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思考和探索师父与轩辕剑的奥秘,多少有些收获。虽无必胜的把握,但可用的手段已经足够了。”
『手段』......
这个字眼让林朝雨有些不快。
“别想对师父耍你的手腕,她可是赤鸢真人。”
“嗯......我没有不敬师父的意思。”
苏湄轻扬嘴角,笑容带着点点忧伤。
“师父若来杀我,那也理所应当呀,被杀者自有复仇的权利。”
“但是,弑师之事我从不后悔,若不迈出那一步,我们如今只有无尽的痛苦。”
“你呢?”
“......”
三十年的朝夕相处,化作细针在太虚剑派女掌座的心头轻扎。
“......我也不后悔。”
林朝雨轻声说道。
“好,我不会引颈就戮,接下来我会全力与师父一斗,生死由命,胜负在天——”
“这就是我来此的用意。师姐,我需要你的帮助。”
林朝雨定定地注视着眼前的红发女子,她曾是自己的妹妹、亲友、伙伴、情敌与对头,一度成了陌路,以为老死终不相往来;可现在,林朝雨的心里百感交集,没一种占了上风。
最后,她说道:“我听着。”
苏湄走出拂云观,在天穹峰顶张开双臂,绕了个圈,回头道:
“我要你的太虚派。”
......
此时,远在千里之外,莽莽沙海上还有一人、一马,正向着一个目标飞驰。
马乃是汗血金蹄马,生得头细颈高,赭身朱鬣,龙脊纤长。
宝驹日行岂止千里,马蹄在沙上轻踏,足印留而不陷,如履平地。
人则是千锤百炼人,身材魁梧健硕,长发短髯,肌肉虬结。
面上一道狭长剑疤,虽毁去了此人的清秀容貌,却无碍豪杰气概。
这一人一马的默契,似乎已超越了主仆,更像是多年的挚友。
若在中原,武林人士遥遥见了这对奇特的组合,就该一面在心里骂娘,一面拱手抱拳,堆起笑脸迎上,口中直呼「马掌门!」或「马兄!」。
盖因他是赤鸢真人座下唯一的男弟子,七剑排行第六,赫赫有名的天穹峰太虚派副掌座:『逐驹剑』——马非马。
明面上,他兼有诸多身份,名号响亮至极,江湖中人莫不想与之结交。
背地里,人们说起这位马大侠,则称呼为『疯子』、『狂人』、『怪客』、『死不掉的马非马』,见之无不头痛,维持个点头友谊便好,谁也不愿与之来往过密。
因为马非马这个人,不单武功了得,行事作风更是大大的狂傲。
尽管顶着太虚剑派副掌门的名头,马非马却是个独行豪侠。
太虚门徒一年也见不到他几次,与爱马『夜血』同处的日子,怕是比与妻子林朝雨更多。
天穹峰的马副掌门温文尔雅,谦卑有礼;可一下了山,就跟换了个人似的,什么角都敢惹,什么祸都敢闯。
对方是名门之后也好,天王老子也罢,马非马全不在乎。
行侠仗义?惩恶锄奸?
逐驹剑不需要这种名义。
想打架就打架,想出手就出手;
爱使剑就使剑,爱用拳就用拳;
想帮谁就帮谁,想杀谁就杀谁;
一切从心所欲。
正因如此,武林正道人人对他避之唯恐不及,太虚掌门林朝雨也没少为他惹的事端奔走。
他的仇家遍布天下,谁都不愿公然得罪太虚七剑,但私下里悬赏要他命的人可不少。
对此,马非马的态度是:来者不拒。
“想杀我就来,老子随时恭候——躲半步算我没种,杀不掉是你没用。”
来杀他的人真的接踵而至。
埋伏、暗算、陷阱、下毒、色诱、挑战、比武......
什么招数都用过了,马非马还是没死,除了留下无数触目惊心的伤疤以外,他活得很好。
“我丈夫并非恶人,他是喜好自由,散漫惯了,难免做事冲动。”
“诸位请看在我的三分薄面上,勿与他计较。武林同道若有需要林某的地方,太虚剑派定然鼎力相助。”
数年前,林朝雨借五十岁寿辰之机,宴请武林各大门派。
席间敬酒发言,实则为丈夫请罪,希望他得罪的各方势力高抬贵手。
马副掌门含笑起立,自罚一十九杯,亦是连连道歉。
酒入寒肠,尽化男儿泪。泪不轻弹,孤夜雨滂沱。
人人都视作真相的,却是世上最大的谎言。
马非马既不喜好自由,也不拥有自由。
得知师父复生后,马非马星夜兼程,直奔无双门而去,只为第一时间把此事告知二师姐。
“我已经知道。”
苏湄淡淡地说道。
“那里有我的门徒,自有一套传递信息的法子。不过,也只比你稍快半日而已。”琇書蛧
“不过你来得正好,我的情报略嫌简单,正要听听你的说法。”
『无双仙子』苏湄不动声色,听完又让他复述一遍,询问种种细节。
“事态紧急,我仅在附近稍作打听......从描述来看,应是师父无疑。”
“仍是二十年前,甚至更早时的模样?”
“是的.....”
“师父容颜不老啊~”
太虚第二徒一笑,马非马的心也跟着跳了起来。
“不过......有古怪,时间和地点都有蹊跷。”
“但也恰恰能说明,我的猜测是正确的。”
说罢,苏湄沉吟不语,视线习惯性地飘上高空。
“你的语气有些反常,小马儿。”
“哪里不合情理,是吗?”
马非马一愣,随后沉默了,良久之后才抬头,说道:“杀人焚庄......这不是师父的性格。”
“啊。”苏湄轻叹道。
“不错,我也觉着奇怪,本怀疑情报有误,背后另有隐情......但据你所说,『师父』她确实出现了。”
“『杀人焚庄......这并非师父的性格。』,你刚刚这么说。”
“那么,师父是什么性格?我犹记得年少时,她曾带着师姐火烧望山,杀死了许多圣火教民。”
“阎世罗以邪术操控教徒,他们已走火入魔;至于望山......朝雨说,那里真气弥漫。若是放任不管,必然催生妖兽,为祸一方。”
(在这里给各位解释一下,赤鸢仙人,也就是符华,用的‘真气’其实就是崩坏能,但因为崩坏这种东西不能被太多人知道,所以赤鸢仙人才说了谎,所谓的走火入魔,其实就是被崩坏能感染变成死士的过程,这一个过程不可逆,所以符华才会毫不留情地击杀那些‘走火入魔’的人,包括苏湄的父母。)
“嗯,师父只杀走火入魔之人,只焚妖气过盛之地——因此杀之无错,焚之有理?”
“......对错道理,我说不清。但斩妖除魔是太虚门人的职责。”
苏湄的视线投在马非马的脸上。
“走火入魔、化妖、尸变......称呼虽多,本质却是相同:那就是真气超出了人体能够承受的负荷。过量的真气使人失去理智,狂性发作,沦为只知杀戮与破坏的野兽。”
“这过程一旦开始,便再无逆转之法。”
“故而杀之为救。取一只妖魔性命,如同保护千百无辜免受其害。”
“嗯,太虚的职责说来就是这样:见化妖入魔者,杀之无赦。”
“......我恪守此道,不曾违背。”
“二十年来,我无双门斩除的怪物何止千数。”
“可我不引以为豪,相反,我厌憎这条戒律。”
“......它们当真该死么?走火入魔者往往是从未接触过武功的百姓,江湖子弟反是少数。他们多为普通人,并无大奸大恶,只是......不幸被『真气』所祸而已。”
“『真气』无眼,『天意』不仁,于是人为刍狗。”
“你说师父杀人无错,我说也对。但错必是存在的。”
“若错不在师父,不在我,亦不在死者,则其错在天。”
“小马儿,太虚不过是个囚笼。师父武功盖世,却也是『天』的囚徒。”
“如今身死道消二十载,这『斩妖除魔』的戒律是否还能将她束缚?”
“别以旧有的印象判断新事,那会吃大亏的。”
“......”
马非马凝望着她精致的面容。
往昔的痛苦又在心底翻涌,而他已习以为常。
这个女人,从少时起就是这样,总是冷静几近无情,处变不惊。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他的双眼熔得滚烫,直有种冲动,想向她说出很多年前曾说过的那段话。
“我不能答应你。”
还没等马非马说出想说的话,苏湄便抢先开口。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小马儿,我一瞧就知道了。”
“......”
“你啊,你啊。”
苏湄轻轻地摇头,这并不是在责难他。
“你是这世上最懂我的男人,可是,还不够懂;我是这世上最懂你的女人,可是,那并非爱。”
“我不爱你,也不爱任何人~唉,这不是你的错,也不是你能改变的事儿。”
马非马苦笑两声。
“你还有事要拜托我,对吧?说不定你骗骗我,讲几句谎话,我会更加死心塌地呢。”
“别傻了,小马儿。你既不会被我骗,我也不会骗你。”
苏湄晃晃手指,他的目光情不自禁地随着那根白净的手指游移。
“你值得一份尊重,小马儿——你是个好男人啦,早就不是缠着我的小娃娃了。”
“一切本不必如此,是的,我明白的。你本不必犯下那些错,更不用吃这么多苦......我明白的。”
“所以,我不希望你做任何不情愿的事,可你知道吗?无论我要你做什么,你都心甘情愿。”
“......但情愿,不等于快乐——这必须由你自己取舍。”
马非马耸耸肩,他不快乐,他知道,她也知道。
“罢啦。我给你的是选择,选择的是你。接下来我要说的话,你也有选择——”
“我要留下来。”
马非马抢先开口道。
苏湄瞧着面前的男人,先看他的眼睛,再看他的喉咙,接着是手。这视线让他非常喜悦,也给了他说下去的勇气。
“师父会来找你,我不能让你死。”
“......不要紧,我不会死的。”
苏湄轻描淡写地答道。
马非马沉默了,这一句话就将他哽住。
因为,『无双』苏湄的话总会成真。
她可是苏湄啊——她从不做没把握的事情,从不许没意义的承诺。
“我早有准备,师父的归来并不在我意料之外——至于你嘛,我希望你去把这消息告诉其他人。”
“我......你要我回去通知朝雨?”
苏湄轻轻摇头。
“不必了,她那儿我亲自去说。你得去个更远的地方。”
“三师姐我可以顺路去......是五师姐?”
“对啦!”
苏湄拍手合掌,笑得很快活。
“我想请你去趟漠北。以夜血的速度,不出半月必至。我需要你找到五妹,告诉她师父回来了——”
说到这,苏湄的话音一顿,随后眯起眼睛,继续道:“——再帮我留意一下,她有没有轩辕剑。”
“唔,她的剑不是......”
“对,所以,帮我留意一下吧。轩辕剑的下落至关重要,我希望能全部掌握。”
马非马犹疑了片刻,沉声道:“朝雨她......”
“我知道。”
她的回答恰到准处,就像男人的三个字已把疑虑与担忧交待得干干净净,再不需要多余的言语。
马非马沉默了片刻后,应了一声,转身欲走。
“小马儿......”
苏湄在身后唤他。
“我不骗你,我不会死的。”
男人没有说话,他点点头,这就够了。
当夜,马非马乘夜血径入大漠。按照苏湄的指示寻访太虚第五剑。
长夜漫漫,一人一马疾驰不休,直到天光大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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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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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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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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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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