵呵的说道。

  “糯糯啊,得亏当时听了你的,这京城啊,咱们属实是没来错呢,你瞧瞧,单单就这上个月的进账就抵得上咱们好几家分店加起来赚的钱了,我嘞个乖乖啊,这京城这边有钱的人家果然是多啊,你是没瞧见今日,有个富家老爷一下子便买了十盘西瓜,说吃不完的打包带走......”

  趁着婆媳俩喝水的间隙,沈元姝小声的出口提问。

  “奶,娘,我看对面潘婶儿这几日老有人上门是怎么回事啊?”

  沈元姝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

  住在他们对门的潘家,家中也算是富裕的。

  潘家的大公子今年已经十六了,比沈元朗还要小两岁。

  但是去年便已经将亲事定下来了。

  这几日上门的是媒婆,准备商量个良辰吉日将人给娶进来呢。

  这事儿还是沈管家同她说的呢。

  “潘家啊,我好像知道的,他们家的大儿子今年好像是准备娶亲来着,前两天在布料店还瞧见他家老太太了呢,说是要亲自选些红色的布料回去做身喜庆点的衣服,到时候好在孙子大喜的时候穿。”张桂华回道。

  “那个潘家的大公子是不是比大哥哥还要小上几岁啊?”沈元姝继续问道。

  苏芸思忖了下,回道,“好像是吧,先前听潘夫人说过,好像是比朗哥儿小了两岁来着。”

  沈元姝想要抛出主题,“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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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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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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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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