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跟反派在一起后,我恃宠而娇岑初萧止>578.假少爷他耀武扬威28
  老板真的,她哭死。

  这碗狗粮,她先干为敬。

  电梯里,黎笙回忆起那个前台的眼神,怪怪的,看他像是在看什么惊天大秘密似的,他也能算是一个秘密?

  搞不懂搞不懂。

  黎笙整理了一下手上的花,确保每一朵都是精神饱满的状态,不会蔫巴巴,还散发着花香之后,挺着胸,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出电梯。

  一出去就接收到了来自十六层员工的注目礼,所有人齐刷刷地看向电梯里的黎笙。

  黎笙:“……”

  瞬间枯萎。

  他要走的话应该还来得及吧。

  为了缓解自己的尴尬,黎笙弱弱地抬手打了个招呼,“你们好,请问,岑初在吗。”

  他们动作整齐划一,指向最里头的办公室,“在那里。”

  黎笙受宠若惊,忙不迭道谢,逃似的钻进办公室。

  丢死人了。

  岑初正好没事儿干,拿着手机,界面显示是和他的聊天框,在思考为什么没回信息。

  门开又关的动作,引起了岑初的注意,他下意识看向门口,发现是火急火燎的黎笙,脸上还泛着尴尬的红。

  黎笙二话不说把花放在桌子上,整个人扑到他怀里,在他的胸口拱来拱去,难耐地说:“刚刚好多人看着我,好可怕,搞得社恐犯了。”

  岑初茫然地圈住他,以防他身体下滑,“咋还社恐了。”

  黎笙抬起头,比划着说:“你都不知道,他们一群人盯着我,眼神跟x光一样,恨不得从我身上盯出几个洞来,你的员工咋都这样,太冒昧了。”

  岑初了然,摸了摸他跑的有些凌乱的头发,说:“我等会就好好批评他们一下,上班时间不好好上班,光盯着老板娘看做什么。”

  黎笙附和着点头:“对对对,要说他们。”把他当什么稀有生物看,给他看社恐了,就差没跑回电梯。

  然而黎笙不知道,大家都被他“可爱”的反应逗得乐不可支,群里正聊得火热。

  说了好一会儿,黎笙猛地想起他是来给岑初送温暖的。

  他整个人坐在岑初腿上,小小的办公椅艰难地挤着他们两个人,想要再有什么动作也比较难。

  黎笙一手搭在岑初的肩膀,旋身去找够桌上的鲜花,献宝似的递到岑初面前:“娇娇,送你花花,喜不喜欢。”

  黎笙亮晶晶的眼神,仿佛在里面镶嵌了最闪亮的宝石,岑初心尖儿一颤,即使已经知道他带着花过来,真正递到自己面前时,还是忍不住悸动。

  岑初连人带花紧紧的抱在怀里,花汁被挤压出来沾到衣服,他也不在意了,“谢谢笙笙,我很喜欢你送我的礼物。”

  黎笙没料到岑初反应那么大,只是一朵花就让岑初高兴成这样,他不禁怀疑自己以前的自己是不是从来没给岑初送过花。

  想着,黎笙同样用力地回抱:“娇娇,你要是喜欢,我以后天天给你买花。”

  要给喜欢的娇娇送上最美的花,黎笙拿出小本本记好。

  黎笙说是来接岑初下班,但人家刚上班没多久,他闲的又要发疯,干脆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美其名曰参观一下。

  岑初的办公室干净整洁,以黑白色调为主,透露着一股干练的味道,唯有桌面上放置的仙人掌盆栽是不一样的色彩,增添了一份勃勃的生机。

  不过这都远远不及岑初,尤其是穿上正装往椅子上一坐,指尖夹着钢笔,蹙眉思考都无比吸引人的注意。

  吸溜~~

  黎笙口水差点流下来。

  毫不夸张地讲,黎笙能坐在沙发上看岑初办公一整天。

  可以说,岑初办公多久,黎笙就看了岑初多久。

  直到岑初走到黎笙面前,轻捏了捏他的脸,说:“我有那么好看吗,至于让你盯着我看了一上午。”

  黎笙老老实实点头:“好看。”把衬衫扣子解开更好看。

  黎笙依稀记得岑初的胸口有好多咬痕,全是他的杰作。

  如果问他心虚吗?

  一点也不。

  那天晚上,他实在是受不住,让岑初慢一点,岑初非但不听,还故意使坏,气得他连咬了好几口,都快咬出血了,岑初愣是一声不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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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去吃饭吧,”岑初把人从沙发上捞起来,“公司里有食堂,是我专门让人聘请的五星级大厨,为的就是守护好我们的胃。每天上班都那么辛苦,必须得吃点好的。”

  黎笙不禁咋舌,感叹岑初的大手笔,“我要是能来这里上班就好了,以前上班的时候,我都是买路边的盒饭,质量参差不齐,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攒钱买房子的那段时间,黎笙省之又省,恨不得一个硬币都掰成两半花,每天吃饭只能保证吃饱,营养和口味一概不考虑,能活下去就行。

  “我刚好缺一个秘书,你要是愿意来,我就在东边那个角给你放一张办公桌。”岑初指了指书架那一块地方。

  他的办公室很大,东西放的又不多,因此看起来很空旷,说话都像是有回声,东边那个角,一整排的书架贴着墙壁,放满了书。

  黎笙无聊找了一本翻了翻,岑初还在上面写了笔记。

  但黎笙总是慢半拍,嘟囔着吐槽:“你都是老板了,让我给你打工,你甚至连个独立的办公室都不愿意给我。”

  岑初脚步一顿,搭在门把手上的手已经拉开了一条细缝,在听到黎笙的话后又把门给关上。

  咔嚓一声,黎笙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就被抵在门板上,岑初亲的他晕头转向,搞不清楚南北。

  也不知过去了多久,岑初才舍得放开他,在他耳边低语道:“笙笙,没听说过办公室恋情吗。

  老板和秘书,那些不能说的二三事儿。”

  听说了听说了,他现在知道总可以了吧。

  黎笙想钻进地缝的心都有了,亏的他还以为岑初是真想给他找个工作,居然是这样的工作,岑初看着人模人样,心却不知道是什么做的。

  还老板和秘书,不用上班,不用赚钱嘛,天天搞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

  “娇娇,你好坏。”蔫坏蔫坏的,黎笙是着了魔才脑子一热答应岑初要以身相许的要求。

  最后岑初这个愿望也没能实现,黎笙自己找了一个轻松的工作。

  为此,岑初特别的遗憾,经常暗戳戳地问黎笙要不要来公司接他下班。

  黎笙答应了,但是再也没有上去过,一是不想被岑初的员工当猴看,二是提防岑初这个不正经。

  101说,岑初平常是很正常的,一遇到他就会变得不正常。

  反正黎笙没见过,这句话无从考证。

  为了自己的腰考虑,黎笙时刻提防岑初,虽然没有几次是防住的。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两个月。

  黎笙和霍家的关系缓和了不少,最起码不像之前那么拘谨,能和同辈的人打成一片。

  户口已经挪到霍家了,只要黎笙点个头答应,立马就能召开新闻发布会。

  黎笙前面十八年过的平平淡淡,真让他当什么豪门大少爷,他可能还适应不了,毕竟太奇怪。

  山头的秃毛鸡忽然长出漂亮的羽毛,才发现自己是只凤凰。

  他还是和娇娇一起好好生活吧。

  岑家的人自打那一次后便偃息旗鼓,没有再来找黎笙,也有一大部分是找不到。

  黎笙并不在意。

  但是,岑父出院了,平淡的生活状态注定要被打破。

  那天岑萧又来找黎笙了。

  他知道黎笙每天都会来岑初的公司接他下班,他干脆直接在岑初的公司下面堵他。

  他一开始是不知道岑初创业的,事实上岑初的任何事情他都没有多关心,住在一个屋檐下他都不了解岑初的情况,说起来也是失败。

  查到这些信息,岑萧也是大吃了一惊,也难怪岑初有底气离开岑家,他自然而然地把岑初的成就归功到霍家。

  没有霍家,岑初什么都不是。

  (黎笙:啊对对对,就你牛逼。)

  答应了每天给岑初买花之后,黎笙下班就会路过花店买,接到岑初后,还会一起去菜市场买菜,买完回家做饭。

  一直都是岑初做饭,黎笙张着个嘴等吃,饭后主动包揽洗碗的工作。

  黎笙照例买了花,最近家里的花瓶都放满了,岑初说没必要再买,所以花的数量就减下来,买一俩枝就够了。m.χIùmЬ.CǒM

  黎笙没看见路边的岑萧,正准备擦肩而过,肩膀陡然被人抓住,捏的他很疼,他反手打了过去,“有毛病啊你。”

  黎笙怒不可遏地打量着这个冒昧的人,怪眼熟的,他和岑萧只见过两面,一时之间没认出来是谁。

  岑萧满眼震惊,“小笙,是我啊。”

  “我管你是谁,怎么大街上对人拉拉扯扯的。”黎笙气笑了。

  还好101认出来他是谁,要不然黎笙已经准备和他讨一个说法了,“这是你的便宜大哥。”

  黎笙戒备地后撤几步,走到公司前台能看见的范围,“原来是你,我之前不是说过不要再来找我吗,烦不烦啊你们,如果听不懂人话就去看看脑子,是不是脑子摔坏了。”

  他都快要忘记这一茬了,如果不是岑萧出现在这里,他都不记得自己在远方还有一个始终惦记他身份的人。

  一次次来找麻烦,究竟是想干什么。

  面对黎笙的防备,岑萧一言难尽,斟酌着语气开口:“是爸醒了,他说他想要见你。”

  就为了这事,黎笙面无表情地想:“有什么好见的,看见我只会让他想起自己被戴绿帽子的事实,还是不要见的好,再说了,小时候不是见过,也不见得他对我怎么样。”

  小时候那次见面,岑父打着去出差的名义,实际上是准备和保姆行不轨之事,他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借口,甚至是要钱的借口。

  岑萧没想到他会这样反驳,一时之间想不出回答的话,过了半晌,才支吾着说:“你要不还是去看看爸吧,如果不是爸,你的身世也不会被发现。”

  闻言,黎笙脸上的讥讽更甚:“如果不是他,我或许现在就会住在岑家,叫你一声大哥,是名正言顺地岑家少爷,但是呢,就是因为他,我才会吃那么多年的苦。

  我如今的一切都是因为他造成的,想要见我,就自己来吧,顺便给娇娇道歉,娇娇的苦难,也是他造成的,不要妄图掩盖事实。”

  黎笙看见岑初从大门出来,忙不迭跑上去,站在岑初身旁抱怨:“他们又想要来做无谓的挣扎了,我甚至不知道他们坚持的意义是什么。”

  “怎么回事?”岑初是对着101说的。

  101:“大概就是,那个喜当爹想要叫大人回去,还是不死心,顺便给他洗个脑,洗清自己的冤屈,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受害者。”

  岑父并不知道岑初和黎笙是情侣关系,还以为只要给黎笙洗脑了,自己出轨的事实就可以被掩盖,还能把责任推到保姆和岑初身上。

  黎笙不知情,是最好骗的,能少一个人知道就少一个人知道,他都把责任推给岑初了,还指望他是什么好人。

  “去见一见吧,做一个了结,要不然这件事是不会完的。”岑初知道岑父的性格,不到黄河不死心。

  既然人家那么上赶着要打脸,何乐而不为。

  他们不仅要去,霍家人也要去,越多人去越好,这样才能彻底地撤下岑父的遮羞布,狡辩是没有用的。

  两人嘀嘀咕咕交谈一番,岑萧看得非常着急,生怕岑初说几句话,直接让黎笙对他们恨之入骨。

  “我决定跟你去,但是我必须要带着娇娇一起,如果你不同意的话,我们就不去了。”黎笙正式通知岑萧,但凡岑萧说个不字,他马上拉着岑初走人。

  岑萧欲言又止地看着岑初,当时就是因为藏在岑初身上的秘密被人发现,岑父的病才会变严重,好不容易好转,如果让岑初也过去的,岂不是直接气死?

  然而黎笙压根不给他思考的时间:“可以去就去,不去也是一句话。”

  他没空陪着岑萧在这里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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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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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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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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