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明明一直都是在拒绝,这男的是没有眼睛在看吗?
沈南栀正烦着呢,此时听到了苏雾的声音,宛若听到了天籁一般。
激动地抬起头,苏雾已经走到了她的跟前,伸手握住了她的手。
沈无厌也宛若护花使者一般,双手环胸,站在一边。
孟溪亭先是疑惑地看着苏雾,旋即看到了沈无厌,才恍然大悟。
“你是阿厌吧。”
他当年离开京城的时候,沈无厌还只是一个孩子呐。
沈无厌并不想与之多说话,只是冷漠地站着。
孟溪亭以前也没有觉得他很烦啊。
没有想到,现如今也变得如此拎不清,既然已经有了妻女,完全就可以一心对着妻女好,好生跟姐姐道歉,这事情也就没有了。
可他偏生,还想要坐享齐人之福。
这人,啧啧。
还真的是不要脸。
见沈无厌根本不想搭理自己,孟溪亭的面色也难看了一些,没有想到多年未见,竟然变成了这模样,还真的是令人惋惜。
“这位公子,我姐姐方才说的话,你没有听到吗?以前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对我阿姐来说,一切都无所谓,你也不需要在这里自我感动,更加别说什么平妻的事情,在这里恶心我阿姐,怎么了,这个世上就你一个男人,你有的妻女,我阿姐还非得嫁给你不成??”
苏雾冷眼看着孟溪亭,心下觉得奇怪,这人是听不懂人话吗?
都拒绝成这样了,难不成还以为他们是在欲擒故纵呢。
还真的是莫名其妙。
孟溪亭被人一阵抢白,面上的神情,越发的难看,他抿唇,视线转向一边的沈南栀。
“南栀我想听你说。”
声音也是泛着恶心的深情。
沈南栀:……
现在非但没有一点惋惜当年,只觉得有点恶心。
“雾雾是我妹子,雾雾说的话,就是我的意思,当年阴差阳错我们之间的婚约已经作罢了,你既然已经有了妻子儿女,便与人好生的过活吧。”
约莫是有着苏雾他们在身边,沈南栀也没先前的那么社恐跟胆怯。
直面他们,咬牙说了一通。
孟溪亭还准备继续说,苏雾拉着沈南栀的手,直接离开了。
跟这种人,废话什么呐。
鸡对鸭讲,乱七八糟的。
“南栀——”
孟溪亭看着沈南栀,身姿窈窕,面容娇美,跟多年前,没有什么两样。
心中,其实还是欢喜的,想要跟沈南栀在一起的。
看着沈南栀依旧姑娘家打扮,心中便觉得,沈南栀还在等着自己。
谁知道,她竟然是如此的不屑一顾。
当即咬着牙齿,眼睛恨恨地盯着他们逐渐走远的身影。
此时,还跪在地上的晚娘,偷偷地松了一口气。
那个沈南栀看着就是一个狠角色,自己跟她平起平坐,一定会倒霉。
等等,刚刚他们都说是京城来的。
当年自己选择救人,就是因为看着他英伟不凡,难不成还是一个京城的公子哥呐。
晚娘从地上起来,眼中含着眼泪,怯怯地依偎在孟溪亭的身边。
“相公,是不是因为我啊,姐姐才不愿意的。”
晚娘其实长得也不难看,只是跟沈南栀比较差不少,加上也是两个孩子的娘,身材上面也没有过多的去保持。
以前,孟溪亭没有恢复记忆,倒也是无碍,现在恢复了记忆,他是肯定要回去京城的。
孟溪亭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神情粗鄙的晚娘,心中不由得发问。
自己竟然要带着这种人回去京城生活,那是会被人嘲笑的吧。
“相公??”
晚娘见他一直用一种陌生的眼神看着自己,心中不免疑虑,“你怎么了?”
“没什么。”
孟溪亭皱眉,一拂衣袖直接出去了,压根都没有等待晚娘。
晚娘倒也不生气,反而屁颠屁颠地跟上去。
苏雾他们,此时也在临湖的一家小店坐下来吃饭。
饭菜点了,还没有端上来。
大家四目相对,都没有开口说话。
最后还是沈南栀先出声。
“刚才,谢谢雾雾,不然还不知道要被人看多久的笑话。”
沈南栀此时面上还有点燥热。
“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姐姐不需要在意这些,时间还长久着呢,姐姐若是以后遇上了心动之人,那就结婚生子,若是遇不上,这不也有我们!”
苏雾伸手给沈南栀倒了一盏茶。
一直以来,社会对于女人压力就比较大,更遑论是古代的女人。
按照沈南栀的年龄,孩子都已经特别大了。
不过这样又如何。
只要自己开心,能养活自己,那就足够了。
“雾雾。”
沈南栀眼眶一热,伸手握住了苏雾的手。
自己阿弟何德何能,可以娶到雾雾这样的好娘子,自己也是好福气啊。
“好了,菜来了,先吃饭!”
刚好,店小二端着托盘走过来。
三人一扫之前的气氛,开始欢快的吃饭了
时间一擦眼,很快的就到了苏雾临盆的日子,苏家一大家子,都回来了。
苏雾也安然无恙的生了一个沈无厌不喜欢的臭小子。
皆大欢喜。
——
苏雾回到了星空顶,抬起头,看着头顶的天幕上,一闪一闪的星星,异常地耀眼,尤其是刚刚属于沈无厌的那一颗星,更是闪亮。
她跟沈无厌两人,也就生了那么一个儿子,之后如同沈无厌虽说,再也不生了。
苏半夏跟薛明山两人,也恩恩爱爱,两人生了三个孩子。
等到大儿子完全接手了,两人直接离开了京城,回到了白马镇养老。
沈南栀本来也以为,自己会孑然一身,可也没有想到,新搬家过来的一个举人老爷,两人一来二去的,也成了一段佳话。
恢复了记忆的孟溪亭,带着晚娘跟儿女,回到了京城。
虽然是孟家嫡子,不过他失踪太久了,孟家早就放弃了他,转而培养了其他孩子,加上这么多年,他一直都在乡下,已经脱离外面的世界太久了。
纵然是有着满腔抱负,最后还是化作了一场空。
加上妻子儿女,让他丢尽了脸面。
最后还是不忍受到他人的鄙夷,直接联姻了更加有势力的岳家。
这个新的妻子,自然是不能容忍晚娘母子的存在。
不过两三年,晚娘他们母子三人,就陆陆续续地都死了。
这时候的孟溪亭也越发的狠毒阴冷,他在外面得知了,沈南栀他们一家发生的事情。
也知道了,皇上其实一直都在找他们。
只是一直未果。
孟溪亭觉得自己似乎是找到了升官发财的转机。
毕竟,他是知道沈南栀他们姐弟消息的。
可是……殊不知,薛明山跟沈无厌早就商量好了,把这个事情透露给皇上知道,同时也跟皇上表明了,他们不想要继续回到京城。
皇上本来对他们就怀有愧疚,既然他们不愿意打扰,那便不打扰。
只是把一切都交付到了薛明山的身上,薛明山一年不知道要跑多少次白马镇,就是为了给沈无厌他们送东西。
当然了,他也算是以权谋私,毕竟他们也要给小姑姑送东西。
反观孟溪亭本人,想要走捷径,从中寻一道青云路。
谁知道,最后惹了皇上大怒,直接一家发配三千里。
苏家二房,同样也属于过得水深火.热那一种,本来依靠着苏小兰吃香的喝辣的。
苏小兰在监狱里面死了之后,苏家老二他们,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习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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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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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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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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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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