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分了家,他们就很少煮稀粥了,两个孩子都爱吃干饭,以前在陈家清汤寡水的,现在想吃什么就让他们吃什么,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回了家里,林喜悦让两个孩子去屋后捡些木柴回来烧,自己系了围裙开始做菜。
陈仲谦起身要进屋,林喜悦一个眼神扫过去,“烧火呢,干嘛去?”
“喝口水。”陈仲谦指了指屋里,喝了水又坐在灶前乖乖烧火。
林喜悦偷笑,最近是使唤人上瘾啊,但是她也看得出来,陈仲谦挺喜欢被她使唤的,这算是他小小的价值吧。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没用才是最大的惩罚,让他躺在床上什么也干不了,无法肩负起家庭的责任,无疑是钝刀杀人。
现在他的身体比之前好了那么一些些,家里的一些家务活儿干起来不成问题,就在这些寻常男人看不起的琐碎当中,他又重新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原来他还是有用的。
林喜悦今日买回来的肉要全都做了,已经进了五月,天气有些热了,肉放不住多久的。
她把肉全都切成肉片,一小半留起来炒菜用,一大半打算做酥肉。
一共买了三斤肉,自己家就这么四个人,肯定是吃不完的,至于豹豹们,对不起,人家看不上这样不新鲜的肉,那得进山里去打猎,现抓现吃才新鲜。
酥肉炸出来可以放两三天,自家留一些,剩下的都给陈家拿去。
最近林喜悦总是这样,做了好吃的就送去给三太爷爷家尝尝,要是陈家给了什么,她也不推辞,直接拿回来,这样他们就不会上门来了,方便豹豹养伤。
在原主的记忆中,从来没吃过酥肉这样的食物,林喜悦也不确定现在是不是还没有这道菜,毕竟原主家很穷,嫁过来又很受气,她没吃过好东西也很正常。
肉片混合盐,鸡蛋,花椒面,酱油,葱姜蒜泡出来的调料水,再加入淀粉,抓拌上劲。
然后起锅烧油,将几片肉捏成一小坨下锅,炸黄了起锅,再复炸至金黄,外面焦香,里面鲜嫩流油,怎一个好吃了得。
林喜悦炸了一锅出来,小鱼小朵正好回来,两个孩子洗了手,一人一块吃得倒吸凉气,“烫,好烫好烫。”
林喜悦笑道,“慢点儿,多的是呢,有你们吃的。”
她自己尝了一块,味道的确是不错,看样子自己手艺还没有退步。
又用手掰了一小块喂到陈仲谦嘴边,“尝尝。”
陈仲谦愣住,用手接吧,自己没洗手。
用嘴接吧,有点不好意思,大男人还让人喂啊?
要是不吃吧,好像又无法拒绝那亮晶晶,急于得到赞许的眼神。
心中天人交战,最后还是张了张嘴,林喜悦直接给塞了进去,太着急,导致自己的手指也塞了进去,虽然赶紧缩了回来,但是那明显的触感显然无法让两人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
陈仲谦呛了一下,咳嗽了两声,“好,好吃,咳咳咳。”
小鱼和小朵咯咯笑个不停,“爹爹羞羞脸,还要娘亲喂,羞羞脸。”
林喜悦性格大咧咧的,显然没觉得怎么样,笑了几声又继续炸剩下的酥肉,完全忽略了那道时不时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
陈仲谦往灶里放了点儿柴火,天气真是热了,烧个火都弄得脸滚烫。
酥肉炸好之后,林喜悦让陈仲谦和小鱼小朵一起去送,这些日子陈云昭吃着她的药膳,气色越来越好,陈仲谦身体也比之前好了,他们得互相看看,彼此都能安心。
几个人都出门了,小黑豹跑到院子里张望,林喜悦赶紧给抱了回来,“小豹豹不许乱跑,小心被坏人抓走哦。”
小黑豹是想小鱼和小朵了,这些日子在这里住下,它每日都和小鱼小朵一起玩,只要他们出门它就会不安,林喜悦都担心之后它没办法离开人类。
母豹子在屋里呜呜了声,小黑豹便乖乖朝着妈妈跑过去了,屁癫屁癫的,可爱极了。
王氏做衣裳当真是快,不过才五日,她就说衣裳做好了,本想着直接给送过来,林喜悦拒绝了,回家提了一只风干野鸡,一只风干野兔,让人帮忙总是要给谢礼的啊。
到了李家,还没进门呢,结果正好遇上杨氏从外面回来。
林喜悦只当没看见,叩门进了李家院子,气得杨氏一个倒仰,“没家教的丫头,哼。”
她生气归生气,却没有忽略林喜悦提着的肉,口水都差点流出来了。
在村里来说,陈家日子过得还是不错的,每次赶集都能买一些肉回来吃,主要是家里有个读书人,不能吃得太差了,总要多见油荤的。
一是想让陈仲达长得壮一些,这样才有力气读书。
第二嘛,陈明义觉得读书人得有见识,要是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以后见了肉就流口水,那不是惹人笑话吗?
要是经常能吃到肉,以后也就不会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似的,才像个读书人的样子。m.χIùmЬ.CǒM
但是分了家,陈仲谦直接分走了一半的家产,家里除了种地又没什么进项,这就不得不节省一些了,两次赶集才买一回肉。
杨氏好几天没见油荤了,林喜悦提溜着的肉一直在她脑海里晃荡,真是馋都要馋死。
进了院子,吴氏骂道,“你晃悠到哪儿去了?赶紧去做饭。”
杨氏眼珠子一转,“娘,我刚刚看见林喜悦了,提着肉去了李家呢。”
“啥?提着肉?”吴氏把针线筐子一放,“她提着肉去李家干啥?”
杨氏忙说道,“还能干啥,肯定是给他们的呗,这丫头真是没个心眼儿,分了家也没见她买东西回来孝敬您二老,反倒是三天两头往三爷爷那里跑,孝敬三爷爷也就算了,那毕竟是长辈,可拿肉去李家算什么啊?真是气死我了。”
吴氏何尝不气,在她看来,林喜悦拿的是陈家的钱做人情,他们手头的银子可都是陈家的。
要是这么花,等陈仲谦死了,他们还能拿得回来什么啊?估计连个铜板都剩不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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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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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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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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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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