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筠第二次见到“慕容燕”时,是在高家军第一次出关练兵、演习后的一个晚上,高昂传密令让他来营中小聚。
两人相谈甚欢,皆言高家军威武不凡,不过略微展露身手便已吓退一众鼠辈。
三杯两盏之后,月上梢头,一双璧人款款走进大营。
男人衣着古朴粗糙,一件不加修饰的狼皮大袄套在外边,灰白色狼尾腰饰别在腰间,俨然一副草原猎人打扮。xǐυmь.℃òm
女子则是稍稍精细些的比丘尼装扮,内衬是蛋黄色的襦裙,再穿一层淡紫色的薄罩纱衣,罩纱从头盖到小腿,最后把御寒的厚裘套在身上,旁人看不见除了脸之外的任何一寸肌肤,给人以一种庄重而不臃肿的观感。
“高将军。”男人走到高昂面前拱手敬道:“在下随时准备上路,请高家军下令吧!”
高昂摆摆手,道了声:“且慢。”随后将来者引荐给杨筠道:“这二位是白凤与慕容嫣,先前几位私下应该都见过一面,此番召集各位前来,只为让大家互相了解现状。”
“你们,为何打扮成这副模样?”杨筠道。
慕容嫣乖巧地放下帽纱,弯起长眸,微笑道:“怎的,认不出我俩?认出就好!”
“杨将军还未知晓?我们夫妻二人打算潜入武川镇从中起事,届时,我们会把充足的兵马、重要的军情带回来。”白凤如此讲罢,骇得杨筠瞠目结舌。
“就你们二人?!”他站起来走到白凤慕容嫣夫妻两人身边,对高昂说道:“高将军,此事不妥。”
“哦?”高昂道:“请将军明说。”
杨筠拱手道:“敢问白凤将军、白夫人,二位要如何去到武川镇?如何起事?如何回来?你愿充作斥候,我军可不能还没开始战争便失去一员猛将,这样军心会大乱的!”
“用双脚走着去。”
“借‘鲜卑圣女’之名起事!”
白凤和慕容燕嫣一唱一和,笑眯眯地看着对方。
“然后,把胜利带回来!”
——他们异口同声。
杨筠问道:“何谓鲜卑圣女?”
慕容嫣说:“在我母亲的家乡,有一颗参天大树名曰‘神树’,它庞大到仿佛连接了天空和地底,其中能够与神树对话的女子便被称为‘圣女’。我继承了母亲的遗愿,曾经回到过神树旁,见证了神迹。”
“神树?”这次高昂比杨筠更先问出口。
白凤回道:“二位可以理解成鲜卑民族的一种古老信仰,但是现在的鲜卑人已经完全抛弃了。”
“我能进行占卜,此前高家军数次天神下凡般的挑兵遣将,皆出于我。”慕容嫣娇俏地笑了一声,对杨筠行了一个礼:“杨将军,就让我带领高家军走向胜利吧!孤身潜入敌阵这种事情,也不是我们第一次做,对吧,凤哥哥?”
白凤见慕容嫣这般能言会道,骄傲地看向杨筠,说道:“就像她说的,交给我们,保证完成任务。”
“白夫人跟上次所见时的状态,好像有点……”杨筠犹豫道。
“不一样是吗?”慕容嫣戴上帽纱、面帘,佯装深沉,说:“那日,我是这么说话的吗,白凤?”
白凤笑道:“嫣儿,别闹了,把事情说清道明,我们抓紧时间启程。”
“其实,那是我的母亲‘慕容燕’,我们两个灵魂,共处一具身体。”慕容嫣讲罢,白凤不耐烦地把慕容嫣护在身后,接着道:“杨将军,你知道得够多了,如何,相信我们吗?”
“我……难以置信。”杨筠看向高昂,目光涣散,只道:“本以为只会出现在志怪传奇当中的故事,竟然活生生发生在眼前?”
高昂道:“杨将军,相信他们,只有他们能带领高家军回到北镇。”
“啊?!高将军,连你也……”杨筠叹了叹气。
白凤道:“我理解杨将军的困惑,毕竟打仗前先占卜是先秦时才有的风俗,若是可以的话,我永远也不愿意让嫣儿参与到任何杀戮当中,但是,现实并不允许这样。”
“我们需要最大程度保全高家军,同时瓦解御夷赵家的野心。杨筠,你知道皇上只派高家军五千兵马来到此地是做什么的吗?当炮灰、替死鬼!我们高家军是‘高赘’的高家军,皇上早就想除掉我们,只不过找不到名正言顺的机会而已。”高昂声情并茂,愤慨不已:“试想一下,哪朝哪代会有两个骠骑大将军同时在任?皇上早就想让那慕容安取代我,这样皇上就彻底没有后顾之忧了。”
杨筠惊恐道:“高将军,你难道有反心?高家军好歹也曾为大齐开国立下汗马功劳,皇上怎能赶尽杀绝?”
“我不会反,我只是想让高家军回到北镇,继续戍卫边疆,再也不掺和朝廷内斗了。”高昂豪饮一杯,亮出杯底:“我高昂今夜向各位道明真心,杨将军还在犹豫吗?”
杨筠大口大口地呼气吐气,看似经历着无比焦灼的内心争斗,然后坚定地看向白凤与慕容嫣,说道:“二位,需要鄙人做些什么,鄙人一定照办。”
白凤旋即从包袱里拿出地图,说道:“我需要一份极尽详细的地图,请杨将军将已经探明的敌军重要营寨、据点、粮道等重要信息标记在上面,然后……把我和嫣儿秘密离开群马关去往武川镇的消息泄露给宇文轩。”
“为何要这样做?”杨筠道。
“宇文轩随军前来目的不明,恰好可以试探一下,这消息若是从杨将军口中泄露出去,总要比从高将军口中泄露出去的可信,对吧?”白凤望向高昂。
高昂答道:“这种错误,我确实不会犯。”
“好!周人不可轻信,二位的顾虑我可以理解。”杨筠拱手应承下来。
白凤、慕容嫣待杨筠完成绘制地图,便即告辞出营。
营外站着一个只有白凤半身高的小姑娘,一直在那把玩匕首,耐着寒风等到三更,没有半句怨言。
“我们启程,阿珂。”
小姑娘收起匕首,跟着慕容嫣和白凤开始旅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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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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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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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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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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