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来个侍卫围绕灵筏,独有的皇家旗子,插在灵筏上猎猎作响。
“呸,什么东西,有你们倒霉的时候。”
倪家势大,势力遍及军中,但反而不涉内阁。
按理说,独掌军队的大将军往往都会被皇权所忌惮,然而倪家不同,除了少数昏君外,大部分的皇帝对倪家皆信任有加。
理由之一,大景皆知。
那就是倪家每一代出色的几乎都是长女,次子、庶子、乃至其他旁系,皆无任何掌军与修炼才能。
少数几代,或许出几个才能出众的长子。
像倪忠勇一般,有着出色的军中履历,修为境界也停留在元婴期,可大都活不过二十岁,他反而是另类。
小太监的世界不大,知道出生家乡与大景王朝已经是极限。
陪伴皇权,自然以为皇权最大。
可话音未落,就见一银白色快马疾驰,冲抵到府门外,身后还跟着七八个追马而行的兵士。
马主人一席红甲,梳着马尾辫,手持银枪,英姿飒爽,眉眼中凛然的煞气,虽有沉鱼落雁之姿,却冷傲过人。
大景出美人,著有美人录。
一十二美人,独醉大景。
可唯独不敢收录这位有着野性之美的女将军。
只因其实力乃是大景王朝军中第一人。
对小太监这个凡人而言,洞气境界已经是他不能想象的极限了。
然而,小太监刚露出谄媚笑意,只见亮银色枪尖一条,小太监瞬间被洞穿了胸口,宛如破布袋的尸体被长枪一甩,飞出去二三十米远。
“阉狗,死!”
“呃啊……”
门口处,听到管家回报消息,姗姗而来的老将军、管家,乃至护送小太监的侍卫登时目瞪口呆。
看着小太监渐渐没了动静,半晌,还是倪老将军大喊一声。
“婧曲,你犯下大错了!”
“爹,是您看不清才对。”
倪婧曲拽了一下缰绳,骏马立起前蹄嘶鸣:“楚圣谪暗害先皇,我已握有十足证据,况且这乃是归离山与青山门的道统之争,你死我活,何必留手?”
倪忠勇叹了一声:“凡人不提道统,宗门不涉王朝之争,此乃天道,若有不驯,即便是真仙也要死,既然倪家需报国恩,自当遵守律法与皇命……下马,与我一同去皇宫面圣。”xǐυmь.℃òm
“儿当然要去,但绝不下马……驾!”
银白色骏马扬蹄冲出,快若闪电,原本护送小太监的侍卫一哄而散,根本不敢阻拦。
“坏了!取我马来!”
倪忠勇心中暗道一声不妙,自从女儿跟随国师修行之后,性子愈发骄纵。
这一去……她该不会是想要弑君?
越想越怕的倪忠勇翻身骑上管家牵来的马,紧随其后追去。
二十来了大内侍卫以及之前跟随在倪婧曲身后的兵士也默契的追了上去。
人群中,身着儒生衣冠的数人彼此互视一眼,也迅速离开。
……
随着飞行的时间渐长,温诚逐渐感觉到了吃力。
足足四个时辰,天都快黑了,灵气消耗的只剩一半。
而虽然南方离地焰火旗的速度很快,不比龙鳞车慢,可速度上去了,质量下来了。
没了车棚遮风挡雨,呼呼的冷风吹得他本就不长的毛彻底倒伏。
路过云层降雨,浇湿全身。
路过狂风雷暴,吹的炸毛。
这让温诚无比怀念龙鳞车。
但最大的问题在于,他并不知道大景王朝的国都鸿蒙城究竟在哪。
飞得越远,心情也逐渐烦躁。
这就像一条永远看不到尽头的路,然后几人像无头苍蝇一样乱窜。
“到没到啊?还差多远啊?”
“哎呀,饺子,你都问了八百遍了,继续飞,到了一眼就能发现。”
俩丫头倒一点问题没有,尤其是鹤兰子,反倒是远离了归离山逐渐释放天性。
她俩身上的衣服又是法衣,避风避水避寒,趴在旗子边缘,对着下方河山指指点点。
玩累了在旗子上一睡。
反正旗子飞行安稳。
温诚也时不时看一眼地面,自从远离了安牙城的高楼大厦,宏伟玄幻都市,一路不是田地就是古典城镇,彷佛两个世界一样。
差距之大,犹如古代和现代。
虽然偶尔也有大片连续的类似厂区建筑,可貌似普通人并没有多先进。
而说好的束仙卫追击,也一直没出现。
毛都没有!
温诚有些怀疑真假,也许那个叶凡根本没说实话。
可忽地,远处地平线外,一座座山尖冒头,明亮无比,照映天穹。
比接近夕阳西下的太阳更加明亮。
而随着距离拉近,温诚发现那并不是山头,而是座座楼宇,一眼望不到边际。
天空弥漫着浅紫色的光晕,贯穿都城的长河倒映着霓虹灯般的色彩,犹如一条彩带,地面彷佛镶嵌了一颗明珠。
一座带着仙气的超级都市,彷佛迎面走来。
温诚突然就明白刚才鹤兰子的意思,只要飞到了,一眼就能看出来。
若是夜晚,这种观感恐怕更加强烈。
“这就是鸿蒙城?”
“到了到了,快点飞下去,晚了肯定会被束仙卫察觉。”
“束仙卫很了不起吗?”
“当然啦,归顺于大景王朝的散修,境界最高者,等同于归离山长老,有着合魂初期乃至后期的境界呢。”
鹤兰子继续解释道:“别看他们一辈子困于这个境界,但在凡人之中可是很受欢迎。”
一听这个,温诚果断降了下去,落在了麦田,距离道路不远。
而鸿蒙城的道路与安牙城的城内路一样,同样媲美现代化的工业路面,只是更加奢侈。
灵气灯等距的排列在道路两侧,一直通向主城方向,同样明亮。
路上来往的灵筏更多、种类也更全面。
尤其是看到那一辆辆连接在一起,跟箱式大货车一样的熟悉结构,温诚只觉得咋舌。
“壮观吧?”
鹤兰子得意道:“这里可是整个玄界最热闹的地方。”
从之前温诚就很奇怪,鹤兰子好像对这里并不陌生,连浅月都时常流露震惊的表情,一直安静的旁观。
反倒是她,对这些都很熟悉。
“鹤兰子,你家也在大景王朝吗?”
“是啊,你眼前的鸿蒙城就是我的老家,走啦走啦,去拦灵筏,不然天黑前可没法进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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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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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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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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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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