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身上虚弱,睡梦中出了不少虚汗,黏黏糊糊的粘在身上,十分的难受。
冬卿唤来侍书,她换上了干净的衣裳后,才问道:“那个青萝上午从我这里走后,又有什么动静没?”
侍书先为冬卿奉上一场热乎乎的红枣姜茶,嘴上道:“您才出了汗,且喝点热乎的。”
待冬卿喝了汤水后,侍书才开口向她回禀那青萝的状况。
“从您这里出去后,那个贱人居然骑马出去了。”侍书木着脸,一副忿忿的模样:“我听平洲说,她是单枪匹马的寻大公子去了。”
冬卿闻言蹙了蹙眉,回道:“眼下外头这样乱,她一个女子,倒也有胆量。”
侍书冷哼着道:“那贱人神神叨叨的,我看不简单。”说着,又忍不住替主子担忧道:“她这一去寻大公子,待见了人,还指不定如何编排人呢。”
眼下,侍书已经将青萝完全当做李坤私养在外头的女人来看,此刻想着的皆是那女人见了主君,定然要挑拨主君和主母的感情,她甚至已经脑补出了李坤被那女人蛊惑着,宠妾灭妻的场面来。
“夫人,你得做好应对的法子,若是大公子归来,真的为那贱人撑腰,咱们要如何做?”
冬卿听了侍书的话,她蹙了蹙眉,问道:“平洲是昨天命人去回禀夫君的,那么最快明早夫君就该收到消息了,若是他能立即往回赶,怕是三两日就能归来了。”
侍书脑子里还在想着青萝,她在一旁嘟囔着道:“那贱人去迎了,怕是大公子见了人,耽搁在路上也未可知。”说着,又忍不住对着冬卿进言道:“夫人,不如咱们也派个人去迎大公子。”
这争宠嘛,得处处显出主动才好。
侍书一心为主子打算,丝毫不想落下风。
冬卿闻言却是摆手道:“咱们作甚要赶着去?”她微微叹了口气,继续道:“夫君既然已经知晓我来了这里,他若是有心要见我,自然会急着赶回,他若是没有这个心,咱们便是将人抢回来,又能如何?”
按照路程,冬卿原本掐算着李坤最快也要两日才能归,可到了第二日傍晚,冬卿便听闻了李坤归来的消息。
消息是平洲带过来的,彼时,侍书正服侍着冬卿吃药,冬卿听闻了这消息,也顾不上其他,连忙搁下药碗,带着侍书匆匆来门口接人。
李坤带着误会离京,他们夫妻这一别就是一年有余,如今二人之间有多了一个不清不楚的女人,冬卿又怎能不焦心。
她太想见到丈夫了。
不然,她也不会不顾丈夫公干在身,便急着命人将他寻回。
冬卿步履匆匆的来到门口,立在外头翘首以盼。
侍书更是心急如焚,不断的追问着一旁的平洲:“怎的还见不到大公子的影子?大公子人到底到哪里了?”
“我的好姐姐,您有些耐心好不好。”平洲白了眼侍书,只对着冬卿笑着回道:“少夫人莫着急,回禀的人说,大公子一接到您来这里的消息,便马不停蹄的赶回来了,这会子已经进了城了,用不了一会儿便能见到人了。”
能见到人就好。
深秋的傍晚最是寒凉,冬卿听了平洲的话,她紧了紧身上的披风,立在门口,巴巴的朝着长街尽头张望。
过了一会,只听街角尽头传来一阵马蹄声。
“是大公子归来了。”
侍书雀跃起来。
冬卿闻声,脚下步子便是下意识的朝前走去,她越走越快,到最后几乎是小跑了起来。
终于,伴随着越来越响的马蹄声,李坤那挺拔的身影出现在黄昏的暮色中。
“夫君——”冬卿见了人影,便是忍不住唤了出来。
可当人影逼近,待那一对人马缓缓逼近后,冬卿又情不自禁的停下的脚步。
她日思夜盼的丈夫迎着黄昏的余晖踏马归来,而一同朝她而来的,还有另一个女人。
青萝骑着一匹雪白的骏马,紧挨在李坤身侧,她一身红色劲装,姿态飞扬的与李坤并肩跨马而来。
冬卿的脚步定在了原地,她脸上那原本期盼的笑意也顿时消失殆尽。
待到距离冬卿还有一段好长的距离,李坤便翻身下了马,随之,青萝也跟着下了马,她跟在李坤身侧,二人只错着半个肩膀,一起朝着冬卿走了过来。
“你怎的来了?”还未等到跟前,李坤便急着问道。
他依旧是挺拔英俊的模样,这一年多的战场历练,让他更增添了几分英武成熟之气,人还未待近前,那股凛冽的气息便已经扑面而来。
“姐姐已经来了好几日了,显然是等不及将军了。”不待冬卿开口,那青萝便抢着回道:“姐姐这几日病了。”
李坤走到冬卿跟前,他微微蹙了蹙眉,问道:“怎的病了?”
“姐姐病了好几日了,咱们这边秋日雨水大,最是湿寒,姐姐这般娇贵的身子,自然是受不住的。”
夫妻二人立在一起,冬卿还未说上一句话,那青萝却是一直立在一旁说个不停。
“将军莫要担心,大夫已经给姐姐开了药,好生的将养几日,就好了。”
“外头冷,将军还愣在在这里作甚,还不快带着姐姐快进去。”
李坤目光一直停在冬卿身上,他听了青萝的提醒,才回过味来,忙道:“这边秋寒,莫再这里立着了。”
侍书看不过去,她白了眼一旁的青萝,木着脸对李坤道:“少夫人盼着大公子归来,已经在门口等了好久了。”
李坤听了侍书的话,他面上露出一丝满足的笑意,随之抬手为妻子紧了紧身上的披风,嘴上嗔道:“既然病着,就好生在屋子里养着就是了,还出来迎我作甚。”
“我也劝姐姐好生的将养,可姐姐就是不听。”青萝的目光盯着李坤,笑吟吟的道:“我担心姐姐忧思过甚,这才去寻将军。”
李坤的目光从冬卿身上转移到青萝身上,他笑了笑,回道:“平洲既然已经命人来递消息,我自然要赶回,如今外头乱,天又冷,你这丫头,作甚还要独自跑去寻我,若是路上遇到危险,可如何是好。”
青萝迎上李坤的目光,她嘟着嘴巴,半嗔半娇的回道:“我一个猎户之女,自来在外跑惯了,哪里就这般娇贵了。”琇書網
李坤淡淡一笑:“真是个野丫头。”
青萝看着李坤,徜怒道:“我就是个野丫头,在府中憋闷了这么些日子,我都要闷出毛病来了,将军终于归来,改日,您陪着我去林子里打猎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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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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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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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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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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