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慕枫>第714章 炼化第二枚金字
  时间飞逝,如白驹过隙!

  慕枫枯坐在金色心脏上,整整十天十夜,孜孜不倦地以催眠之术驯化噬兽命门。

  而驯服的过程,是非常耗费神魂的,连续驯化了十天十夜,慕枫的神魂也快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

  但慕枫却笑了,因为在他即将扛不住的时候,噬兽的命门彻底被他所驯服。

  仔细看去,慕枫脚下的金色心脏表面,遍布着密密麻麻的黑色符纹,将整个心脏都覆盖住了。

  这些黑色符纹便是催眠符纹!

  如今催眠符纹将金色心脏彻底覆盖,这也意味着,驯服过程圆满成功了!

  慕枫右手手掌贴在金色心脏上,他能清晰地感受到一股意念波动在掌心流转,顺着他的手掌传入他的脑海中。

  他知道,这股意念的主人就是噬兽。

  慕枫发现,噬兽释放出的这股意念颇为虚弱,有些浑浑噩噩,但却释放出对慕枫的依赖和善意。

  而噬兽之所以意念有些浑浑噩噩,自然是因为它还在受迷魂神香的影响,意识还没彻底清醒过来。

  “呼!说起来,我还真要感谢金娆啊!若没有他使用迷魂神香令噬兽陷入昏沉状态,我要驯化后者,难如登天!”

  慕枫长吐了一口气,眼眸中露出侥幸之色。

  这十天十夜的驯化,慕枫神魂差点油尽灯枯,而他也深刻体会了驯化噬兽有多么艰难。

  若是噬兽是在清醒状态下的话,以慕枫如今的实力想要驯服,无异于痴人说梦。

  念及此,慕枫嘴角露出了笑容,然后倒头就昏死了过去。

  这十天来,他的神魂耗损太大,近乎枯竭,神经更是时刻处于紧绷状态。

  如今,顺利驯化好噬兽后,神经松懈了下来,强烈的疲累以及困意袭上了心头,倒头就昏睡了过去。

  而慕枫不知道的是,当他倒地昏死过去的时候,他脚下的金色心脏衍生出一根根金色触手,小心翼翼地托住了慕枫的身体。

  只见无数金色触手不断交织结合在一起,最终凝聚出一个金色的摇篮,将慕枫牢牢地罩在了里面。

  在慕枫沉睡的过程中,他识海深处的炼魂十四字中的第二个‘既’字,越发的璀璨耀目。

  上次问仙会,慕枫已经将第二个金字炼化了三分之二。

  如今,慕枫在驯化噬兽的过程中,这第二个金字又被进一步炼化。

  只见‘既’字剩下的三分之一黯淡无光部分,逐渐染上金辉,焕发生机。

  不知过了多久,躺在金色摇篮中的慕枫,眼睫毛颤动了下,便是缓缓醒转了过来。

  慕枫只觉得神清气爽,不由得舒服地伸了个懒腰,这才发现他原来躺在由金色触手交织而成的摇篮中。

  与此同时,他脑海中则是传来一道活泼而又亲昵的意念,这种感觉让慕枫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不由得让他想起了前世家里养的一条二哈,一边兴奋地围着他转,一边疯狂地甩尾巴,满是讨好。

  “这噬兽被驯化后,好像化身为一条舔狗了啊?”慕枫摇头失笑,倒是对此并不排斥。

  慕枫以意念安抚了下噬兽后,这才惊喜地注意到,他的识海深处第二个金字居然彻底炼化了。

  “难怪我一醒来就神清气爽,精神奕奕!原来第二个金字彻底炼化了!”慕枫眼中神光灿灿。

  在顺利炼化了第二个金字后,慕枫的神魂发生了天翻地覆般的蜕变。

  如今,慕枫的修为虽然只是真神境,但他的神魂之强大,已经远远超凡脱俗。

  至于到底有多强大,慕枫如今也无法确定,毕竟他还没尝试过。

  但他可以肯定的是,若是全力施展神魂攻击,足以威胁到仙人。

  而且更让他惊喜的是,通过炼化炼魂金字不断增强神魂的同时,他的重瞳好似也在发生着某种蜕变。

  天生重瞳本就依托于神魂,神魂强,重瞳就能发挥出足够强大的力量。

  如天生重瞳的两大天赋神术‘森罗万象’和‘六道轮回’皆是以神魂之力来催动的。

  神魂越强大,两大天赋神术自然也就越强大。

  慕枫隐隐觉得,天生重瞳者,在成仙之后,恐怕重瞳血脉会再次发生某种蜕变。

  但到底会发生如何的蜕变,慕枫也不得而知。

  因为这双重瞳的第一任主人君无敌陨落的太早,并未成仙。

  而慕枫虽然肉身成仙,但却并不是正统的炼气成仙,对重瞳的帮助并不大。

  唯有他炼气成仙,神魂与肉身同时发生蜕变,他的重瞳血脉才会发生翻天覆地的进化。

  “剑心内的九柄仙刀,已经尽数熔炼成剑器了!”

  慕枫內视剑心,发现当初葬入剑心内的九柄仙刀已经彻底熔炼成了九柄剑器。

  嗖嗖嗖!

  慕枫心念一动,九道剑光自慕枫口中掠出,宛如游龙般划破虚空,剑光璀璨,神辉漫天。

  慕枫袖袍一挥,取出了大罗剑阵图。

  只见九柄剑器宛如被磁铁吸引的铁石,尽数掠至大罗剑阵图,形成了全新的大罗剑阵的阵基。

  锐利的剑气,肆意席卷,充盈漫天,仿若一片剑气汪洋,一眼望去,蔚为壮观。

  “如今新阵基的九柄剑器,乃是由半仙器级别的仙刀熔炼而成,品阶也达到了半仙器!”

  慕枫眼眸露出振奋之色,自语道:“这九柄半仙器级别的剑器组成大罗剑阵,其威力极强,恐怕可媲美寻常地仙器了!”

  慕枫袖袍一挥,御使着新的大罗剑阵飞来掠去,直到如臂指使,这才满意地将其收了起来。

  “如今我身上的仙元高达六百七十滴,仙葬之地最低等的地仙墓传承都能兑换六个!”

  慕枫喃喃自语,他有些心动,想要先兑换一个地仙墓的传承以此来获取成仙之法。

  但他又有些犹豫,因为如今天问仙城金家以及璇玑仙宗的人如两座大山压在他的头上。

  在这个危机解除之前,他不愿意肆意挥霍仙元。

  毕竟,以仙元施展仙术可屠仙,乃是他身上最强大的底牌之一。

  在这等关键时刻,身上的仙元自然是越多越好。

  “不对,我目前只需要成仙之法即可,而我手中不就有现成的嘛?”

  慕枫忽然想起了金娆,嘴角流露出一丝笑意。

  如今,他擒下了金娆,获取成仙之法的渠道,自然也多了一种,何必在这种时候浪费仙元呢?Χiυmъ.cοΜ

  再加上慕枫已经彻底驯服噬兽,他若是飞升离开天玄大陆,几乎没有任何危险。

  想到这里,慕枫从仙棺空间内一把抓出了金娆的头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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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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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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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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