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矮身闪过朴刀,到借劲踢倒壮汉,再一指将其击晕,女孩只用了不到一眨眼的工夫。
她的精神已是前所未有的集中。
除却击倒眼前的敌人,女孩的脑海里再无它想。
这正是,太虚剑气五蕴之「心蕴」。
入门的一蕴,也是最难的一蕴。
『剑心-止水』!
男人晚踏一步,恰好被老荣的身躯挡住,幸运地与女孩隔开。
余下的三人合为一处,迅速地调整步伐。
“这女娃子是练家子!”
两旁没有应声。
老练的金沙帮众并不在意此事,因女孩在他们眼里,已是将死之人。
另一端,伏在沙上的女孩骤然弹起,左足往沙中踢去,激起沙石如瀑。
借助沙砾遮蔽敌人的视线,换取宝贵的时间优势。
利用每一分场地因素,将获胜的可能提升到最大。
这是少女的心思。
但这也早在敌人的预料之中。
在大漠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匪徒们对这种打法早已烂熟于心。
更不如说他们反而最是精通此道。
女孩会扬起沙子,这没什么可奇怪的,他们过往所面对的敌人也总是这么做。
但若以为他们会因此手忙脚乱,那就太小看金沙帮了。
——漠北匪团「金沙帮」,流窜于神州与银吁、百回边境已有六年之久。
他们干的是流寇的活儿:打劫来往列国的商队,抢走珍贵的货品,杀掉男人与老人,将女子和孩童卖作奴隶。
但相较于流寇,金沙帮更具纪律。
传说金沙匪帮的帮主“老鹰”乃是军伍出身,却因冤罪遭到贬谪,全族均受牵连。
“老鹰”一怒之下落草为寇,来了漠北,入主金沙帮。
他只用了一天,一把刀和一颗人头,就登上帮主之位。
上一任帮主的名字,则再没人提起。
帮众畏惧“老鹰”,因为他辣手无情;帮众敬服“老鹰”,则是因为他常胜不败。
这个男人的上位,令金沙帮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曾经的流寇变成了纪律森严的小股势力,俨然成了漠北边境一带的地头霸主。
帮众们早晚均要练功习武,勤练不辍。
习武完毕,则要练兵。
“老鹰”不厌其烦地教导阵型、变化、配合,以及种种信号与命令。
他要的并非一支散漫的匪帮,而是军队。
也正因如此,三人面对眼前这个奇怪的小女孩时,没有半点轻视。
“敌人就是敌人,不分男女老幼,只有你死我活。任何人都可能夺走你的性命,要把目标当作你人生的最后一个对手,动用一切手段杀死他。”
“老鹰”反复告诫过他们。
所以,三人见到同伴被一击打倒,也没有半点惊慌。
“在战场上要保护同伴,但倒下的同伴不是战友,而是累赘。不要把他们和站着的人同等看待。懂得放弃的兵才能活得更久。”
“老鹰”反复提醒过他们。
同样,三人见到女孩扬起漫天沙砾,也没有半点犹豫。
“按照我的计划行事,一切就不会有问题。”
这是“老鹰”的保证。他们对“老鹰”深信不疑。
毕竟,整整五年来,“老鹰”的指示从来没有错过一次。
一次都没有。
三人迅速闭上了眼睛。
比起丧失视觉,沙子入眼导致的疼痛和条件反射反而更加危险。
闭眼的一瞬,三人已经记住了彼此的位置与敌人的所在。
他们接下来踏出的脚步和出刀的方位,都严格遵循「雁人阵」的阵法。
居中的匪人率先出刀,这刀由上方砍下,力大势沉。
左侧的匪人则抢上一步,横向劈斩,攻取目标下盘。
这二刀的用意并非杀敌,而是诱敌。
“老鹰”精心设计的阵型与刀术,是为了引导敌人按照既定的路线躲闪。
目标若能躲过这两刀,那末他此刻一定身处事先计算好的方位。
这时便轮到右路的刀手执行必杀的一击。
他们有信心即使看不见敌人,也能凭此三人阵法将对方格杀!
阵法没有错,但金沙帮匪低估了女孩。
低估了她的奇速。
当沙石飞起时,女孩已经向前跃出。
正如金沙帮对“老鹰”的阵法深信不疑,女孩对自己的武功也有着绝对的自信。
剑心澄明的她,根本不觉得大汉缓慢的刀法有躲闪的必要。
居中的刀手举起朴刀时,女孩已经撞在他的怀中。
他甚至没来得及反应,下颚便遭到一记重击,冲击透过头骨直传颅脑,剧烈的震荡立刻令他昏厥了。
因此,刀手没能感到随后飞踢在他膝盖上的重重一脚,就已瘫倒在地。
女孩借着踢击之势,一记漂亮的「飞燕归巢」,转瞬间已落在左首大汉的身后。
她一掌劈中大汉后颈,另一只手夺过铁剑,向最后一名敌人掷去。
电光火石之间,她已经将力道与速度都计算得恰到好处,并且正确地付诸行动了。
太虚五蕴之『剑心』,正是这样一种将大脑潜能发挥到极致的高深心法。
剑腊精准无误地击中刀客腹腔,突如其来的疼痛令他忍不住张开嘴,发出极短的一声嘶叫。
就在这时,天旋地转,平衡感顷刻间荡然无存。
有什么灼热的东西敷在他的右脸上,烫得叫他难以忍受。
男人睁开眼睛,看见的是近乎墨黑色的炎热沙地。
原来并不是什么东西压住脸颊,而是他的脸被紧紧按在地上。
“......你们人有点少哎。”
小女孩侧坐在他的脊背上,纤美的手指轻点他的后脑:
“怎么只有四个?其他人去哪里啦?”
她的嗓音又清又脆,很是好听,有种天真无邪的少女软颤。
“我要听真话。”
......
此时,百里之外......
男人伏在金色的沙砾上,一动不动。
豆大的汗珠从额头、鼻翼、脖颈、腋下和腿间涌出,流淌而下,令身体奇痒难当。
但他一动不动。
即使隔着衣服,沙子也热得发烫,像在灼烧他的皮肤。
男人努力集中精神,好让自己不致昏厥过去。
在这种时候,他总是想起“老鹰”曾说过的话:
他们这种人要是被官兵捉住,胸口就会被烧红的烙铁打下印记。
烙铁比沙子硬,比太阳热,沾上皮肤就会黏在一起,撕下就是一层皮。
那滋味,“老鹰”说——就像下了地狱。
金沙帮的弟兄们常把地狱挂在嘴边,毕竟他们将来注定要在那儿相逢,一个也少不了。
地狱里头阴森恐怖,穷极无聊;没有金银,没有好酒,没有美人。
但凡叫得上名字的好东西,那儿一概没有。
可在这里,只要拿下今天这一票,他们要什么就有什么。
这一票买卖据说比以前都要大,“老鹰”收到了绝对可靠的情报。
从远方来的商队带来了富贾贵族的家眷,车上满载金银财宝。
如果情报不差,约莫两刻工夫,这些就都是他们的了。
思及此,他忍不住轻轻抬头,用眼睛余光向后望,望向那唯一一个站着的男人。
那人看上去四十多岁,两鬓斑白,脸上的皱纹与伤痕书写着仇恨的形貌。
他实际的年纪要轻一些,但也年近不惑。
整张脸一眼望去,只有眼睛格外突出:那是一双鹰隼的眼睛。
他看着远方的样子,就像在注视猎物。
他正是在守候着将至的猎物,埋伏着的金沙帮就是他的爪牙。
“老鹰”——正是这个人的绰号、尊称与唯一的姓名。
只要是“老鹰”的命令,哪怕要金沙帮趴在沸烫的沙地上一个时辰,他们也会照做不误。
不需要质疑,不需要许诺,只要听从“老鹰”的吩咐,换来的就会是——
——“胜利”。
突然,笑意浮现在鹰的脸上,他的眼神亦随之一变。
那对眼珠不再守望,它们转动起来,缓缓地转了一圈——这是捕猎的讯号。
“老鹰”抬手,向后退了一步,又退了一步。
他在撤出商队护卫的视线范围,手势则是出击的信号。
男人撤回目光,吸了口气。
滚烫的空气填满了肺,但他可以忍耐。
远处,烟尘升腾。
“来了。”
有人低声说道。
埋伏已久的男人们如释重负,最艰难的阶段已经过去。接下来,只有胜利。
而这胜利......
他们已经等待了很久。
......
在不远处的某座车厢里,一具棺材静静竖立。
它约有一人高度,木料用白漆涂得光亮照人,上面雕刻着华丽的纹饰。
从外表看来,这棺木几乎是密封的,它的周身找不到一条缝隙。
数根黑色的真皮束带绕着棺身,将它牢牢束住。
似乎这棺材的主人花费了许多力气,好将它内部的事物彻底与外界隔离……
那个主人,此刻正在它的面前。
金发绿眸的男子单膝跪在棺木旁,修长的手指滑过棺面。ωωω.χΙυΜЬ.Cǒm
他的动作轻柔一如爱抚,却好像用尽全身气力。
“……”
这个人亲手制造了这具棺材,让棺中之物超脱物外,与世隔绝。
也正是这个人,对抗世间万般法则,只为将他的心爱带回现界。
在心愿得偿之前,他还不能将自己抛离人间。
于是,在远处传来的吼声、叫声、哭声中;在骆驼的哀鸣、马车的颠覆、刀剑的挥砍声中——
——男人一动不动,恍然未觉。
仿佛除了这具棺材外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与他无关......
咯、咯啦、咻、咯啦......
蹄声再度响起,车轮滚滚前行。
持刀抱剑的男人们簇拥在旁,负责护卫商队的人马与金银。
一切似乎并无变化;一切却又彻底颠覆——商人已沦为奴隶,劫匪成了他们的主人。
靴子踏在温热的沙上,脚底传来隐约的暖意。
踩中之处总会微微下沉,带动重心摇晃,如同被大地轻轻拉拽。
对“老鹰”来说,这感觉总让他想起罗刹国那被鲜血浸红的雪地。
“老鹰”痛恨雪地。
赢得一场大胜的“老鹰”面无表情,他的阴郁有如一道屏障,构成一片以他为圆心的领域:在这之外是欢庆的沙匪,在内则是浑浊的沉默。
他的心情本应非常之好,今日这一票着实太漂亮,太成功。
缴获的银钱商品价值数万,就算速求转手也能净赚七、八千两银子。
俘虏的壮年男女有九名,其中颇有几个上等货色,待百回的奴隶贩子路过,又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而最值得欣喜的,是手下这帮兄弟的表现,与他刚接手金沙帮时的颓态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今次的商队虽然中了埋伏,负责护卫的保镖们却尽职尽责——片刻的慌乱之后,他们迅速重整兵员,展开顽强的抵抗。
——此举正中“老鹰”下怀。
“老鹰”喜欢对手反抗。
他恰恰是从挑战中获得快感,找到存在意义的那一类人。
敌手的反抗越激烈,练兵的价值也就越高。
胜利的意义,正是在不断提升的价值之中带来至高的满足——
——在北国的皑皑白雪之中,他曾经认定这种满足已至顶峰。
——他想尽办法逃离父兄与战友丧生之地,将朝堂作为新的战场,以为仍能叱咤风云。
——蒙冤下狱后,新的『战友』弃他而去,令他无数次从梦中醒转的并非痛苦与悔恨,而是与罗刹鬼厮杀的戎马时光。
——可舍命将他从发配的军中救出的,反是曾经被他抛下的忠诚部属。
从那时起,“老鹰”终于明白他的人生永远地停留在那场漫长的战争之中。
离开罗刹国的那一刻,他的人生已经凝滞了。
往后的时光,不过是一具行尸重复着毫无价值的行动而已。
所以他逃亡漠北,夺取金沙帮,得到一伙忠诚的士兵。
所以他锤炼、鞭策、折磨他们;送他们赴死,与他们同生。
重复过去,
报复过去,
渴望过去。
名为“老鹰”的这个男人,想要拨动已经停止的时间......
于是,遇见那个『罗刹人』的时候——
“老鹰”恍然产生了时间往复循环,故日重现的错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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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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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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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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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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