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仲杰一路南下,其中不少的难民就是拜刘泽清所赐,导致这一带的百姓们看到官军比看到匪寇还要憎恨。
匪寇毕竟是匪寇,干的这些事也算是正常,可官军是什么,那是朝廷的军队,你们干这种事只会让百姓更加的愤怒憎恨!
而刘良佐,更不必说,这货比刘泽清还要坏的多,后世的南明能这么快灭亡,刘良佐功不可没,就连后世那些江南耳熟能详的大屠杀,刘良佐都参与了不少。
江阴八十一日便是代表,而黄得功,更是直接死于其手。
可以说两人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看着朱仲杰一副愤怒的模样,路振飞也已经猜了个大概,他张了张嘴,可一想到朱仲杰在京师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又忍了下来。
他的这番动作,朱仲杰当然也看见了,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路振飞想说什么,他自然清楚。
刘泽清,刘良佐两人固然可恶,可是他们麾下的兵力也不是摆设,根据路振飞汇报,刘泽清部大约三万余人,其中大多数都是老兵痞,作战能力不弱,只是这纪律性很差。
而刘良佐部则因为一直驻扎在江南地带,补给较足,兵力达到了五万人,其中大部分兵力也是身经百战之辈,同张献忠作战多年,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目前驻扎在中都凤阳。
两人都没有那么好对付,不过朱仲杰自然有他的办法。
“路总督,前线大军已经被本国公叫停,你再传一道军令,让他们先退回来吧,为免兵士们心生愤恨,告诉他们,回来之后,该发的粮饷和开拔银,一分都不会少!”
朱仲杰缓缓说道,清理漕运虽然紧急,但也不是没有丝毫的缓冲时间,北方虽然缺粮,但是还没有到万不得已的时候,通过海运虽然时间上长一点,麻烦些,但是也能够解决一些燃眉之急。Χiυmъ.cοΜ
而这些漕运兵士,朱仲杰打算进行整改,别看南边明军兵力不少,夸张点说上百万,可是真正能够听从朝廷调令的,恐怕也就只有路振飞麾下的漕运兵和金陵城中的京营兵了,但是京营兵中关系错综复杂,朱仲杰可没时间去金陵京营。
等路振飞传了军令后,朱仲杰马不停蹄的说道。
“等大军返回后,路总督辛苦些,麾下所有兵士进行挑选,其中身体强壮者,善用火器者优先。”
路振飞一听双眼一亮,朱仲杰在京师中组建的新京营的名声可是早就已经传到了江淮一带,他自然有所耳闻,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火枪。
据说朱仲杰能够击退李自成,靠的也是火枪,于是路振飞欣然同意,谁不想自己麾下有一支能征善战的军队呢。
此夜,路振飞没有丝毫睡意,他不停的走来走去,时不时的看向外边,隔一会又问道门口的朱仲杰亲兵有没有外面的消息,整整一夜,他都没有合上眼。
可朱仲杰不一样,时间一到,他便让亲兵给他搭了个简便的床睡了起来,路振飞看得出来,这位国公爷,睡得可真香。
朱仲杰异于常人的心理素质也让路振飞佩服不已。
整整一夜,就这样过去,朱仲杰睡得很香,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却是一个不眠之夜。
淮安城中,有很多的盐商们积累了上百年的积蓄也在这一夜之间荡然无存。
当然,朱仲杰也不是嗜杀之人,对于一些平日里对待百姓极为照顾,对官府的响应也是积极回应的盐商们,朱仲杰也没有为难他们。
但是对于那些为富不仁,勾结官吏欺压百姓的盐商,朱仲杰没有半点的手软。
天色微微亮,便开始有兵丁朝着总督府衙门搬运箱子,听见响动,路振飞赶紧跑了出去,这些兵士全部被脱得白花花一片,十分的辣眼睛。
但是路振飞毫不在意,径直走到一个箱子前,使劲打开箱子,里面成色不一的银子,让路振飞长舒一口气。
箱子全部堆放在督抚大堂之上以及大堂外的练兵场,四周全是荷枪实弹的镇国公亲兵,而每一个搬运银箱的漕运兵士,全身皆无一缕遮挡。
不止是搬运的人没有衣物,前去抄家的兵士也一样,这些都是高文采的主意。
朱仲杰也被响动惊醒,伸着懒腰就走了出来,看着外面的箱子他一点都不奇怪,倒是看着有些辣眼睛的场面,还是有些不太适应的。
正好高文采兴高采烈的走了过来,朝着路振飞打了个招呼,便前来向朱仲杰汇报了,他还没开口,朱仲杰便率先开口问道。
“老高,这光溜溜的不太好看吧?”
高文采愣了愣,朝着外面光溜溜的一群人看去,摇了摇头、
“国公,这光溜溜的办事安全,完事了还有赏钱,可比丢了命好啊。
前些年属下奉旨查抄一名贪官的府邸,麾下一名提骑便私藏了银子被发现,最后落了个身首异处,财帛动人心啊。”
高文采感叹道,朱仲杰点了点头,确实如此,面对这么多的银子,换做是朱仲杰自己是名小兵,恐怕也不敢保证自己不动心。
“也是,如此一来,倒是断绝了他们的贪恋了。”
虽然有些不雅,不过这办法确实管用,谁知朱仲杰刚说完,高文采就抱怨了起来。
“国公,这方法不错,可也不保险啊!”
“啥,都脱完了还不保险,还能藏.......”
朱仲杰说着,突然想到了一个地方,猛地同高文采一个对视,见高文采点了点头,不由的菊花一紧,还别说,这地方还真可以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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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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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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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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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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