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里面的人见到他,就像老鼠见到猫。
南乔记得小时候有一次,程景实出门玩,南乔不想一个人待在家里,非要跟着一起去。
程景实不愿意带,南乔气得坐在院子里大哭,正好被季奕煊看到,程景实被季奕煊狠狠暴打一顿,鼻血直流。
从此以后,南乔见到季奕煊,就会想到程景实头上那头往下流的鲜血,身子就不由打颤。
直到季奕煊十六岁,季家直接将他送到军队中,整个大院这才清静不少。
季奕煊当兵期间,每年只回来一两次,但他给整个大院孩子留下的深刻印象,已经到骨子里,只要他在大院,整个大院的人都会少一半。
自己怎么会遇到这么他?!
南乔想到自己反正马上就要离开,与这个人更加不会有交集,说不定这辈子都不会见。
直接扭过头,装作没有看到季奕煊一般,从他旁边越过去,准备离开。
季奕煊看到将自己当空气的人,面色一黑,自己这么大一个人,她没有看到。
“南乔!”
季奕煊不允许南乔装作看不到,声音不由提高几分,让走出两步的南乔只好停下脚步。
“有事儿?”
南乔转过头,看一眼季奕煊的脸,心猛跳一下,这样精致的脸下,却有一颗粗暴的心,南乔连忙收回目光。
“听说你要下乡当知青?”季奕煊上前一步,走近南乔,声音的气息打到南乔的头顶,吓得南乔不由后退,警惕地看向眼前这个人。
在自己的记忆里,季奕煊几乎与自己没有正式交流过,对他现在把自己挡在这里的行为,让南乔不由警惕起来。
“有问题吗?”
“他们根本不是让你当知青,而是送你回家。”
季奕煊低头便看到南乔滴溜溜转动的眼珠,嘴唇溢出一丝浅笑,抱错孩子这件事情,并没有让她难过。
“我知道。”
南乔心里更加疑惑,眼前这人到底想做什么?
“如果你想留下,我倒有一个办法。”季奕煊出声。
南乔听到这话,不由被逗笑了,谁告诉他自己要留下来的。
“什么办法?”南乔倒想听听,他是有什么好办法,可以让自己留下来。
季奕煊眼里闪过一抹笑意,她现在的模样好像在撒娇,声音不由柔了下来,“你跟我订婚,可以继续留在这里。”
南乔,“……”这人是疯了吧?
南乔抬起头,看向自己眼前的季奕煊,五官锋利,却意外的凌厉清冷,严谨的军装让他这个人禁欲十足。
称一句男神也不为过。
南乔不由咽了咽口水,他的眼神像是有某种魔力,差点将让自己答应下来。
不行,这个男人有暴力倾向,而且十分无情,南乔在这个大院就没有见过他有什么朋友,这样的人谁敢跟他扯上关系?
“不用麻烦,我想回我亲生父母家里。”
南乔低下头,声音软糥,眼前人磁场太强,不要惹怒他。
“那个家贫苦落后,你回去,有可能再也不可能回来。”季奕煊眉头皱起,他听说,南乔不想回去,求了老太太很长时间,突然怎么改变了主意。
“再穷再苦,那也是我的家。”南乔抬起头,黑白分明的眼睛,眼神清澈,不沾染半分喜怒。
这样的眼神让季奕煊微愣,这样的眼神,他从来没有在南乔的脸上看到过。
“季同志,我还有事,我先走了。”南乔见季奕煊不是说话,匆匆扔下一句,向大院大门跑去。
季奕煊望着南乔像一只兔子在自己面前,不禁摇头,自己这是将她吓到了。
走出大院,南乔回头,没有看到季奕煊的身影,不由松了一口气,一时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跟自己说这番话?
难道是因为年龄大了,家里催婚,想找一个人应付家里人。
南乔越觉得这个想法比较可能,自己现在不是程家女儿,无权无势,留在这里就是孤女,不管是谁都可以拿捏。
或许书中男主同意和自己结婚,也是这个打算,毕竟两人结婚,没有过过一天真正的夫妻,等书中男主遇到女主后,她就很快死亡,腾出了地方。
想到这里,南乔不由后背一凉。
她绝对不会答应。
走到京都的主街道上,南乔这才感觉到自己真正来到另一个世界。
灰扑扑的低矮房子,这个时候的京都,到处都是筒子楼,工厂,依旧陈旧灰暗。
路上的行人衣服大多数都是以暗色调为主,偶尔走过几个年轻时髦的女同志,不时给这样的街道上增添一抹亮色。
一辆辆自行车从身边飞驰而过,伴随着车铃声,人们脸上洋溢着发自内心的笑意,让南乔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七十年代的世界。
来到一座有三层楼的商店前。
这座商店的门头上“百货商店”四个大字,让南乔心里微微激动,这可是七十年代的标志呀。
想到自己马上就要下乡当知青,一些生活物品必不可少,虽然自己空间里面那么多物资,但也不可能凭空拿出来,自己怎么也得给自己准备一些掩人耳目。
走进百货商店,都是一排一排相连着的货架,货架前面你是你用水泥砌成的高台,里面都站着穿穿是蓝色衣服的售货员。
货架上面摆着这个年代所有的生活物品,大到衣服布料,小到火柴,生活用品,在这里都可以看到。
“同志,那件衣服多少钱?”www.xiumb.com
南乔看到一件灰色夹克挂在角落里面,它的颜色显得有些脏,京都的人都不太会买。不过,南乔要去下乡,这件衣服简直太适合她。
“五块钱,三尺布票。”
南乔刚打算人口袋里取的动作顿时停下,钱她有,票她没有。
“还要布票?”
南乔想起来,这个年代,买什么东西都要票,她在程家吃喝不愁,根本不需要用到这票,所以自己的小金库里只有钱,还有一些糖票和粮票,其他票都没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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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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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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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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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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