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认为自己有任何犯错的地方:所谓两情相悦,你侬我侬,本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就算真的有错,那也应该是情人之间的事情,不必上升到家族,更不必喊打喊杀,有失风度。
——沈晋鹏本是这样觉得。
他不奢求自己会被董秋雨高看半分,甚至无数次想过被其棒打鸳鸯,但是他万万没想到,董秋雨从来只把自己的“女儿”们视作赚钱工具,哪怕有过偶然的一丝情感,那也只会是害怕女儿还没长到值钱的时候便夭折了,届时,董秋雨会像被偷了几百两黄金一样心疼。
——沈晋鹏几乎能够想象得出来那张肥脸在肉颤颤地笑。
此刻,沈晋鹏来到董家的高墙内,终于有机会亲眼目睹这“魔窟”,结果意外的有些让他失望。
“什么嘛,不过寻常宅邸装潢。”沈晋鹏不经意间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漆红的柱子,闪亮的烛台,花里胡哨的藻井,一切都是他已经司空见惯的东西,熟悉的环境让沈晋鹏突然觉得内心无比宁静。
身后一众身着相同衣服的随行小厮之中,唯有一人是不带刀牌的,他回道:“沈公子,想好等等要说什么了吗?”
“白凤将军不是让我畅所欲言吗?既是畅所欲言,哪还有提前想好的?”沈晋鹏言罢,与白凤相视而笑。
未几,沈晋鹏方才平复的心情迅速被主人家的驾临打乱了,事实上,故作镇静的沈家人反而是这座宅邸中最为格格不入的存在。
因为,这是魔窟啊!
——是她来了。
阴阳头女子,脖子上拴着铁链,铁链像狗绳似的被董秋雨牵着,女子则是穿着打扮得极为艳丽,即便剃掉了半边头发,天生的漂亮面庞并没有因此逊色半分。
然而就是这样的美人,竟被迫像狗一样趴在地上行走,衣着越华丽,她就越不像个人。
“啊!!!”女子一个踉跄扑倒在地,鼻子撞出血了,董秋雨这便骂道:“笨手笨脚的,怎么教都教不会!”
不管怎么看,眼前的一幕只觉得让人恶心。
“玉红……”沈晋鹏声音颤抖,微微散发出几分胆怯,他闭上了眼睛,假装逃避。
董秋雨把阴阳头女子锁在旁边,然后舒展身体,侧躺在主座上,说道:“今天的几位,可真是稀客啊?”
“我们不是客人。”沈晋鹏猛地睁开眼,回答说:“沈家与董家的恩怨我不感兴趣,但是,我认为你们前辈的事情不应该祸及晚辈,玉红和我之间的事情过错再大,那也是男女情爱之事,董大娘借此事发泄旧怨,是何居心?”
董秋雨听得眼睛都瞪大了:“你你你你,你居然敢问我是何居心?!”
话毕,她用力扯着铁链把阴阳头女子抓到自己面前,随后伸出一根手指,粗鄙地插进她的嘴巴里乱搅。
“这张小嘴,本该吐出的气都是香喷喷的,然后,由最有权势和财富的人品尝。”董秋雨仿佛陷入了短暂的癫狂,疯狂折磨着对方:“谁知道,居然被一个野小子给偷吃了?现在,她已经变得一文不值!”
沈晋鹏紧咬牙关,像是在拼命压抑着什么东西,冷静地回道:“董大娘该不会觉得这样做会激怒晚辈吧?说回正题,我也不过是想就事论事罢了。与董家女儿私通,我有过错,所以今天晚辈前来领罪,现带来一柄珍藏的宝刀奉上,还望董大娘能够不计前嫌。”ωωω.χΙυΜЬ.Cǒm
白凤拿着一个雕花的木匣子走上前去,有左右小厮阻拦。
“这位,莫不是那日捣乱的小白脸?”董秋雨话音未落,身畔有人提醒了一句:“是白凤,从前是御夷候麾下的奖金,后来叛逃了,现在御夷候要把他抓回去。”
董秋雨露出了谄媚的笑脸:“嗯……看来还是到那边当沈家的走狗了?哈哈哈,朔城人都知道他们父子俩活不了多久,白凤小哥,你的选择实在是荒谬。”
“这刀,能买好几个姑娘了吧?”白凤没有回答董秋雨的话,自言自语道:“若是没人要,我便自己拿,你们谁有异议?”
董秋雨马上喊停:“拿过来,让我瞧瞧~”白凤面无表情地走过去,董秋雨便即调情似的说:“哎哟,这身段,不愧是将军。”
“宝刀在此。”白凤把匣子放在地上,缓缓打开,一道耀眼的光掠过董秋雨的眼前。
“好美。”董秋雨萌动春心,她已经不知道自己是在说人美还是刀美。
——只看见眼前飘过红色的“血花”,飘忽间,从中看见自己的倒影。
“咚、咚。”
不过眨眼之间,白凤手拿宝刀,斩下董秋雨的首级,时人见状,纷纷乱作一团。
“杀人啦!杀人啦!”
“家主、家主死了!”
“这……这怎么办?”
白凤擦了擦刀上的血,举刀示众:“你们这里还有谁是姓董的?”
魔窟里鬼魅的气氛霎时凝结到冰点,有人疯狂逃窜,有人拿起兵器展开对白凤的合围,有人大吼大叫,有人失魂落魄。
白凤不管谁要来阻,统统一刀斩死,慢慢回到沈晋鹏面前,把刀交还给他,说道:“我生平沾过不少臭虫的血,不在乎再多几個,刀给你,自己决定做什么。”
“啊……”沈晋鹏看着趴在地上呆若木鸡的玉红,便即想要从怀里拿出丹药,意图带上爱人杀出重围。
“不,你不需要这个。”白凤让对方把丹药交给他,沈晋鹏像是受到了某种威慑,可能是大将军的威仪,又或者是其它的东西,反正他最后还是给了。
白凤把丹药踩在地上,碾碎,融入尘埃。
“太平道的药,只会让人死。”白凤道:“只有‘人’才能让人活。”
沈晋鹏恍然大悟。
“玉红!”他踉踉跄跄地跑了过去,阴阳头女子以为拿宝刀的人要来把自己也杀了,登时像个动物幼崽一样躲进母亲的怀里。
然而她的“母亲”此刻已经身首异处。
“啊!!!”她沾满了血,疯了似的在母亲身的血泊打滚。
“玉红!”沈晋鹏用刀砍断铁链,竭力安抚,“我要救伱出去,我会救你出去!”
白凤路过他们二人身边,临行前说了一句:“走吧,以后他们只会记得杀人的是白凤,灭门董家的人是我,所有罪过都由我一人承担,谁想要复仇,你便让他们跟上我,我会给他们机会。”
魔窟里的人,终将成魔。
事后,沈晋鹏作为董家灭门惨案的亲历者,被官服重点盘查,但是他只记得白凤穿着血衣,眼神里却分毫看不见迷茫,他杀了很多人、救了很多人,将十年恩怨一朝斩断,朔州城中无数人有机会选择重头再来。
此外的事情,他都一概不知。
太守陈大人将沈晋鹏的口供当成废纸烧了,最后只是在“杀人魔”白凤的罪行上多添了几笔,赏金又翻几倍。
不久,沈晋鹏解散麾下所有门人,将府中所有太平道藏药集中烧毁,从此“狂刀”彻底消失在人世间,而“活人刀”的名号开始从此地传播开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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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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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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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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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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