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又是摄政王,仿佛做什么都是理所应当的。
说的严重些,就算日后他真的登上了那个位置,大家都不会觉得太过意外。
王毅把明天的事想的实在太美好了,以至于都已经想到了把萧彻下在牢里之后,狠狠折磨他的样子。
萧彻杀了他的儿子,那他也绝不会叫他好过。
而他压根儿就没想到,萧彻会不打算去参加这次婚宴。
而且沈惜也没有想去的意思。
不知内情的他,只是因为这件事,就兴奋的好几天都没有睡着觉,满脑子都是萧彻落败的场景。
虽然他也不指望通过这件事就能扳倒萧彻,但是能搓搓他的锐气也是好的,有一必有二,总有一天萧彻会落在他的手里。
至于尚书府,林准好几次提出不办婚宴,但都被林尚书给驳回了,具体原因却不告诉他,只说叫他等着就是。
林准虽然生气,但又无可奈何。
好在阮氏一直没有发话,林准心里还有些底。
他再蠢也该知道,阮氏是得罪不得的。
他就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什么事都不想做,对他来说,这些家产够他挥霍一辈子了。
而阮氏是个有手段的,她既不管他在外面花天酒地,也不管他到底做了什么龌龊之事,同时还能给他把家里的上下一切都打点好,这种老婆上那里去找?
以后再娶一个有她这般省心的,未必会有她这般的手段,有她这样手段的,未必会有她这么省心。
两人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他也知道阮氏没那么干净,但是他不介意。
反正传宗接代的目标已经达成,两人之间倒更像是合作伙伴一样,貌合神离,各过各的。
这样多好?
那日在皇宫的事情他有些记不清了,兴许是真的自己喝多了酒才误打误撞和她成了那事。
抛去那些事不说,那日在皇宫他就已经够丢人的了。
幕天席地的给别人看个精光,他虽然荒唐,但也知廉耻,只是他不在乎而已,可这不代表他愿意让别人看自己和女人苟合的场景啊。
如今沈兰到处买东西的做派又丢尽了他的脸,既然婚事不能取消,那就等着吧。
他怎么可能会叫她好过呢?
沈兰自信满满的相信,沈惜一定会来林府的,而且萧彻也会来,她甚至都已经开始憧憬自己在林府一呼百应的样子。
因为沈惜和萧彻的在场,他们都会对她毕恭毕敬,成亲以后,她会慢慢笼络林准的心,最后登上尚书府女主人的位置……
坐上花轿的时候,她甚至觉得呼吸都是甜的。
林府实在不愿在她身上花什么钱,所有给出的面子都是因为皇帝的那道圣旨。
至于聘礼……
阮氏随便找了点库房不要的东西就拿给沈兰了。
看到这些东西,沈长秋原本还拉着的脸看到这些一下子就生动了起来。琇書網
怎么说也是钱嘛。
他已经和沈兰达成了协议,他在外人面前要给足她面子,她也会利用尚书府的权势帮他做事。
比如说每个月给他点钱之类的好处,等她站稳脚跟以后让他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什么的。
沈长秋本是不屑的,尚书府是迫于形势才娶的她,还真把自己当成什么高贵的人了,就这么点微不足道的蝇头小利,能有什么用?
但是看到这些钱,他又忍不住心动了。
前来送东西的小厮看着沈长秋一副眼冒金星的样子就忍不住鄙夷。
同样是姓沈的,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沈兰最怕的就是王老赖会出来搅浑水,只是想到当时沈老夫人的保证她才安下心。
坐上粉色的花轿,沈兰心里又是一刺。
只有正妻才能着红色,她嫁过去是做妾的,只能穿粉色。
不过没关系,很快……很快……
沈府办宴席的钱也是沈兰出的,那一百两的银子足够沈长秋办场酒席了,另外她自己又拿了些私房钱补贴给沈府,虽然寒酸了一点,但也能说是有模有样。
在花轿里,沈兰回顾了自己与沈惜的半生。
她出生就比自己好,自小就受尽众人的追捧,而她就只能像是淤泥里的老鼠一样,永远做她的陪衬。
后来嫁人,沈惜嫁给了摄政王萧彻,本以为会是一段噩梦,没想到这萧彻对她居然这么尊重,甚至可以说是无限包容。
西北一行,萧彻摇身一变成了绝世佳公子,原先唾弃他容貌的人如今恨不得以头抢地,沈惜的地位也水涨船高,两人甚至一度要成为佳偶。
但是她呢?清白被毁,只能嫁给别人做侧室。
侧室,也是上不得台面的人。
她实在是不甘心啊。
为什么她也是姓沈,为什么她们明明是在同一个地方长大,她就可以是天之骄女,而她却要受尽折磨呢?
沈兰绞着衣裳的袖子,她发誓,绝对不能让沈惜好过。
许是行到了热闹的街市,轿夫抬花轿的时候不小心晃了一下,沈兰坐在里面也被吓了一跳。
不过很快又停下来了。
不知为什么,她突然又想到了沈黎。
她初到相府,第一个对她好的人就是沈黎。
那时沈惜把她带回相府,随后就将她抛在一个院子不管她了,她饿的饥肠辘辘,是沈黎出现,给了她人生中的第一块糕点。
糕点是什么味道她已经忘了,但她至今仍记得,那是她吃过最好吃的糕点。
沈黎摸着她的脑袋说道:“你是我堂妹,惜儿又特别喜欢你,日后你就在相府安心住下吧,不会再有人伤害你的。”
他的手掌是多么宽厚有力,像是能包容下所有的天地。
从那一刻起,她的心里滋生出了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相府里的丫鬟穿的衣裳都比她的好,她一个人在里面束手束脚,连坐都不敢坐,生怕弄脏了他们的椅子。
也是沈黎亲自带着她去找管家要了衣裳,给她指派了奴婢照顾她。
回想往事,记忆中的白衣少年依旧那么鲜明,但一切都已经回不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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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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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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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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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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