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的,这里这么多人,肯定不会撞上我们的。”
南乔笑着安慰,眼神一直在那群人里面穿梭,她总觉得刚才听到的那道声音点点熟悉。
莲婶子想想也是,这里人这么多,野猪只知道逃命,肯定不会撞人的。
“真的太好了,真的给抓住了。”这时,马支书的声音传来,还带着爽朗的笑声。
南乔听得清楚,这是马支书的声音。
“你们快点让开,将野猪抬回去。”
马支书的话落,刚才围在一起的人群立马散开。
南乔立马将手电筒的光打过去,拉着莲婶子的胳膊,“婶子,我们快点去看看野猪,野猪已经被抓起来了。”
“好,别着急,野猪都已经抓起来了,你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莲婶子现在已经完全被抓到野猪的喜悦代替。
他们村子抓到野猪,就是他们村子的财产。
她记得几年前,曾经抓到过一头野猪,最后每家每户都分到一些野猪肉,可香了。
这头野猪看着不小,这次应该也能分到一些肉。
南乔拉着莲婶子走进人群,看到有好几个年轻人已经将野猪抬起头,兴高采烈的往村子走去。
旁边,马支书正和几个人在说话,一再的邀请那些人进村。
南乔想用手电筒看看那些人是什么人,但用手电筒照过去很不礼貌,只能拿着手电筒照向下山的路。
她一直竖着耳朵,想再听听刚才听到的声音,奈何,没有。
看来自己是听错了。
“南乔知青,野猪都已经被抬走了,我们也跟着回去。”莲婶子扯扯南乔的胳膊,她刚才要看野猪,现在野猪都已经被抬走了,她反而不看了。
“好,我们快点跟过去看看。”南乔点头,既然是自己听错,留在这里没有什么意义。
“南乔。”
南乔刚走一步,就听到后面传来一道熟悉且低沉的声音。
就是这个声音。
南身猛然停下脚步,转过头,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向自己走来。
等那人走近了,南乔不用手电筒就可以看清来的面容。
“季奕煊!”果然是他,她刚才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南乔,你怎么跑到十里村来了?”季奕煊也很疑惑,他记着南乔是在北江村,怎么会在这里?
北江村与十里村有一段距离。
“原本你们认识呀?”马支书看到他们两人说话,更加高兴,快步走过来。
“是,季同志是我以前的……邻家哥哥。”南乔原本是想说朋友,但是自己是知青,在这个年代说朋友不太好,临时改口。
季奕煊挑眉,他什么变成邻家哥哥了?
哥哥。
这个称呼他喜欢。
“季同志,你今天可是帮了我们大帮,你一定得去我家里喝杯水。”马支书根本不在意他们是什么关系,只是他们认识就好。
南乔想到刚才那个麻利制服野猪的身影,不会是季奕煊吧。
想到那快狠准的动作,确实漂亮。
“那……行。”季奕煊看了一眼南乔,点点头,“我去跟我朋友说一声。”
季奕煊快步走到李宁川边上,在他耳边低声说了什么。
“老大,你这是……”李宁川听到老大的话,睁大眼睛惊讶。
“快点去,完不成任务,知道后果。”季奕煊声音一厉。
李宁川立即收腿,收腹,“是。”
“季同志,都已经这么晚了,你的朋友去哪里了?”马支书看李宁川离开,还想挽留。
“他还有事情要做,让他先走。”季奕煊一惯的严肃,明明是解释,反而你是告知。
“那行,我们行回去。”马支书像是被季奕煊冷了一下,过了一秒钟才热情道。
南乔与莲婶子走在前面,她可以听到季奕煊和马支书说话的声音,都是马支书在问,季奕煊在答。
当季奕煊告之马支书他是军人时,马支书的声音更加热情。
“看到你的身后,我就猜到你应该是部队的。”他们这不远处有一个部队,村子偶尔会有军人出现,马支书也是见过世面的人。
“嗯。”季奕煊算是作了一个回应。
马支书直接带着季奕煊和南乔回了他们家里,全部坐到了马支书正屋的桌前。
莲婶子去厨房做饭,南乔原本要去帮忙,被她强制留下。
“乔乔,你不是在北江村下乡,怎么跑到十里村来了?”
季奕煊看向坐在自己的对面的南乔,马支书家的煤油灯不是很亮,南乔又低着头,让南乔整个人都处于朦胧的暗色中。
“是我请南乔知青过来的。”
南乔刚要回答,马支书开口接话,十分细致地将自己如何去北江村接南乔过来给他们猪看病,又将南乔怎样厉害地治好了他们村发烧的猪,里面不乏赞美感激之词。
南乔听着马支书的话,真想抚额。
他这是在帮自己还是害自己。
自己跟季奕煊从小生活在一个大院里,虽然两人不是很熟悉,但他对自己的情况还算了解。
她跟村长还有马支书说给猪看病的理由,在季奕煊这里就显得十分的单薄。
季奕煊是什么人,怎么可能不怀疑。
“我就是瞎猫撞上死耗子,看书上这么写就这么治了。”南乔抬起头,挤出一个难看的笑来,在对上季奕煊打量的眼神,笑容瞬间消失。
果然,季奕煊是不太相信自己的。
“没想到乔乔这么厉害。”季奕煊停顿两秒钟,点点头,“看来,读书还真是管用。”
“是,书中有很多东西可学。”南乔回了一个微笑。
“你什么时候回北江村?”季奕煊问道。
“明天回。”
南乔刚才去看那三头猪,看情况应该没有多大问题,明天她就可以回北江村。
“那行,我明天送你回去。”季奕煊直接决定。
南乔,“……”
“我原本想着送南乔知青回去……”马支书觉得简直太巧了。
“我正打算要去看乔乔,明天直接送她回去就行。”季奕煊对马支书礼貌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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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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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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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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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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