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碗狗粮,她先干为敬。
电梯里,黎笙回忆起那个前台的眼神,怪怪的,看他像是在看什么惊天大秘密似的,他也能算是一个秘密?
搞不懂搞不懂。
黎笙整理了一下手上的花,确保每一朵都是精神饱满的状态,不会蔫巴巴,还散发着花香之后,挺着胸,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出电梯。
一出去就接收到了来自十六层员工的注目礼,所有人齐刷刷地看向电梯里的黎笙。
黎笙:“……”
瞬间枯萎。
他要走的话应该还来得及吧。
为了缓解自己的尴尬,黎笙弱弱地抬手打了个招呼,“你们好,请问,岑初在吗。”
他们动作整齐划一,指向最里头的办公室,“在那里。”
黎笙受宠若惊,忙不迭道谢,逃似的钻进办公室。
丢死人了。
岑初正好没事儿干,拿着手机,界面显示是和他的聊天框,在思考为什么没回信息。
门开又关的动作,引起了岑初的注意,他下意识看向门口,发现是火急火燎的黎笙,脸上还泛着尴尬的红。
黎笙二话不说把花放在桌子上,整个人扑到他怀里,在他的胸口拱来拱去,难耐地说:“刚刚好多人看着我,好可怕,搞得社恐犯了。”
岑初茫然地圈住他,以防他身体下滑,“咋还社恐了。”
黎笙抬起头,比划着说:“你都不知道,他们一群人盯着我,眼神跟x光一样,恨不得从我身上盯出几个洞来,你的员工咋都这样,太冒昧了。”
岑初了然,摸了摸他跑的有些凌乱的头发,说:“我等会就好好批评他们一下,上班时间不好好上班,光盯着老板娘看做什么。”
黎笙附和着点头:“对对对,要说他们。”把他当什么稀有生物看,给他看社恐了,就差没跑回电梯。
然而黎笙不知道,大家都被他“可爱”的反应逗得乐不可支,群里正聊得火热。
说了好一会儿,黎笙猛地想起他是来给岑初送温暖的。
他整个人坐在岑初腿上,小小的办公椅艰难地挤着他们两个人,想要再有什么动作也比较难。
黎笙一手搭在岑初的肩膀,旋身去找够桌上的鲜花,献宝似的递到岑初面前:“娇娇,送你花花,喜不喜欢。”
黎笙亮晶晶的眼神,仿佛在里面镶嵌了最闪亮的宝石,岑初心尖儿一颤,即使已经知道他带着花过来,真正递到自己面前时,还是忍不住悸动。
岑初连人带花紧紧的抱在怀里,花汁被挤压出来沾到衣服,他也不在意了,“谢谢笙笙,我很喜欢你送我的礼物。”
黎笙没料到岑初反应那么大,只是一朵花就让岑初高兴成这样,他不禁怀疑自己以前的自己是不是从来没给岑初送过花。
想着,黎笙同样用力地回抱:“娇娇,你要是喜欢,我以后天天给你买花。”
要给喜欢的娇娇送上最美的花,黎笙拿出小本本记好。
黎笙说是来接岑初下班,但人家刚上班没多久,他闲的又要发疯,干脆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美其名曰参观一下。
岑初的办公室干净整洁,以黑白色调为主,透露着一股干练的味道,唯有桌面上放置的仙人掌盆栽是不一样的色彩,增添了一份勃勃的生机。
不过这都远远不及岑初,尤其是穿上正装往椅子上一坐,指尖夹着钢笔,蹙眉思考都无比吸引人的注意。
吸溜~~
黎笙口水差点流下来。
毫不夸张地讲,黎笙能坐在沙发上看岑初办公一整天。
可以说,岑初办公多久,黎笙就看了岑初多久。
直到岑初走到黎笙面前,轻捏了捏他的脸,说:“我有那么好看吗,至于让你盯着我看了一上午。”
黎笙老老实实点头:“好看。”把衬衫扣子解开更好看。
黎笙依稀记得岑初的胸口有好多咬痕,全是他的杰作。
如果问他心虚吗?
一点也不。
那天晚上,他实在是受不住,让岑初慢一点,岑初非但不听,还故意使坏,气得他连咬了好几口,都快咬出血了,岑初愣是一声不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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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吃饭吧,”岑初把人从沙发上捞起来,“公司里有食堂,是我专门让人聘请的五星级大厨,为的就是守护好我们的胃。每天上班都那么辛苦,必须得吃点好的。”
黎笙不禁咋舌,感叹岑初的大手笔,“我要是能来这里上班就好了,以前上班的时候,我都是买路边的盒饭,质量参差不齐,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攒钱买房子的那段时间,黎笙省之又省,恨不得一个硬币都掰成两半花,每天吃饭只能保证吃饱,营养和口味一概不考虑,能活下去就行。
“我刚好缺一个秘书,你要是愿意来,我就在东边那个角给你放一张办公桌。”岑初指了指书架那一块地方。
他的办公室很大,东西放的又不多,因此看起来很空旷,说话都像是有回声,东边那个角,一整排的书架贴着墙壁,放满了书。
黎笙无聊找了一本翻了翻,岑初还在上面写了笔记。
但黎笙总是慢半拍,嘟囔着吐槽:“你都是老板了,让我给你打工,你甚至连个独立的办公室都不愿意给我。”
岑初脚步一顿,搭在门把手上的手已经拉开了一条细缝,在听到黎笙的话后又把门给关上。
咔嚓一声,黎笙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就被抵在门板上,岑初亲的他晕头转向,搞不清楚南北。
也不知过去了多久,岑初才舍得放开他,在他耳边低语道:“笙笙,没听说过办公室恋情吗。
老板和秘书,那些不能说的二三事儿。”
听说了听说了,他现在知道总可以了吧。
黎笙想钻进地缝的心都有了,亏的他还以为岑初是真想给他找个工作,居然是这样的工作,岑初看着人模人样,心却不知道是什么做的。
还老板和秘书,不用上班,不用赚钱嘛,天天搞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
“娇娇,你好坏。”蔫坏蔫坏的,黎笙是着了魔才脑子一热答应岑初要以身相许的要求。
最后岑初这个愿望也没能实现,黎笙自己找了一个轻松的工作。
为此,岑初特别的遗憾,经常暗戳戳地问黎笙要不要来公司接他下班。
黎笙答应了,但是再也没有上去过,一是不想被岑初的员工当猴看,二是提防岑初这个不正经。
101说,岑初平常是很正常的,一遇到他就会变得不正常。
反正黎笙没见过,这句话无从考证。
为了自己的腰考虑,黎笙时刻提防岑初,虽然没有几次是防住的。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两个月。
黎笙和霍家的关系缓和了不少,最起码不像之前那么拘谨,能和同辈的人打成一片。
户口已经挪到霍家了,只要黎笙点个头答应,立马就能召开新闻发布会。
黎笙前面十八年过的平平淡淡,真让他当什么豪门大少爷,他可能还适应不了,毕竟太奇怪。
山头的秃毛鸡忽然长出漂亮的羽毛,才发现自己是只凤凰。
他还是和娇娇一起好好生活吧。
岑家的人自打那一次后便偃息旗鼓,没有再来找黎笙,也有一大部分是找不到。
黎笙并不在意。
但是,岑父出院了,平淡的生活状态注定要被打破。
那天岑萧又来找黎笙了。
他知道黎笙每天都会来岑初的公司接他下班,他干脆直接在岑初的公司下面堵他。
他一开始是不知道岑初创业的,事实上岑初的任何事情他都没有多关心,住在一个屋檐下他都不了解岑初的情况,说起来也是失败。
查到这些信息,岑萧也是大吃了一惊,也难怪岑初有底气离开岑家,他自然而然地把岑初的成就归功到霍家。
没有霍家,岑初什么都不是。
(黎笙:啊对对对,就你牛逼。)
答应了每天给岑初买花之后,黎笙下班就会路过花店买,接到岑初后,还会一起去菜市场买菜,买完回家做饭。
一直都是岑初做饭,黎笙张着个嘴等吃,饭后主动包揽洗碗的工作。
黎笙照例买了花,最近家里的花瓶都放满了,岑初说没必要再买,所以花的数量就减下来,买一俩枝就够了。m.χIùmЬ.CǒM
黎笙没看见路边的岑萧,正准备擦肩而过,肩膀陡然被人抓住,捏的他很疼,他反手打了过去,“有毛病啊你。”
黎笙怒不可遏地打量着这个冒昧的人,怪眼熟的,他和岑萧只见过两面,一时之间没认出来是谁。
岑萧满眼震惊,“小笙,是我啊。”
“我管你是谁,怎么大街上对人拉拉扯扯的。”黎笙气笑了。
还好101认出来他是谁,要不然黎笙已经准备和他讨一个说法了,“这是你的便宜大哥。”
黎笙戒备地后撤几步,走到公司前台能看见的范围,“原来是你,我之前不是说过不要再来找我吗,烦不烦啊你们,如果听不懂人话就去看看脑子,是不是脑子摔坏了。”
他都快要忘记这一茬了,如果不是岑萧出现在这里,他都不记得自己在远方还有一个始终惦记他身份的人。
一次次来找麻烦,究竟是想干什么。
面对黎笙的防备,岑萧一言难尽,斟酌着语气开口:“是爸醒了,他说他想要见你。”
就为了这事,黎笙面无表情地想:“有什么好见的,看见我只会让他想起自己被戴绿帽子的事实,还是不要见的好,再说了,小时候不是见过,也不见得他对我怎么样。”
小时候那次见面,岑父打着去出差的名义,实际上是准备和保姆行不轨之事,他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借口,甚至是要钱的借口。
岑萧没想到他会这样反驳,一时之间想不出回答的话,过了半晌,才支吾着说:“你要不还是去看看爸吧,如果不是爸,你的身世也不会被发现。”
闻言,黎笙脸上的讥讽更甚:“如果不是他,我或许现在就会住在岑家,叫你一声大哥,是名正言顺地岑家少爷,但是呢,就是因为他,我才会吃那么多年的苦。
我如今的一切都是因为他造成的,想要见我,就自己来吧,顺便给娇娇道歉,娇娇的苦难,也是他造成的,不要妄图掩盖事实。”
黎笙看见岑初从大门出来,忙不迭跑上去,站在岑初身旁抱怨:“他们又想要来做无谓的挣扎了,我甚至不知道他们坚持的意义是什么。”
“怎么回事?”岑初是对着101说的。
101:“大概就是,那个喜当爹想要叫大人回去,还是不死心,顺便给他洗个脑,洗清自己的冤屈,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受害者。”
岑父并不知道岑初和黎笙是情侣关系,还以为只要给黎笙洗脑了,自己出轨的事实就可以被掩盖,还能把责任推到保姆和岑初身上。
黎笙不知情,是最好骗的,能少一个人知道就少一个人知道,他都把责任推给岑初了,还指望他是什么好人。
“去见一见吧,做一个了结,要不然这件事是不会完的。”岑初知道岑父的性格,不到黄河不死心。
既然人家那么上赶着要打脸,何乐而不为。
他们不仅要去,霍家人也要去,越多人去越好,这样才能彻底地撤下岑父的遮羞布,狡辩是没有用的。
两人嘀嘀咕咕交谈一番,岑萧看得非常着急,生怕岑初说几句话,直接让黎笙对他们恨之入骨。
“我决定跟你去,但是我必须要带着娇娇一起,如果你不同意的话,我们就不去了。”黎笙正式通知岑萧,但凡岑萧说个不字,他马上拉着岑初走人。
岑萧欲言又止地看着岑初,当时就是因为藏在岑初身上的秘密被人发现,岑父的病才会变严重,好不容易好转,如果让岑初也过去的,岂不是直接气死?
然而黎笙压根不给他思考的时间:“可以去就去,不去也是一句话。”
他没空陪着岑萧在这里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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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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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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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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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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