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沐阳和闻展脸上身上都缠着绷带,只露出眼睛和嘴巴。
两人盘腿坐在病床上,一个啃着苹果,一个吃着橘子,随意的聊着天。
三天前,他们顺利返回吉首市。
陈淑敏立刻将两人送到医院就医。
两人脸上和前胸,被脓液腐蚀的比较严重。
而且,两人曾经多次遭受过撞击,五脏六腑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需要静养一段才能恢复健康。
这时候,距离他们逃出石屋村,已经足足过去了半个多月。
按照李沐阳的意思,想回新城住院疗养。
可叶静心和陈淑敏都极力反对,他只得举手投降。
陈淑敏出来一个多月了,瑞新集团的各项业务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她安顿好李沐阳和闻展,就恋恋不舍的先返回新城。
约好等李沐阳伤势好得差不多了,她亲自过来接他回去。
是以,眼下只剩下叶静心照顾两个病号。
只不过,这两个老病号可是一点都不安分,在医院里住了两天,就偷偷溜出去喝了一顿大酒,叶静心恼羞成怒,发了一通火,两人才肯乖乖的呆在病房里不敢再乱跑。
此刻临近中午,叶静心出去买饭。
两人就边吃水果边聊天。
话题主要还是围绕湘西赶尸展开。
经过石屋村的事情之后,两人都一致认为,所谓的赶尸,实际上就是利用蛊虫控制死人的尸体。
看起来诡异莫测,说穿了也没什么稀奇的。
只是关于巫蛊之术,他们了解的太少,赶尸人是怎么控制蛊虫甚至在身体里饲养蛊虫,还是未解之谜。
聊到这里的时候,李沐阳提到了赶尸人的手札。
闻展咧嘴笑了笑说:“老李,你早就惦记手札上的内容了吧?”
李沐阳耸耸肩,也不避讳:“是啊,我说过,我的好奇心和你一样重,只要有一丝接近真相的机会都不会放过的。”
闻展却摇摇头:“恐怕你要失望了,赶尸人的手札上,并没有任何关于炼尸和赶尸以及饲养蛊虫的记录,而是一个人的心路历程……”
说着,他忽然叹了口气:“这件事从一开始,我就想错了。我们在石屋村见到的赶尸人,和当年我遇见的,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
说着,他从枕头下面拿出那本用兽皮做封面的手札丢给了李沐阳。
李沐阳伸手接住,手札只有巴掌大小,两指的厚度。
兽皮封面上,都是风干造成的裂痕,看上去非常的古老,实际却远没有想象中年头久远。
调整了一下呼吸,他缓缓打开手札。
只见上面用汉字歪歪扭扭的写着:小牧的日记。
李沐阳挑了一下眉头:“赶尸人叫小牧?”
“应该是吧。”闻展不置可否的点点头。
李沐阳没有继续发问,而是一页一页的翻看了起来。
………
“三年前的今天,我被婆婆带到了这里,没想到时间过的这么快,我今年已经十二岁了。
婆婆说,从明天开始,我要跟着她去山里抓虫子。
我特别不喜欢那些黑乎乎,奇形怪状的虫子。
可是没办法,婆婆说的话,我必须得听。
最近,我跟着婆婆抓了许多的虫子,我问婆婆这些虫子用来做什么的。
婆婆说,养虫。
我心里头很好奇,用虫子养虫子,是不是有些不对头?
今天,我抓到了一条特别长的蜈蚣……以前我非常害怕这种长了很多脚的虫子,但是今天却不知道怎么了,它在我手臂上爬,我一点都不害怕。
反而觉得,像是隔壁阿姐家养的小猫小狗一样可爱。
距离抓到那条大蜈蚣,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了。
今天婆婆带我去了地下的密室里,全村的人,都不知道婆婆的房子下面有密室。
婆婆喂我喝了一碗药,特别的苦,特别的腥,可是婆婆让我喝,我就必须得喝。
喝完药,我睡着了。
等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屋子。
感觉到后背特别的痒,就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爬似的。
这使我联想到了我抓的那条大蜈蚣,我偷偷看见过婆婆用这种蜈蚣给村里人治病。
难道,我是生病了吗?
今天,我刚刚过完十五岁的生日,婆婆给我做了很多好吃的东西,还有她从山下带回来的蛋糕。
我听隔壁的阿姐说过,山下有卖这种蛋糕的,又香又甜,还带着奶味,小孩子都喜欢吃。
蛋糕我没舍得都吃掉,分给了婆婆一半。
婆婆看起来非常开心,一点都不像平时那样阴沉着脸。
也是是吃了蛋糕之后,她心情一下子变好了吧?
今天,婆婆又带我去地下密室了。
嗯,不单单是密室,她还带我去了一个藏在山肚子里的大山洞。
婆婆说,这个大山洞,是千年养尸地。
只要找到合适的尸体,就可以在这里饲养出一只尸王来。
我有点不明白,尸王是什么?
婆婆为什么要养它呢?
难道像是饲养那些虫子一样吗?
婆婆最近变得有点不正常,晚上睡觉的时候,她总是会忽然抽筋,身子在床上扭来扭去的,就像那些长长的虫子。
她还会发出怪叫声,特别的吓人。
有好几次,都吓得不敢睡觉。
可天亮了,她就变得跟正常人一样。
我猜,婆婆肯定是得了什么要命的病。
以前,村里人生病了,都是婆婆治好的。
现在,她病了,谁给她治呢?
婆婆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了,连白天的时候也会忽然发作。
今天下午,村里的吼山大哥来找婆婆帮忙,吼山大哥的老婆肚子疼。
去吼山大哥家的路上,婆婆忽然抽筋了,在地上不停的打滚。
我和吼山大哥都吓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村子里都跑出来看热闹,有人说婆婆是抽羊角风,得去山下的医院找大夫。
可是下一次山,就得七八天的时间,根本就来不及啊!wWW.ΧìǔΜЬ.CǒΜ
就在大家议论纷纷想不出办法的时候,婆婆忽然又好了。
真是太奇怪了。
今天,是我十七岁的生日。
这两年,婆婆已经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村里人都非常害怕她。
有些哥哥姐姐们,下山到城里打工,就再也不回来了。
我也想和他们一样,他们说外面的世界非常精彩。
可是我不能丢下婆婆不管,她是我唯一的亲人。
对了,我今天在婆婆的衣柜里发现了一封信,不知道是谁写的。
但是信里提到了我的身世,我是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是婆婆好好把我捡回来养大的。
很难得,婆婆今天忽然变得清醒了。
她告诉了我一个天大的秘密,她其实是一个巫女,擅长养蛊和炼尸。
她说,养蛊可以治病救人;
养尸可以帮助那些客死他乡的人落叶归根。
可惜,时代变了,她们这类人已经没有用了,她想要向世人证明她们这样的人一直都存在。
我理解不了婆婆这种心理,我猜肯定是因为她经常喝那些用虫子泡制的药,才导致她心理发生了扭曲。
村里人祖祖辈辈,靠山吃山,一样活得很好,为什么要去证明给别人看呢?
婆婆给了我一本书,要求我必须在三个月的时间内,掌握书里面的知识。
我问为什么,婆婆说她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了。
时间一到,就会发生可怕的事情。
我只有掌握了书里面的知识,才能在这可怕的事情中活下来。
到底是什么可怕的事情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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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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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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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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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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