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静心嘁了一声:“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走吧,找个地方边吃边说。”
李沐阳看看手机上的时间:“还有十六个小时,咱们得抓紧点时间。这附近有家山西面馆不错,价格便宜,口味正宗。”
“又吃面,抠门。”叶静心不满的嘀咕了一句。
面馆里,两人各自点了一个刀削面,又点了两样凉拌菜。
等着上面的时候,叶静心就说道:“唐家的佣人,是十男十女,其中有厨师、司机、清洁、保安、护理等。
他们都是唐家的老员工,其中工龄最短的,是刚刚开车的那个司机,那也是唐紫嫣遇害前五年来的唐家。”
略微停顿,叶静心继续说:
“我分别找他们单独聊了聊,发现其中有两个人可能有问题。这两个人一个叫季海,一个叫舒云。
季海四十八出头,在唐家工作了二十八年,是一名高级厨师,高级厨师证,是在唐家工作期间考下来的。
舒云四十二岁,在唐家工作十九年,毕业于新城中医学院护理专业,是一名高级护工。
当我问他们紫蓝金刚的时候,季海显得过于冷静,表示自己平时的活动范围都是在厨房,对庄园发生的事情从来不关心。
还是唐紫嫣去世后那几天,紫蓝金刚不分昼夜鸣叫,他才知道小姐样了一只罕见的巨大鹦鹉。
除此之外,一概不知。
我分析,要么他的确什么都不知道,要么就是心里素质过硬,能够很好的掩饰自己的心情。
不过,正是因为他过分的冷静,让我产生了怀疑。
于是,我向其他佣人打听了季海的情况,他不但负责后厨的工作,还负责食材的采购。
有几次,唐紫嫣曾经让他在采购食材的时候,顺带购买鸟食。
他应该早就知道,唐紫嫣养了一只鸟,所以他在撒谎。
相比季海,舒云明显就差得太多了,当我问起紫蓝金刚的时候,她眼神闪烁,不敢直视我的眼睛。
回答问题的时候,躲躲闪闪,含糊其辞。
这是明摆着知道紫蓝金刚的事,只是她要么不肯说,要么不敢说。
我更倾向于后者,她肯定受到到某个人的警告,不敢乱说。”
“老李,怎么样,我表现的还不错吧?”
叶静心一口气说完,末了还不忘向李沐阳显摆。
李沐阳微微一笑说:“不错,你最近进步巨大。既然这两个人可能有问题,那么等吃完面,我们就去找老吴,让他把人请到局里继续聊。警方有各种询问手段,在强压之下,心理素质差得人很容易就会老实交代。”
叶静心眨巴了一下眼睛:“我的发现说完了,轮到你的了。老李,你别告诉我,靠着第六感找到了新线索。”
李沐阳从怀中掏出那个日记本在叶静心面前晃了晃说:“你说对了,我今天灵感暴发,从那个鸟笼上得到了提示,于是在储物间的角落里找到了这个。”xǐυmь.℃òm
叶静心盯着他手中的本子撇撇嘴:“一个日记本而已,有什么了不起?你看过里面的内容了吗?”
李沐阳摇摇头:“没来得及,我刚拿到日记本,你和蔡叔就回来了。”
“那还不赶紧看看?万一是空白的,你可就糗大喽。”叶静心有点幸灾乐祸的样子。
这时候,面馆服务员送面上来。
两人从早上就没吃饭,这一转眼,已经快过去一小天了,都觉得饥肠辘辘。
当下也顾不上形象,捧着面碗大快朵颐。
等吃了七八分饱的时候,叶静心过来坐在李沐阳身边,催促说:“快点看看日记本里都写了什么?是谁写的。”
李沐阳放下碗筷,把日记本在两人之间的桌面上摊开。
只见第一页上,有一段娟秀的蝇头正楷:紫月亮的手札。
“紫月亮?”叶静心嘀咕了一句:“不会是唐紫嫣的笔名吧?”
李沐阳没有出声,翻到第二页。
上面的字体明显打了许多,写得是一段随笔,阐述作者当时的心情,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内容。
两人一路翻下去,内容都是千篇一律,多半是女孩儿的心情和畅想,以及对一些景物的详细描写。
其中几页上,居然还附有潦草的速写,能看得出来作者的绘画水平一般,但是能准备表达出景物的特征,具有一定的观察力。
当日记本翻到过半时,文风忽然大变,格式也变成了日子样子。
李沐阳和叶静心顿时集中精神,仔细观看了起来。
这些日记,记录的是一个女孩儿在大学期间,遇见了一个心仪的白马王子,她不顾一切的爱上了对方,甚至不惜在对方身上一掷千金,只为得到对方的爱。
从琐碎的日常交流,到两人陷入热恋,能够清晰的感觉到,作者对爱情的执著和狂热,甚至还掺杂着些许的卑微。
李沐阳和叶静心看得一阵唏嘘,可以确定,这个紫月亮,就是唐紫嫣。
而她日记中的那位白马王子,自然就是楚忘了。
当日记内容过去了三分之二。
其中一篇顿时吸引了李沐阳两人的目光。
只见上面写道:
今天的心情非常的糟糕,我和他吵了一架。
现在回想起来,真的有些荒唐,吵架的原因,是因为我无意中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我居然有一个弟弟,这样的事情,我怎么能接受呢?
我活了二十几年,居然连自己有个弟弟都不知道,真是太荒谬了。
我把这件事上告诉了他,他却安慰我说,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这样的家庭是最正常不过的了,没什么可难过的。
他说的时候,语气里带着轻蔑和鄙视。
我知道,他对我的出身和家庭,都一直非常的排斥,这是他的自卑心理在作祟。
当时我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和他发了火。
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个小时,打电话他也不接,信息也不回,我非常的后悔和自责,我那么爱他,我不应该说那么过分的话……
下一篇:
距离上次吵架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虽然我们彼此已经联系,可他变得非常冷漠,即使跟我说话,也都是敷衍的语气。
这让我心里头非常惊慌,我今天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要向他求婚,我要向他证明我对他的爱。
又一篇:
我该怎么办?这个秘密全家上下都没有人知道……我要不要说出去?要不要跟父亲摊牌?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最近因为我的婚事,父亲已经非常的不高兴了。
而且,他还和大伯有些矛盾,好像是关于继承人的事儿……这个时候我如果说出这个秘密了,家里肯定会掀起轩然大波。
到时候,会影响到我结婚的……我必须要和他在一起,这场婚礼一定要完成……
再一篇:
我要崩溃了,这个秘密压在我心里头太难受了,如果不说出来,我早晚会疯掉的。
好吧,既然不能跟任何人说,那我就跟小紫说,它肯定会为我保守秘密的……唉,也不知道怎么了?
最近总是感觉浑身乏力,打不起精神来,昨晚咳嗽的时候,痰里还带有血丝……我不会是得了什么绝症了吧?
算了算了,不要胡思乱想,再过半个月,我就要成为他的新娘,一想起来我就兴奋不得了,身上所有的不舒服都不见了……
我能预想到,我和他在一起,一定会幸福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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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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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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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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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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