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城外的尸首也要处理了,毕竟重庆的天气还是很闷热的,放上一两天,便是一股剧臭,臭还是小事,要是惹上瘟疫,那就是大麻烦了。
而张献忠此时,刚刚经历大败,大将兼义子李定国被抓,他更是火大,相继将三名进攻不利的分营主官斩首以后,气才顺了一些。
由于关军的进驻,张献忠一时之间不敢再动了,不过不动,不代表着不攻打其他城池。
张献忠聚集了周围的大军后。留兵十万,围困重庆,而后带领十万人,猛攻重庆府周围州县,一时之间泸州府,潼川州,顺庆府三府之地烽烟四起。
这一段时间,足足持续了半月左右的时间。
不过重庆府内的粮草供应足够,一时之间张献忠拿重庆府也没有丝毫办法,只好一边围困重庆城,一边试图打通入川的通道来。
就这样,双方陷入了僵持之中。
..................
六月二十六,南阳府与勋阳府的交界处,丹水江旁,一队骑兵正在河岸边歇息。
不过说是骑兵似乎有些勉强,因为整个队伍里,统统身着青色的布衣,人手一把齐胸的火铳倒是显得有些突兀。
丹水两岸,长满了鲜美的水草,马儿们尽情的吃着嫩草,众人也都躺在草地上歇息着。
在他们的远处,有骑兵斥候们放哨,可以安心的休息。
“我真是傻了,有水路不走,居然选择骑马!”
朱仲杰拍了拍脑袋,看着舆图,暗暗的骂了自己一句。
这支骑兵,便是朱仲杰带领的四千京营精锐们,由于这一路上大多的地方被李自成占领,他们南下没少走弯路,一来二去的,用了足足十的时间,才刚刚抵达勋阳府地界。
过了勋阳,这路就更没有那么好走了。
走至一半的时候,朱仲杰就发现,似乎走海路加水陆的方式似乎更快一些,休息的时候,他甚至拿出纸笔计算了一下。
正常情况下的太平时节,骑快马确实要快一些,但是这个不太平啊,相反,海路几乎没有什么阻挡,走起来也要快一些。m.χIùmЬ.CǒM
可都走到半路了,也不能返回重新走吧,于是朱仲杰咬咬牙,便继续赶路。
躺在草地上,双手交叉,放在脑后,看着蓝蓝的天空,朱仲杰不由得感叹了起来。
“来大明也有三个来月了,这天还是那么的蓝,只不过这小冰河时期确实怪,这都快农历七月了,换算成后世的阳历都八月份了,天气应该十分炎热了才是。
可给我的感觉,却像是还没有进入夏天一样。”
“唉,来了大明几个月了,不是在打仗,就是在打仗的路上,还没有好好地歇息歇息呢,大明的经济,也处于瘫痪之中,处理完张献忠的事后,得安静一些时间,好好练练兵,发展发展经济了。”
朱仲杰的心里在规划着,一直以来,朱仲杰都在不停的征战,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大明千疮百孔,到处都是窟窿,在这种情形下,想要好好的恢复生产,恢复农力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只有打,把这些人打痛,让他们短时间内没有能力再来捣乱的时候,再铆足了劲,抓紧恢复才行。
朱仲杰的心里有太多的规划,等待着自己得空实施起来。
自己作为一个现代人,那些先进的东西,不拿来运用,不是太浪费了。
朱仲杰想着想着,眼皮就闭了起来,睡了过去。
不知睡了多久,朱仲杰的耳朵里传来马蹄震动之声,远处更是响起了阵阵哨声,这种口哨是朱仲杰特制的,也算是独一份。
朱仲杰猛的惊醒,赶紧站了起来,附近的明军兵士,也是纷纷站了起来,在各把总的指挥下,开始列队站好。
专门负责看管战马的那一千人,也是严阵以待,将战马护了起来。
张煌言,郑森两人也是来到了朱仲杰的身边。
“国公,是咱们的斥候。”
张煌言手中拿着望远镜,轻轻的说着。
“肯定是有敌情,不然的话,咱们的斥候也不会示警,在这个地方,多半是闯贼了!”
郑森也是正色看向远处的斥候,右手紧紧的握着腰间的佩刀。
“大木,你带着麾下兵马,上前列阵迎敌,玄著,你赶紧让其余兵士装上马鞍,随时准备撤退。”
上次论功行赏,郑森被正式任命为了游击将军,而张煌言,而进入了朱仲杰的幕府之中,担任长史。
只不过张煌言能文能武,所以朱仲杰即把他当文官用,又把他当武官。
郑森,张煌言两人领命前去,麾下本就是京营精锐,身经数次大战,早就波澜不惊,很快便已经列队完毕。
而远处,明军斥候们还没完全抵达,便可以清晰的看到一队杂色的队伍从远处的山间走出。
朱仲杰赶紧举起望远镜一看,这些人并不多,大概两千余,可穿的破破烂烂的,手中大多提拿着锄头,镰刀等农具,队形也极其散乱,一看就像是正在造反的农民。
在其后,更是尘土飞扬,似乎有大队的人马正在行进。
更奇怪的是,朱仲杰怎么感觉这些人看见自己很兴奋的样子?
“这是李自成的部下?”
朱仲杰看着他们自言自语道,可是很快,他又摇了摇头,李自成现在再怎么说也是称帝的人了,手下会这么磕碜?
而这些人走出两山之间后便也看见了明军的身影,不过他们可没有丝毫停下的迹象,任然朝着朱仲杰等人走了过来。
身形有些欢快,朱仲杰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咦,这些人身后动静倒是不小,可等了这么久了,怎么也没见有人出来?”
前方,郑森率部已经列队做好了冲锋的准备,朱仲杰却一直没有下令,而是不停的观察着对面的农民军来,这些人太怪异了。
就这样装备的农民军,见到如此精良的骑兵,跑都来不及,他们还主动送上门来?
不对!
朱仲杰扫视了一眼身边的将士们,由于需要赶路,制式甲胄都放在了马背上不说,为了不被闯贼干扰,还特意换了普通青衣。
朱仲杰突然明白了什么。
“靠,这些人不会以为咱们是李自成的人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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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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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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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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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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