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饭的沈元姝表示干劲十足。

  沈元姝指挥着沈张氏将猪肉切成粗条,又撒上了盐、料酒、白糖、葱姜等搅拌均匀进行腌制,剩下的步骤便等到镇上再开始做。

  猪蹄那边也是一样,沈苏氏将所有的猪蹄都下水焯了一遍后捞出放进盆中,将它和装小酥肉的盆一起搬上了餐车。

  一家子又前前后后将一些调料啊餐具啊什么的都搬上了餐车,整辆餐车看着便满满当当的了。

  那五百个竹筒是塞不下了的,只能由人搬到镇上去。

  一切做完也快花了快半个时辰了,考虑到到时候几人肯定来不及赶回家吃午食,镇上的吃食又那么贵,还没自家的好吃,所以沈张氏便提前让沈苏氏蒸了一锅饭带到镇上吃。

  虽说重了些费力气,可是穷苦人家最不缺的就是力气。

  餐车是手推式的,车上东西又多,沈元清和沈元祁还有沈苏氏三个人才推的起来。

  剩下的几个人则是每人背着一小袋的竹筒,连沈元姝手里也拿着几个,但还有一大部分搬不过去,沈张氏给了拉车的老翁十文钱,让他帮忙把剩下的竹筒运到镇上。

  因为推车比较重,所以大家走的都比较慢,沈元姝也能跟得上。

  又是半个时辰不到一点,他们便到了镇上,看到了已经在城门口的赶车老翁。

  沈张氏掏出两文钱递给他,说竹筒还需要他照看会儿,这钱给他买水喝。

  有钱不赚白不赚,老翁自是笑盈盈应下了。

  几人进了城。

  由于已经近午时,街上的人和早时相比少了不少,像他们昨日摆摊的地方,几乎就是没什么人了。

  几人都焦急的看向沈元姝,等着她拿主意。

  “奶,娘,我们去书院那。”沈元姝开口道。

  “书院?”沈张氏和沈苏氏同时疑惑道。

  “没错,就是书院,现在到了午时了,书院的那些学子们肯定要出来吃饭的。”沈元姝自信道,毕竟摆摊最容易赚的就是学生的钱了。

  她提前了解过了,能在镇上书院上学的人家里基本上都是非富即贵,像她大哥这种由于学识过人被院长选中的也有,但是不多。

  自古学校食堂没有路边摊香,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沈元姝在读书的时候就不喜欢吃食堂,路边摊的煎饼和炸鸡多香啊......

  “而且奶,娘,你们难道不想大哥吗?”沈元姝追问。

  书院每隔一旬休沐两日,但沈元朗为了给家中省些口粮,减轻点负担,每每休沐日几乎都是在书院抄书补贴家用,大概是三旬回来一次。

  加上平日家里人也不会来镇上干什么,所以全家确实已经好久没见过他了。

  沈张氏和沈苏氏这两个孙女奴/女儿奴倒是还好,沈元朗是兄弟几个里面最懂事最让人省心的,她们只期盼着沈元朗尽早考取个功名。

  但兄弟几个可不一样,早先家里几个大人要出去上工下地时,家中都是沈元朗带着他们,尤其是沈元明和沈元白这对双胞胎,几乎可以说是被沈元朗带大的,感情深厚的很。

  一听到要去书院门口做生意,都兴奋的不得了,纷纷叫嚷着要去。

  “可是书院是有准备午食的,真的会有人放着免费的吃食不要去花钱买吗?”沈苏氏仍是担忧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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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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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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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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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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