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森听着巩永固的话脸色一正,自崇祯二年起,鞑子便每隔一两年就会入关劫掠一次,而几乎每一次他们都会来到京畿附近,在京师城外耀武扬威一阵!
和眼前这一幕何其的相似!
郑森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是在京营中待了这些日子,那些故事可没有少听。
那份屈辱,更是深深的刻在了京营人的骨子里。
以往大明颓势没有能力复仇,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自从镇国公的出现,大明稳稳上升,隐隐有了中兴的苗头!
郑森正了正色。
“指挥使大人,下官想试试。”
巩永固看了郑森一眼,赞赏的点了点头。
“大木,记住镇国公说过的一句话,军纪那是针对人而设定的,但有些人,就不配为人!”
郑森点了点头,策马来到鞑子俘虏之中,挑选了两名身体强壮的建虏,让人给捆了起来,绑在马身上,郑森猛的一挥鞭,战马吃痛,疯狂的跑了起来。
一开始,两名鞑还能追上,可很快,两人便跟不上战马的脚步直接被拉倒在地,跟地面亲密的摩擦了起来。
“啊!!!!明狗!!!”
“明狗!你不得好死!”
两名鞑子一边痛叫,一边怒骂,郑森视若无闻,继续的来回奔跑着,很快,两人便没有了声音,整个地面上,两道血痕清晰可见!
即便如此,盛京城内仍然没有任何的反应,巩永固无奈的摇了摇头,便吩咐郑森带着麾下骑兵,继续在盛京附近搞破坏。
他满人不是喜欢劫掠吗,呵呵,那我大明也不能厚此薄彼了不是。
出现在盛京附近的明军给附近的鞑子们带来了极大的恐慌,要知道鞑子们还都是游牧民族,大多数的普通鞑子都喜欢住在城外,这就给了大明骑兵的机会。
巩永固带着骑兵营在盛京附近不停的扫荡,而失去了保护的鞑子们就如同羔羊一样任人宰割。
这些鞑子的家里也十分的富有,巩永固屠了三个全是鞑子的村子,便搜的白银一万多两,其中许多的银子上,还刻有万历年的字样。
这些银子怎么来的,也就不言而喻了,巩永固对他们也没有一丝的仁慈,就像他们曾经对待大明的百姓一样。
这些村子,在二十来年前,里面住的那都是汉人,现在嘛,汉人也还有,不过他们住的都是牛棚,住的都是破房。
而他们的身份,那都是鞑子的奴隶。ωωω.χΙυΜЬ.Cǒm
盛京城外不远处,一个名叫石家堡的小村庄,说是小村庄,可是近四米高的土墙却显得一点都不简单。
整个堡墙周长二里,有堡门两座,箭塔数座,此时如临大敌一般,堡内不少的守军都走上了城墙,严阵以待。
“大哥,听说周边不少的堡子都被明军给抹掉了,咱们石家堡能守住吗?”
城墙上,一名身着正白旗布面甲的鞑子牛录有些担忧的问道另一名壮汉鞑子。
“哼,现在你知道怕了,当时朝廷通知的时候,你说什么都不走!”
壮汉一双虎目哼哼的盯了他一眼,那名牛录自知理亏,不敢对视。
“大哥,谁能想到明狗子居然真的打到了盛京来,几十年来,别说遇了,就连听咱们都没有听过啊!”
牛录名叫勒山,而他的大哥叫蛮虎,他们两人都是满清睿亲王多尔衮家的包衣奴才,而石家堡,也算是多尔衮的私人财产!
这么多年多尔衮南征北战的收获,基本上都放在了石家堡里,多尔衮南下之前,召集了全国兵力,唯有这石家堡,他不仅没有召一人,反而还增加了五百多人。
整个石家堡如今有鞑子兵力一千余名,这也是为什么勒山收到朝廷的警示,无动于衷的原因了。
他曾经也跟随多尔衮几次南下劫掠,对于明朝兵士的战斗力,他再熟悉不过了。
石家堡墙高又坚,兵力多不说,还有好几门佛郎机小炮,这份实力摆在这里,他又怎么会怕。
可是当他们听到连礼亲王代善带着近三万的鞑子大军都战败了的时候,勒山开始不淡定了。
当得知明军出现在了盛京附近并且屠了不少的庄堡时,勒山更是慌张了起来。
还好他的大哥蛮虎将另一处庄子的人都带了过来,实力再次大增之下,勒山这才稍微心安了一些。
蛮虎正打算数落勒山几句,忽然瞭望台传来了警报声,两人连忙朝着堡外看去,数里地外,尘土飞扬,看样子是有不少的骑兵正朝着石家堡冲来。
“敌袭!明狗来了,备战!
快,快将东西准备好了!
石家堡要是破了,大家都他妈得死!”
整个石家堡,快速运转了起来,几乎所有的鞑子兵,全部都登上了堡墙,各种金汁,垒木,石头,火油之类的,全部都已经准备好了。
作为大杀器的佛郎机炮,也已经装填完毕,只等点燃火线了。
远处,郑森正带着麾下千来号人朝着石家堡奔袭而来,近千名骑兵,几乎每个人都大包小包的,同是骑兵,他们同吴三桂的境地可差的太大了。
毕竟吴三桂到现在都还不知道,镇国公朱仲杰已经带着明军出关了,而且还消灭了鞑子在关外的最后一支能够机动的力量。
“将军,前面就是石家堡了!”
远处,堡墙缓缓的出现在了郑森的眼里,半日以来,他带着千余名骑兵,横扫了三个村堡,不过这三处村堡的鞑子基本上都被征调,要么南下,要么跟着代善去了。
所以三处村堡,郑森也没斩杀多少的鞑子,不过听那些村堡的汉人们说,不远处的石头堡鞑子不少啊!
听说之后,郑森一脸兴奋的就带着麾下朝着石头堡奔来。
可随着距离的越来越近,郑森脸上的笑容渐渐的消失,眼神变得凝重起来,眉头紧皱,急忙勒住了战马!
“停止前进!”
“停止前进!”
很快,明军骑兵便紧急停了下来,纷纷疑惑的看向郑森,郑森没说什么,他拿起了望远镜,将是石家堡的堡墙上扫视了一番之后,一口唾沫喷了出去,
“狗日的,这小小土堡,居然比广宁卫的鞑子还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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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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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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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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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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