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父母给她几块钱去村里的小卖部买酱油,哪怕只剩下几毛钱,她也会如数的交还给父母。
她无法想象,一个小小的馒头,在县城里都需要一元钱,一瓶水需要两元钱。
而她,衣兜里只有一张五十元的钞票。
就算每天只吃一个馒头,五十天后她就会开始挨饿。
尽管面临这样的窘境,她仍旧没有丝毫退缩的念头。
反正,只要离开那些令他厌恶的人,离开那个令人绝望的原生家庭,哪怕饿死在街头,她也心甘情愿。
更何况,县城里处处都张贴着招工的广告,只要她能得到一份工作,她就能活下去。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的。
她才十五岁,也没有身份证,走遍了大街小巷,也没有哪一家敢录用她这个童工。
日复一日,眨眼之间,就过去了将近两个月,她就像是孤魂野鬼一样在县城里游荡,每天吃一个馒头充饥,晚上随便找个胡同的角落蜷成一团入睡。
她看上去,俨然成了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
可她却绝对不肯低头,真的去行乞。
弹尽粮绝的第三天,她饿晕在了一家小饭店的门口。
她以为,她要死了。
没想到当她醒过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张肥胖的大脸。
那是这家小饭店的老板……一身身材矮小,却肥得像一头猪似的,身上散发着葱花味的中年男人,
胖老板收留了她,让她留在厨房里刷碗刷盘,供吃住之外,每个还有三百块的工资。
这原本应该是一个令人高兴的转机,可她第一眼就从胖老板的脸上,看到了和村里那个老男人一样的表情。
她知道,胖老板并不是好心收留她,而是贪图她年轻貌美。
和她想的一样,胖老板刚开始几天,还非常的老实,对她非常的关心,不但拿钱让她去洗了澡,还给她买了漂亮的新衣服。
使她从一个小乞丐,又变成了亭亭玉立的美少女。
不再受风吹日晒,每天伙食也不错,仅仅过去了一个月,她粗糙黝黑的皮肤,变得光滑白皙起来,身体也越发的丰盈。
胖老板看她的眼神,也随之变得火热。
有时候,趁着干活的机会,总会不经意的蹭碰她的身体。
她就佯装不在意,心里头却开始盘算着,既然胖老板想要占她的便宜,那么她同样可以从胖老板身上得到她想要的——她需要一些钱,比那张五十元钞票更多,她要离开这个小县城,去更大的地方。
那是入冬以后,第一场大雪。
夜晚,饭店打烊了。
胖老板却迟迟不肯离开,坐在吧台后面数着这一天的收入。
厚厚的一叠钱,应该有两三千元。
她偷偷的打量着。
这些钱,应该够她去大城市了吧?
胖老板一遍遍的数着钱,眼角的余光却一直偷偷瞄着她。wWW.ΧìǔΜЬ.CǒΜ
她明白了,胖老板忍耐不住了,今天就要对她手动。
看来,要想得到胖老板手里的那叠钱,她就必须要做出牺牲,就像她为了得到那五十元的钞票,让那个老男人用臭嘴巴亲遍她身体每个角落一样!
在那一瞬间,她就下定了决心。
于是,她故意揭开衣扣,露出胸前的一抹雪白。
又刻意的凑到胖老板的身边,把身子背向她,把腰弯下去佯装找东西。
她对自己的身体,有着强烈的自信。
她能感觉到,胖老板看向她屁股的目光,已经像是一团熊熊的烈火。
外面风雪交加,胖老板如愿以偿。
当胖老板疲惫的像一团泥巴的时候,她快速的穿好衣服,抓起钱匣子那叠钞票,然后对胖老板坦然的说:“这是我应得的,如果你不给我,我就去报警。”
胖老板目瞪口呆的看着她,他不敢相信,一个还不到十六岁的小姑娘,竟然为威胁她!
还不等胖老板彻底的反应过来,艾小花已经大步流星的朝门外而去。
走到门口,她才回头留下一句话:“不管怎么说,都感谢你收留了我。”
说完,推开门,冲进了风雪中。
艾小花,又开始了一段新的路程。
她来到了南方一座繁华的大都市,花钱伪造了一张假身份证,也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艾如月。在这张假身份证上,她的年纪是十九岁。
她顺利的找到了一份酒店服务员的工作,每天看着那些进进出出,穿着体面的客人,尤其是那些妆容精致,花枝招展的女人,她内心深处就开始变得不平衡起来。她艾如月比她们漂亮十倍百倍,凭什么只能当一个伺候别人的服务员?她也要像那些女人一样,穿金戴银,吃山珍海味。
两个月之后,她辞掉了服务员的工作,去了一家休闲会所当陪酒女郎。每天都喝的酩酊大醉,被那些老男人在身上摸来摸去,虽然收入翻了几倍,可却仍旧满足不了她的欲望。
于是,把心一横,从陪酒女郎摇身一变,当起了坐台小姐。大把大把的钞票,如流水一样进入了她的腰包。
尽管她被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花了双眼,可她仍旧知道,她必须要继续充实自己,就算做小姐,也要做一个有文化的小姐。
于是,她报了夜校,工作之余,疯狂的学习,使自己变得更加有文化有深度。甚至,还报了专门训练礼仪的培训班。
如此一来,她在那家会所里的业绩,直线上升,各式各样的大老板都对她情有独钟,愿意在她身上一掷千金。
她也愿意在自己身上投资,各种高档的化妆品,名牌服装,昂贵的金银首饰,俨然已经成了一个傲娇的公主。
只可惜,好景不长,在她真实年龄十九岁的时候,她不小心得罪了一个有头有脸的社会大哥。
社会大哥暴怒之下,不但狠狠的修理了她一顿,还发话说以后不许她在这个大都市出现!
一时间,所有的娱乐场所,都将她拒之门外,避之唯恐不及,她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迫于无奈,她只得开始四处辗转,穿梭于大大小小的城市,成了一个居无定所的流莺。
直到二十一岁那年年末,她来到了新城,成了黄金海岸洗浴中心的一名坐台小姐。
她虽然初来乍到,可凭借着天生的资本和丰富的经验,很快就崭露头角,成了黄金海岸炙手可热的的头牌。
甚至连老板赵二虎,也对她青睐有加,隔三差五的就把她叫到客房里春风一度。
可她,早已经不是那个懵懵懂懂的少女。
她心里头清楚,她干的行当,吃的是青春饭,现在有多风光,将来就有多落魄。
她必须要趁着年轻,捞到更多的钱,这样将来才能有所保障。
是以,不管是什么样的客人,只要肯在她身上花钱,她都来者不拒。
每一分钱在她眼里,都比命重要。
不可否认,她已经彻彻底底的沦为了金钱的奴隶!
只是,她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遇见一个为她疯狂的男人……而这个男人,正是民办老师刘超。
这让她想起了那个用五十元钱,就爬上她身体,令人作呕的老男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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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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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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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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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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