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掌事惊了,因为沈临安说的那些特征完全都对的上。
怔怔地点了点头。
“这杨梅成熟之后,便会由先前的青色变为鲜红色,一般来说,这甜度越高的颜色越深,深至紫红色,一口下去,鲜嫩多汁,酸甜交融,掌事的要是不信的话大可以尝尝。”沈临安说道。
这些都是糯糯方才教他说的。
这就是考试有了标准答案的感觉吗?太爽了啊!
王掌事对沈临安的话基本上是信的。
先前主子过来的时候,便说过这沈家一家人不简单。
他也听说了主家靠着那什么火锅以及一些他从未听说过的菜色和糕点而大赚了一笔。
主子同他说这沈家就善研究那种古籍里的东西,这般想来这沈东家能识得这叫杨梅的果子也是很正常了。
王掌事摘了一颗放进嘴里,果然甜。
对沈临安又多了几分敬佩。
随后的半个时辰里,他们几乎是逛遍了半座山,也确实找到了不少的能吃的东西。
“这是西瓜梗,现在还小,再过个把月那西瓜应当就成熟了,这可是个解暑的好东西呢。”
“这个应当是黑木耳,用来做菜口感也是极好。”
“这是平菇,也算是蘑菇的一种,和香菇有点像,但口感和味道却是不大一样。”
......
“这是,草莓!”
......
最后几人从山上下来的时候,面上都是带着笑的。
沈元姝和沈临安高兴,是因为这几样东西又可以做出好多东西了,而且像西瓜杨梅草莓这一类的水果,到时候成熟后拿出去卖,肯定都是供不应求的。
要是他们再加工一下,比如做成杨梅酒,草莓大福,西瓜沙冰这一类的吃食,到时候肯定又能大赚一笔。
王掌事也高兴啊。
听沈东家说的样子,这些东西种好了也能卖上不少钱呢。
那杨梅和草莓他方才可是尝过了的,味道是极好。
至少他觉得比那频婆果好吃多了。
这几年虽说农庄的蔬菜生意做的也不错,但是很多大户人家也都瞧见了商机,纷纷将自己名下的农庄也种上了蔬菜,这让他们赚的比往些年少了许多了。
要是这些新的蔬果能拿出去卖,肯定能大赚一笔!
他们这些年是损失了多少银子啊......
但这东西是沈东家发现的,要不是他们说,估计这些东西都是被他们当成不能吃的野果子或是野菜处理掉的。
最后,王掌事和沈临安签了契书。
方才在山上发现的那些蔬果,其他的那些等他们种出来成熟之后可以开始售卖,但是西瓜,草莓和杨梅这三样,在京城这边只能卖给他们沈家。
王掌事自然是同意了,这个决定他还是能做的。
等送走两人后,便立马安排村里人去大理山上的那些蔬果了,这可都是金钵钵啊。
沈临安和沈元姝则是坐在回城的马车里,悠哉悠哉的吃着杨梅和草莓。
这是方才他们签契书的时候王掌事派人去山上摘的,说是让他们带回去给家里人都尝尝。
嗯,王掌事这人,有前途......(来自沈元姝的肯定)
等到两人回去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店里的菜色也从粥包子那些换成了饭菜。
门口依旧是大排长龙。
沈元姝进去的时候甚至还听到一男子在那抱怨。
“不是,我不就晚起了一会儿吗?怎的早食就卖没了开始卖午食了?”
“你自己瞧瞧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这太阳都晒屁股了,人家这酒楼自然是要换菜色咯。”
“那青风酒楼就算是到了午食,但是早食的那些粥什么的也还是有的卖啊,我真的好想吃灌汤小笼包啊。”
“应当是这沈记酒楼的菜色多吧,我看你也别念着那灌汤小笼包了,这午食的菜色也很不错啊,红烧肉,粉蒸肉......你这位置还排不排?不排的话我排上去了。”
“排啊,怎么不排?既然吃不到早食,这午食我一定要吃到才行。”
“哦,忘了告诉你,沈记酒楼的早食出了好多的新菜色,那酒酿小圆子还有奶黄包生煎包的味道都很不错呢,可惜某人吃不到啊。”
......
沈元姝听着两人的对话,莫名的有些想笑。
沈元姝人小,店里生意又火爆,自是没什么人注意到她,所以她便“大摇大摆”的提着个小篮筐进来了。
张桂华和苏芸也忙活了好一阵子,现在正在后院那边歇着呢。
沈元姝给她们一人塞了一颗杨梅。
这杨梅在农庄的时候都已经洗过了。
张桂华和苏芸吃过后同是一脸惊喜,这是什么果子,味道也太好了吧。
半个时辰前沈元朗派人传话来,说是今日也不用送饭过去了,他和户部的那几位大人会一同过来。
沈元朗那边不用送了,但是沈元清兄弟几个那边还要送啊。
其实麓黎书院里边是有个小食堂的,不像陈塬县那边的书院,只有个馍馍和野菜汤什么的,里面的吃食还算是丰盛。
但是张桂华和苏芸怕他们吃不惯,所以还是让府里的下人过来给他们送了些过去。
还有就是,沈元平那小兔崽子到现在还没回来!这真的是在他三舅舅那边玩野了都忘记回来的时间了是吧。
苏芸本是想让下人去将沈元平带回来的,毕竟苏京王荷香他们夫妇忙,听说平时午饭什么都是随便应付一下便过去了的,万一到时候沈元平给他们添麻烦了怎么办?
但是沈元姝止住了她,自告奋勇道自己可以给苏平他们送饭过去。
苏芸一听,这样也行。
刚好多做点菜过去,能让苏京两口子也吃上一口热乎的,好好补补。
两刻钟之后,小厮将两个食盒放到了马车上,等到沈元姝上去之后,马车便驶走了。
玩具店虽然在街尾处,但人流量也是不差的。
沈元姝过去的时候,玩具店店里还是有一批客人在的。
大多都是些年纪小的小娃娃。
也是,年纪大的这个时辰应当还在书院那边没回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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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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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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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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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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