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莲嘟着嘴,看起来十分不满。
昭然逗她,“怎么啦,来新房子第一天就不开心?难道是小四抢了你喜欢的房间?”
“才不是!”吉莲跺脚,“小姐明知他不是什么好人,为什么还要留下他?”
“小四怎么就不是好人了,他除了偷偷住在烧火房,确实也没做什么其他的呀。”
“可,可是……”吉莲吞吞吐吐,又找了个借口,“那,那他一个男人,住在这里对小姐的名声也不好。”
昭然轻点了一下吉连的鼻子。
“他住不住这,你小姐我的名声都不好,再说了,外面人看见咱们家里有个男人,坏心思不也能少很多嘛,这根本就不是你的理由对不对?”
吉莲脸红支支吾吾,“……我不是怕他来了就抢了我在小姐身边的位置了嘛,之前小姐还说喜欢我年轻有活力呢。”
这下来了个同龄人,吉莲马上就有危机意识了。
“哈哈哈……”得知吉连的小心思,昭然笑得直不起腰。
吉莲知道是自己犯蠢了,脸面上挂不住气呼呼的跑开了。
昭然指使一边偷看的小四,“快追上去帮我解释解释。”
她笑得肚子痛是追不上了。
小四懵懵懂懂的接收指令,快步跟上吉莲离开的方向。琇書網
卢嬷嬷打扫完房子顺便听了一嘴,忍不住也跟着偷笑。
午后的阳光照耀在这个小四合院,微风轻拂过每个人的脸颊,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祥和宁静。
空间里的原主看着看着就流下泪来。
原来,离了婚天也不会塌,她还能有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活法……
“小四,你把近半年来的报纸都给我带一份,种类不限,多一点大报社的。”
昭然递给小四五块银元。
留下小四也不单单是看他可怜,她们三个女子刚来北平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有小四这个熟悉环境的在身边能少走很多弯路。
“好的小姐,不过买旧报纸用不着这么多钱,报纸都是最新的才畅销,半年前那都是没人要的存货了,一块银元能买好大一摞。”
小四卖了几年的报纸,对行情还是比较熟悉的。
他腿脚快,不到半个小时就抱着一大摞报纸跑回来了。
擦了擦头上的汗,“小姐,这半年的报纸都在这了,您要这些有什么用?”
当然是了解现在的形势啊。
原主之前是大家闺秀,别说看报纸了,就连家门都没出过,外面的世界发展成什么样了完全一无所知。
“没事,我就是对这些好奇,你出去吧。”
将小四支走,昭然利用加速器,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把这半年来的报纸全都过了一边。
昭然对这个世界了解更加全面了。
这个世界和自己记忆中的民国有相似的地方,但也有着更多不同,不少记忆中的名人并没有出现。
不过局势都是差不多的,前朝灭亡不久,现在的民国处于历史的转折点,国家正在寻求变革。
值得一提的是,昭然居然在报纸上看见原主的名字。
原来之前梁鸿振登报离婚,已经在整个文学界掀起巨浪,不少报纸都在利用大篇幅,来报道这开天偏僻第一桩离婚奇事。
有老学究谴责梁鸿振这样做无视传统,视为异类。
但更多的是支持梁鸿振的行为,觉得婚姻就应该两情相悦,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早就过时了,还称他为新时代的领军人物,与封建主义战斗的英雄。
本来梁鸿振留学归来,才名远扬,当上海大的教授就已经够引人注目的了,现在又闹出这档子事,他的名声一下子传的更广了。
随之而来的就是原主的名字被频频提及。
在众人的眼中,傅晴曦就是一个极为平庸的小脚女人,梁鸿振那思想陈旧的糟糠之妻,顶多感慨两句可怜。
但最多的还是将她和颇有才名又富有美貌的宋雅香比较,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梁鸿振的这位前妻完全比不上现任妻子宋雅香,梁鸿振这样的大才子跟她离婚是必然的。
没有一个人在意,傅晴曦这个人的感受,理所当然的和梁鸿振一样,彻底的忽视了她。
昭然要做的,就是重新站到大众面前,以一种全新的身份,改变他人对于梁鸿振“下堂妻”的刻板印象。
既然要精准打击梁鸿振,那么自然要从他最在意的地方开始。
昭然也从各大报纸中找到了梁鸿振的身影,诗词歌赋,文学历史,侃侃而谈,极其符合他留学精英的身份。
唯有一点不好的就是,他太端着了。
他写的那些东西,除了少部分受过教育的高知群体能看懂以外,大多数老百姓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
所以,昭然要抓住这一部分人的支持,开始反击。
以她现在的名声,很难去大报社发稿,也很难有人重视,最好的方式,还是投稿一些故事小报,围魏救赵。
在北平几十家报社里,昭然选中了一家名为“故事晚报”的报社。
这家报社发行量不错,而且里面故事多为连载,甚至有一些志怪小说,虽然不是每一篇水准都够,但是在现在已经算是不错的故事了。
昭然还发现,这个时代的白话文并没有普及,所有报纸上都是运用类似文言文的语句,没读过书的人会觉得十分晦涩难懂,难怪老百姓对这些报纸不感兴趣。
昭然既然是要写故事给大众看,那就不能只写老学究的东西。
要问什么故事内核最能吸引观众,那必然是“爽”!
一个穷小子是如何奋斗成为百万富翁的故事,不仅吸引眼球,而且能够鼓舞人心,相信有眼光的编辑,是不会拒绝这样一份稿子的。
接下来的三天,昭然利用加速器,飞快的写出十万字的开头,钢笔都用废了两支。
小四盯着两支废掉的钢笔,脑袋里充满了疑惑和敬佩。
“咱们小姐,好像不是一般人啊。”
吉莲骄傲昂头,“那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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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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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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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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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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