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静带着南乔去猎圈旁边的存放猪草的地方交了猪草,成功赚取一个工分。
“看吧,我们忙了那么长时间,才赚一个工分。”张文静拉着南乔出来,不由叹气,挣工分真的好难啊。
“等你熟练以后,就可以赚很多工分。”这种事情南乔不知道怎么安慰,只能用和以前一样的话术。
张文静撇撇嘴,摆摆手,“我才不要呢,我才不要像他们一样,手和脸变得又黑又粗,难看死了。”
南乔对她的说法不置可否,整天下地干活,肯定是这个样子。
“我们可以进去看看吗?”
两人说着,已经来到猪圈面前,南乔可以听到猪圈里面猪的“哼哼”声。
北江村的猪圈,像是用一家院子改成的,有一个木板挡着,南乔在外面什么都看不到。
“我也不知道,反正我是从来没有进去过。”因为南乔刚才帮她拔猪草,张文静好脾气地站在边上。
南乔上前一步,直接趴到门板上面,看着里面的情景。
木门不是很封闭,南乔可以看到,院子里面的房间是没有墙,里面养着几只猪,有人正在喂猪。
隐隐约约看不清猪的样子,只能看一个轮廓。
“他们直接给猪喂青草呀。”南乔看到里面喂猪的人,直接将切好的青草倒到猪槽里面,再给里面加一些水之类的东西。
张文静听到这话,不由翻了一个白眼,她们刚才就是去拔猪草,现在不给猪喂猪草,那喂什么呢。
“南乔,我们快走吧,这里臭死了。”张文静不明白南乔到底有什么好看的,都已经看了有差不多五分钟,她真的站不下去了,拍拍南乔的肩膀,“我们快点走,不然,我中午饭都吃不下去了。”
南乔悻悻然的起身,站在门口,她确实什么都看不到,“行吧,我们先回去。”
“快点走。”张文静拉着南乔快步离开猪圈的位置,等她闻到了新鲜的空气,这才觉得好一些,“我一点都不喜欢这里。”
冷静好一会儿,张文静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南乔没有接话,相信所有下乡的人,都不喜欢他们所待的农村,因为太苦了。
北江村是南乔见过最穷的村子,整个村子的房子都是由石头,泥土和成的泥土,还有木头所建,他们的材料有限,每座房子都很矮小,不是很密实,随处可见,有些地方像是专门修补一般。
就连他们脚下走的路,都是坑坑洼洼,很不平整。
北江村的村民好像与这个村子融合一般,他们每个人的脸上竟然与土地的颜色一样,泛着那种土黄色,眼里满是疲惫之色。
走在北江村,不管遇到人还没有遇到人,都有一种破败之感。Χiυmъ.cοΜ
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是因为太穷了,太苦了。
“以后会好的。”想到再过几十年,整个国家会发生重大的进步,一切都会好起来。
“那得到什么时候?”张文静声音变得低落起来,以前那些下乡的人,她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回去。
说不定,他们这些人,永远都不可能回去。
“相信我,很快。”
南乔拍拍张文静的肩膀,现在是七五年,七七恢复高考,她可以参加高考回城,如果没得考上大学,等再过几年,所有知青都可以返城。
“嗯,我相信我肯定可以回去的。”张文静笑了起来,她下乡的时候,她妈说了,会相信让她回去的。
和张文静分开后,南乔回到家里。
先去看了看后院的兔子,见它们无事后,回到前院厨房,照着宋梅花的样子做饭。
在家里,就算南乔不用去上工,南家人也不让南乔帮他们做饭。每天宋梅花都是提本回来,给全家人做饭。
南乔打开南家存放粮食的地方,里面有一些荞麦,一些土豆。
看着这些东西,她倒不忍心做饭。
这些东西都是南家的所有的存粮,等到下次分粮要到过年时间,这一点粮食根本不够他们五个人吃到过年。
南乔打消了做饭的想法,在院子里面来回踱步,不行,改变南家生活迫在眉睫。
“乔乔,妈回来了。”宋梅花回到家里,见南乔坐在廊沿上,不知道在想什么,心里一痛。
他们都去上工,将乔乔一个人放在家里,她一定很孤单吧。
以前,茵茵天天不在家,每天都与小姐妹出去玩,可乔乔在这里,好像一个朋友都没有。
“妈,我刚才想帮忙做饭的,可是发现我不会,你教我做饭吧。”南乔不是不会做饭,而是担心自己把握不了量,浪费了南家为数不多的粮食。
“好,妈来教你。”宋梅花拉着南乔到厨房,告诉她怎么做饭。
南乔记着宋梅花做饭的标准,想着,等到晚上她可以试试。
今天,南文德回来得很早。
“爸,你回来了。”南乔看到南文德回来,立马将自己打好的清水端到他面前,“爸,你快点洗洗吧。”
南文德看到自己面前已经打好的清水,愣了一下,有些受宠若惊地蹲下身子笑着说道,“好好,爸洗洗。”
南乔站在南文德的边上,见南文德洗好后,将脏水倒到院子外面。
“爸,我们村子的猪圈是不是外人不能随便进去?”南乔刚才想了很长时间,还是觉得自己在养家禽方面比较拿手。
首先,自己空间里面的那些家禽饲养,自己十分熟悉,而且,空间里面那么养家禽的科学方法,肯定比这个年代饲养的法子好用。
这是自己的优势。
既然,不能家里养兔子,那就改成给村里养兔子,养家禽,村子富起来,南家的好日子也会跟着好起来。
“是啊,怎么了?”南文德点头,眼里带着疑惑。
“爸,我想去猪圈看看,您有什么好的办法吗?”南乔觉得还是先去猪圈看看,才能向村长提出让自己进猪圈上工的想法。
“去猪圈?”南文德不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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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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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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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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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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