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边为首的这人,便是勋阳巡抚高斗枢,这货不用多说了。
而右边为首这人,便是勋阳府知府,徐起元。
原本朱仲杰是没怎么把一名知府看进眼里的,可是当高斗枢在路上给他介绍着他们勋阳府这些年的战果时,朱仲杰对这位知府大人也不由的感兴趣起来。
崇祯十四年,张献忠大闹湖广,当时便派了手下大将王光恩三兄弟进攻勋阳府,王光恩率领着两万乱军气势汹汹的便来到了勋阳府,当时整个勋阳府内,守军只有区区三千余人,根本不能守。
于是徐起元单枪匹马的走进了王光恩的营内,秉烛夜谈之后,第二天一大早,王光恩便向徐起元投降了。
想到这里,朱仲杰不由的看向了王光恩。
“王总兵,本国公就是想知道知道,这徐知府是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几句话就把你给说服了?”
见众人都将目光投向了自己,王光恩老脸一红,挠了挠头。
“国公,末将那是心系大明,不愿再干那反叛朝廷之事,正好遇到了徐知府,顺水推舟了。”
王光恩刚说完,他弟弟王光昌便站了起来,有些怒气冲冲的说道。
“国公,那徐知府诡计多端的很,那日来营,说是打算投降我大哥的,可是这徐知府入了营后,便派人到处说我大哥想要投降大明。
那黄虎也是狗娘养的,信谣言都不信我大哥,想当初,我大哥可是跟他一起起兵的元老了,黄虎居然派人来抓大哥,没办法,咱们中了计,也只好降了徐知府了。”琇書蛧
说完,王光昌还愤愤不平的看了徐起元一眼,技不如人,本也正常,可是降了大明后,是一天好日子都没有过,还不如当初做反贼呢。徐起元则是抚了抚胡须,干笑了两声掩饰。
王光恩也是朝着朱仲杰不停的傻笑,掩饰尴尬。
在堂几人也是纷纷哈哈大笑起来。
朱仲杰点了点头,不再多说什么,不过倒也多看了两眼徐起元,这徐起元看起来普普通通,却如此聪明,大战之前,居然敢只身闯敌营,冲这份胆量,恐怕都没多少人办的到。
朱仲杰又扫视了一众武将,最后将目光落在了王光昌身后的武将身上。
“这位将军是?”
“回国公的话,这是末将的三地,王光兴。”
“王光兴?”
朱仲杰眼前一亮,这名字,朱仲杰貌似在哪里见过,仔细一想,好像是后世的一本关于南明历史的书籍。
对了,王光兴,不就是夔东十三家之一吗?
而这兄弟三人那也是不简单,据朱仲杰了解,崇祯十五年起,李自成多次派兵攻打勋阳府,没有一次成功的,这其中,三兄弟的功劳功不可没。
而在历史上,勋阳府也是湖广十四府中唯一一个没有陷落的州府,同时,由于消息的闭塞,导致勋阳与朝廷的联系断了,知道顺治二年,勋阳境内很多人都还不知道大明已亡的消息。
历史上吴三桂这货南下追剿明军之时,王光恩这货甚至还迎了过去,可走到了营内,才发现吴三桂剃了发,没办法才降了。
这种说法虽然有些夸大,不过当朱仲杰在勋阳府城内巡视了一圈后,发现还是有些靠谱的。
由于南北皆被封锁,他们也只能自给自足,可勋阳不比南边土地肥沃,收成难免不足,街上百姓们的脸色皆是菜色。
就连勋阳麾下的那些官兵,除了少数亲兵身强体壮外,绝大多数的官兵都同百姓差不多,不然也不会那么像流民。
“你们不容易啊!”
朱仲杰叹了口气。
“为国尽力,都是本分。”
高斗枢赶紧接话。
“这样,本国公将你们的功绩都上报给朝廷,为你们请赏,你们再坚持坚持,等本国公将张献忠击败后,到时候从成都府给你们运粮食军备俸禄来,你们放心,大明不会忘记任何一个有功之臣!”
朱仲杰一本正经的说着,众人听后,纷纷感动落泪,其实他们在这里能够坚守这么久,早就不奢求什么名和利了,只求朝廷能记得他们。
现在朱仲杰这样说,他们怎么能不敢动。
下午,他们更是拿出了勋阳府内最好的东西,熏腊肉宴请朱仲杰,要知道就算是过年,他们都舍得把熏腊肉拿出来吃。
看着他们简陋的条件,朱仲杰不由得连连叹息。
第二日天还未完全亮朱仲杰便动身继续赶路了,另外他将徐起元和王光兴两人都带在了一起,打算入川之后,给两人升升官。
朱仲杰空间里堆了不少的粮食,朱仲杰拿了一些出来留给了高斗枢,银子也拿了了一些,不多,几万两。
因为朱仲杰都把银子放在了京师,空间里本就不多,再者就勋阳如今的处境,拿着银子也没有太大的用处。
在勋阳,朱仲杰也得知了一些关军的消息,当初关军也是由勋阳府入的川,不过其行军极快,没等勋阳府众人反应过来,他们便直接跨了过去,按照时间推算,现在这些人肯定是已经到了重庆府了。
刚出勋阳府不久,便全是山路,马比人走的还慢,于是朱仲杰便让一千兵丁将所有的战马带回勋阳府,而后他们便全部下马步行。
山路极其的难走,可也没有其他的办法,毕竟好的的路现在要么是被李自成占着,要么就是被张献忠站着,想要快速的抵达重庆府,只有走山路了。
终于在七月初二日早上,跨过群山之后,远远的看见了重庆城的身影,而此时的重庆城也并不平静,在通远门外,一场大战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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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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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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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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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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