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散而逃的西军更是到处遍布,这些都需要时间。
清晨........
铜冠山,距离西军大营足足有近五十里的距离,山脚下,近万名狂奔而来的西军兵士,正在山脚下休息,他们个个丢盔弃甲,喘着粗气。
不过在其中,有百余名身穿明甲的兵士团团护卫着一人,这些人虽然也个个疲惫,但他们的眼神凌厉,个个不停的警戒着周围。
“十几年的谋划,毁于一旦啊!”
“朱仲杰这个小儿,孤与你不共戴天!”
“待孤重整之日,便是朱仲杰小儿你身首异处之时!”
张献忠气急,喝了一口凉水,顿时怒从心生,大口的骂了起来。
这一仗,他输了,输的非常的惨!
更是输的不明不白。
他到现在都还没有想明白,那铁疙瘩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何就凭他,就能扰乱整个大军?
张献忠想不明白,也是正常的,毕竟步战车这种东西,他们连听都没听说过。
事先更是没有丝毫的准备,加上他们原本就打算夜袭,大军集结,这一骚乱起来,谁都阻止不了。
张献忠如今是既生气,又懊恼。
当初他明明可以选择避其锋芒,及时撤走,可内心的贪欲,让他落了这么个下场。
这些年的努力功亏一篑不说,就连这么多年积累的财富,都还没能够带出来,那可是上千万两的金银啊!
一想到这里,张献忠就心绞痛!
兵没了,振臂一呼,攻下一城也就有了,可是银子没了,你就算把手臂震断了,人家都不会鸟你。
这也是为什么张献忠每一次落入低谷之后,都能东山再起的缘故。
可是现在,当真是全都没了。
原本他还想回泸州,去将剩下的银子给拿走,可是江边的江船们见势不妙,早就跑了,没了江船,张献忠要是再回去泸州,可就真的成了瓮中之鳖了。
“王复臣,王自羽你这两个狗玩意,老子恨不得把你们碎尸万段!”
张献忠恶狠狠的说道,由于太过愤怒,眼珠都有些暴起。
而王复臣,王自羽两人便是水军的左右都督,这两人在重庆战败,张献忠大度,没有治两人的罪,原本以为两人会感恩戴德,谁知道,这两人居然如此的狼心狗肺。
休息了一会,麾下大将马元利前去打探消息,终于赶了回来。
“大王,前面有个小镇叫尧坝支,看起来颇为富饶,咱们要不要劫一波,再赶路?”
马元利摘下头盔,满头的汗水顺着便落了下来。
川地的夏天,还是非常厉害的。
张献忠摸了摸肚子,昨夜大军集结之前,大家伙都是吃的饱饱的,可是现如今要逃命,手里就必须得有金银粮食。
可这个地方距离明军实在是太近,张献忠生性谨慎,他有些担忧。
“对了,有平东将军等人的消息了吗?”
张献忠回头,看向了汪兆龄。
汪兆龄一个文人,跟着跑了这么远的路,在就有些虚脱了,好不容易休息会,人也有些摇摇欲坠了起来,被张献忠这么一问,汪兆龄立刻挣开了眼。
毕竟张献忠的脾气可是捉摸不透,不谨慎些,待会直接把你砍了。
“回大王,我等撤退时,派遣了兵士前去传信,若是顺利的话,三位将军应当同咱们在仁怀汇合。”
张献忠点了点头,他自然明白汪兆龄是什么意思,那都是一切顺利为前提。
看了看守卫自己带出来的老营兄弟,张献忠叹了一声,虽然大家是逃出来了,可是这些人能不能够继续跟着自己,还是个未知数。
毕竟在逃出西军大营时,张献忠麾下还有近两万的兵马,可是现在在看看,这一路上已经有不少的人逃了。
想到这里,张献忠咬了咬牙,他不在犹豫,直接下令。
“传孤军令,目标,尧坝,给你们半天的时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张献忠命令一下,周围的西军兵士们一扫满脸的隐瞒,纷纷露出兴奋的表情来。
之前张献忠是打算入主成都的,所以几乎攻下每一座川地的州府,他都严格军令,不允许手下兵士为乱百姓。
而这也是张献忠少有的政策,使得那些跟了他许久的老兵们,早就牙痒痒了,这下张献忠不在约束,这些人也如脱缰的野马,在马元利的带领下,朝着尧坝便杀了过去。
一个小小的小镇除了十几名巡检外,根本没有一兵一卒,西军轻易的便攻了进去,清晨的小镇内,便爆发出了阵阵的哀嚎声。
不过张献忠也只给了他们半天的时间,午时刚过,张献忠便把收集而来的金银粮草等物带上,继续操着仁怀逃去。
而知道黄昏时刻,一名贩茶的商人路过,打算进去尧坝落脚休息的时候,才发现了整个小镇的惨状,忙不迭的朝着最近的巡检司跑了过去。
而朱仲杰得知张献忠的消息时,已经是第二日的早晨了。
“张献忠果然是往播州逃了!”
朱仲杰听完消息,点了点头,对于被张献忠屠戮的那个小镇,朱仲杰也是有些哀伤。
乱军之中,要说最没有人性的,恐怕也就只有张献忠了。
朱仲杰沉思了片刻,虽然经过了接近两天的时间,但是江边西军大营的善后工作任然还在进行着。
这一次明军抓的俘虏实在是太多了,不止是俘虏,所缴获的军械物质,金银钱粮等,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些都需要时间人力去整理。
明军本就不多,现如今朱仲杰手里还有一个棘手的问题,那就是关于调来的各州府兵丁不遵军令的问题。Χiυmъ.cοΜ
虽然当天经过关军督战队的残酷之法,阵斩四百余人,可是其中违反军纪之人可不止这些,包括这些州府派来的领军将领,大多都应当治罪。
“传令,将所有违反军令者,全部召集在江边大营!”
朱仲杰厉声朝着帐外说着,他必须尽快处理完这里的事,不然张献忠就真的有可能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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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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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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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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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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