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南乔见宋梅花走进屋里,拉着她问道。
“问到一些,但还不确定是谁,她们已经帮我去问了。”闲话都是一传十,十传百,想找到第一个传闲话的人,得慢慢问。
“嗯,我们慢慢打听。”南乔也不着急,只要是狐狸,总能露出狐狸尾巴。
宋梅花听到女儿让她去找那个传闲话的人,心里也很气,“如果查到那个人,我要带着你两个哥哥上门讨一个公道。”
这样传别人家的闲话,真是找打。
“妈,别冲动,就算查到了也别声张。”南乔劝说,正如季奕煊所说,如果何家真想报复她,肯定也不可能自己动手。
“妈知道,妈就是过过嘴瘾。”宋梅花眼角都染上了笑意,“乔乔,妈现在看小季真是越来越觉得他不错。”
“妈,别说了。”南乔脸立马红起来,今天与季奕煊确定关系,让她现在都感觉到自己踩在棉花上面一样,有些不真实。
宋梅花知道女儿害羞,“行,妈不说了,你快点休息,明天还要早起去上工呢?”
当天夜里,南乔睡得正香,听到外面传来吵闹声,被吵醒来。
“妈?”南乔穿好衣服,往外面喊了一声。
“乔乔,你醒了,是被外面给吵醒了吗?”宋梅花听到南乔的声音,走到她门前。
“妈,外面怎么了?”南乔打开门,外面还是黑乎乎的一片,“这大半夜的,外面吵什么?”
“听说,丢了一个知青。”宋梅花拉着南乔进屋,现在外屋没有点火,很冷。
南乔听到这话,整个人瞬间清醒了。
“怎么丢的?”在村里还能丢一个知青,南乔惊讶问道。
“谁知道呢,刚才村里人来敲门,说是村长现在发动全村人去找人,你爸他们已经出去找了。”宋梅花也不知道具体什么情况,“现在雪是停了,但是外面很冷,就不要想着出门,快点去睡觉。”琇書網
南乔还真有打算出去看看的想法,被宋梅花这么一说,只好回屋。
躺到床上,南乔一点睡意都没有,外面的声音很快就没有了,应该是村里人向别的地方去找了。
大半夜的,怎么可能丢一个知青,谁也不可能跑到知青点去抓人吧,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自己离开了?
想到这里,南乔心里痒痒的,很想知道,这个知青现在的情况。
村里人整整找了大半夜,等到第二天天亮,都没有找到人。
“爸,是谁丢了?”南乔已经起床,坐在屋里烤火,看到南文德走进来,立马让开位置,让他坐下休息。
“一个女知青,叫什么孙安安的。”南文德在外面冻得脸都变成红色,南乔给他端来一碗姜糖,“爸,先把水喝了,会暖和一些。”
孙安安。
南乔在大脑搜寻这个名字,没有一点印象。
“她是什么时候发现不见的?”季奕煊见南文德喝完水,不那么冷,问道。
“听说,晚上睡觉时候还在,半夜的时候,同屋里的人发现人不在屋里,等了一个小时都不在。”南文德也是听别人说的,他们这些半夜被叫起来,就是为了寻人。
“不会是自己出去了吧?”南乔问道。
这种事情,后世经常会发生。
“这个我们不知道,村长让我们寻人。”南文德摇摇头,村长让他们寻人,应该是有一定道理的。
不一会儿,大哥二哥他们从外面走进来,两人的下半身都已经湿了。
“人已经找到了,在医院里。”南长策不等他们发现,直接开口,“我们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在乡上,冻坏了。”
南乔,“一个人去的?”
“我们问什么,她都不说,身后也没有人,身上还背着行李,应该是一个人。”
南长策想到找到孙安安的情景,整个不仅冻僵了,说都说不出来,不过,脸上没有害怕的表情,应该是一个人。
“人没事就好。”宋梅花端着给他们做的早饭过来,“那个知青看着挺文静的,没想到这么大胆,敢一个人走夜路。”
南乔不禁佩服,这是得有多大的勇气,才能让一个女孩子冒着下雪天,逃走。
人已经找到,村里那些昨天大半夜找人的人都已经回去休息,村子立马安静下来。
南乔的工作不能落下,先去后院给兔子和鸡喂过食,又去猪圈喂猪。
一路走过去,都在谈论昨天半夜逃走的知青,每个人所说的版本都不一样,有板有眼,好像他们亲眼看到一样。
“南乔。”
南乔听到张文静的声音,示意她直接进来,“我就猜到你会来找我。”
张文静嘟嘟嘴,“那也没办法呀,谁让我在村里只和你一个人熟。”
“你知道那个知青为什么逃走吗?”
南乔心里八卦因子冒出来,知青逃走是大事,如果记在她的档案里面,以后她回城都是一个麻烦,就算她回城,以后都找不到合适的工作。
张文静眼睛一亮,眼里都是兴奋,“我过来就是跟你说这件事情的,昨天晚上她还好好的,等到半夜她就不见了,屋里的那些人都以为她……”
“南乔,你说她能回城吗?”张文静连忙打住嘴,扯着南乔的胳膊一脸急切问道。
“她已经被找到了,肯定是不可能回城。”南乔打破张文静不切实际的想法,想靠逃跑回城,根本不可能实现。
张文静眼里的希望有一点点暗淡,她也想回城,只能她没有孙安安的胆子。
“唉,这次被抓回来,她估计一辈子都不可能回城了。”这个道理,所有知青都明白。
“那也不一定。”
再有两年,就恢复高考,他们可以通过高考回城,如果考不上,再有几年,所有下乡知青都可以回城,只要多等几年而已。
这是她知道的事情,但这些知青不知道。
“南知青。”
南乔和张文静从猪圈出来,看到迎面肖小凤向他们走过来。
“你找南乔做什么?”张文静不屑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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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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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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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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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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