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他用尽全力去忽略岑初的存在了,但是岑初身上散发出来的独特的香味,却一直往他鼻子里面钻,甚至包裹住他的全身,在电梯这个紧闭的空间里,逃无可逃,避无所避,只能被迫的承受。
江蓠很苦恼为什么自己在酒吧的时候没有喝酒,而是光顾着听岑初唱歌了,搞得他现在整张脸跟要烧起来一样红,又不能解释说,是因为岑初身上的味道,令他觉得羞耻,才导致的脸红。
苍天啊,大地啊,为什么忍了一个多月没有出去鬼混,第一次就遇见了岑初啊,还是在酒吧,一个全是男人的酒吧遇见了岑初,到时候岑初不会怀疑他也是个gay吧,跟他玩欲擒故纵的把戏。
江蓠欲哭无泪,看着电梯上的数字缓缓地增大,内心却在呐喊着,为什么还没有到,这个电梯的运行怎么那么慢!!!
兴许是上天听到了他的不满,沉默了一条路的岑初,终于说话了,“你饿不饿,要不要吃宵夜。”
啊,啊咧?江蓠猛地抬起头来,一张憋红的脸彻底藏不住了,完完全全露在外面,叫转过头来的岑初看了个正着。
岑初微蹙着眉,关切地问道:“你脸怎么那么红,是身体不舒服嘛。”
江蓠骤然回神,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没,没有,就是电梯里面有点热,有点热。”
再三确认江蓠不是生病之后,岑初才放心,要不然的话,第一次跟老婆见面,就是他生病了,第二次跟老婆见面,就是他老婆生病了,简直不要太离谱。
见岑初收回了自己的视线,江蓠稍稍松了一口气,他还以为岑初会问自己为什么会一直不回去住,而且为什么会在酒吧里面呢,没想到就是问他要不要吃宵夜。
江蓠低下头看了眼自己肚子,原本还有六块腹肌的他,在林嘉望家里好吃好喝的待了一个月之后,隐隐有归一的趋势了,肉都软了不少。
反观岑初,一个多月没见,身材越来越好了,从他露出来的手臂就能感觉到他的力量感,一点都没有之前羸弱的气质,越发的帅气迷人,不过皮肤还是那么白,坐在台上唱歌的时候,那灯光都那么昏暗了,岑初还是能白的反光,异常的突出。
一个男的保养的那么白干什么,难不成他们就喜欢这样类型的嘛。江蓠小声地嘀咕道。
但是他低估了岑初的听力,也低估了这个电梯的安静程度,所以他以为自己很小声说的话,其实全部都被岑初给听见了。
岑初狐疑地低头看了眼自己的皮肤,不禁怀疑是不是他听错了,他明明记得他媳妇儿最喜欢的就是他的白皮肤,还特别喜欢在上面咬来咬去,不咬出一个红色的印子也不罢休。
在看见他身上那些暗红的印子和指甲划出来的细小伤痕之后,每次都特别的有成就感,下一次就会咬的更厉害了。
岑初只是白,本质还是皮糙肉厚,根本不在乎这些东西,还会放松肌肉让他媳妇儿咬。
难不成这一世的媳妇儿是不喜欢他的白皮肤吗?岑初已经在考虑要不要出去外面晒一晒了。Χiυmъ.cοΜ
101及时出来阻止他的想法:“宿主,我劝你三思,晒黑容易,白回来可难了,万一你到时候晒黑了,你媳妇儿还是喜欢你白白的,难不成你要去做美白吗,或者晚上的时候让你媳妇儿涂身体乳?”
一说到帮涂,岑初的眼睛顿时就亮了,整个人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好像这样也不错诶。”
101:……
我在奢望什么,这男的在自己媳妇儿面前简直就是个痴汉,媳妇儿说什么就是什么,媳妇儿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涂身体乳对他来说,简直就是福利啊。
101只能咬牙切齿地道:“白白,喜欢欢,勿冲动,谢谢。”
江蓠出了电梯之后就一直低着头走路,亦步亦趋跟在岑初身后,然后跟着他,进了家……对面的那家。
岑初单手插兜,敲了敲门。
江蓠正奇怪呢,紧接着门开了,是一个熟悉的不要太熟悉的人开了门,顿时他睁大了眼睛,微张着嘴,诧异地问道:“哥,你怎么会在这里。”
江昭手一直放在门把手上,看看岑初,又看了看江蓠,心里已经有了定论,许久未见弟弟的喜悦,也因为岑初而变得气愤,对着岑初重重得冷哼一声,面色不虞地道:“先进来吧,宵夜微微已经做好了。”
江蓠尴尬地摸了摸鼻子,还以为自己堂哥是见到自己才变得不高兴的,毕竟为了摆脱他爸想要把他给送去联姻的想法,他可是公然跟家里面对着干,非常有骨气搬出来自己生活,这件事都没有跟江昭上两个。
岑初自始至终都面不改色,迈着悠闲地步伐进去了,跟个大爷似的坐在椅子上。
江蓠的坐姿则是略显拘谨了,并拢着膝盖,双手都放在膝盖上面,像是岑初那害怕见人的小媳妇,堂哥嘴里说的那个微微,原来就是自己当初见到的那个来找岑初的员工,只是堂哥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感觉是长期住在这里的。
难道他堂哥跟他一样,也要跟别人合租?
事实是这样的,江昭自从来公司任职之后,就被岑初安排到陈亦薇的手下,正所谓夫妻搭配,干活不累。
在岑初的推动之下,两人成功在一起,并且火速结婚,搬到一起同住,至于男主云飞扬,这会儿估计正在他爸的公司里面摸爬滚打呢,这一世有他罩着,云飞扬就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想做什么都做不了,到时候来喝孩子的满月酒就有他的份。
所以岑初也不止一次催陈亦薇趁着年轻,早点要孩子,多生几个,反正他给她带薪休假,还给她老公升职加薪,帮他们养孩子都行,反正这也是他的侄子。
托陈亦薇的福,江昭也知道了岑初喜欢他的同租舍友,但是目前还在追求当中,到时候一定会带他来看看的,顺便提了一句,那个人也姓江。
江昭别提有多支持岑初了,岑初帮他追到了老婆不说,还给他升职加薪,这么好的老板的,打着灯笼都难找,他也就默许了岑初天天在他们家蹭饭的事情。
今天他特地发信息过来,说要带着他的合租室友来吃宵夜,江昭和陈亦薇老早就开始准备了,毕竟这可是他们未来的老板娘啊,不能亏待了。
结果当敲门声响起,江昭兴高采烈地去开门的时候,看见一脸正气凛然和问心无愧的老板,以及很是诧异的堂弟的时候,在风中凌乱了。
江昭:我**你**岑初,我把你当老板,但是你却想当我弟媳。
江昭刀了岑初的心都有了,但还是得忍着把岑初给迎进家门,至于这好脸色,就没有了。
亏得他还以为岑初是好人,没想到是只想要叼走他弟弟的大灰狼!
岑初:想不到吧,我的堂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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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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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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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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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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