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姐在宫里读书,若是府中事务不忙,平阳总要抽出时间亲自去接大女儿回来。琇書蛧
这日,快到晴姐儿散学时,平阳便命人备好了车马,她坐着马车来宫中接女儿。
晴姐儿被女官领着出了内宫,小姑娘远远的瞧见了撑伞立在外面等着的娘亲,欢脱着朝着平阳跑了过来。平阳迎上女儿,拿出锦帕为晴姐试了试汗,母女两个欢欢喜喜的上了马车。
平阳担心女儿热,让人在马车上放了冰鉴子,待上了车,平阳便从冰鉴子里取出一直镇着的冰碗给女儿解暑。
晴姐接过冰碗,先舀了一口给娘亲吃,然后才自己吃起来,她吃了几口凉快了下来后,便从书袋中取出今日女红课上做得绣品给平阳看。
“娘亲,这个是我第一次亲手完成的绣品,女儿送给您罢。”
平阳连忙接过来,女儿绣的是一株凤凰木,火红的花朵,艳丽如霞,虽然针脚略显粗糙,但女儿这般初学的年纪,能绣出这样,已经十分难得。
平阳夸赞道:“晴姐儿绣得真好,娘亲很喜欢。”
晴姐笑着回道:“我听说娘亲从前最喜欢的花便是这凤凰木,可怜这么些年,我却不知。”
平阳闻言疑惑道:“娘亲年轻的时候确实很喜欢这花,你又是哪里听来的?”
晴姐回道:“我前几日散学途经花园偶然遇到表舅父,女儿与他顺口谈及园中花草,表舅父便问我,说您一向最喜欢凤凰木,咱们园子里这么多花木,为何单单没有这个,我这才知晓您所爱。”
是啊!她一直喜欢凤凰木,未出阁时,父王和母妃为了她所爱,在后花园种满了这种花树,她嫁入公府这么些年,她这点喜好再无人关注,现下连她自己索性都淡忘了。
晴姐依偎在平阳怀中,继续道:“娘亲,待到明年开春,我让他们将院子里那些梅树砍掉,专种上您喜欢的凤凰木,您的院子,合该种您喜欢的花草才是。”
晴姐是平阳和李翔最大的孩子,虽然平阳从未在孩子们跟前说过李翔任何不是,但晴姐是个心思细腻的,她能感知到母亲的不快活,对于他们之间的纠葛,小姑娘亦是能知晓一二,所以她从不喜欢父亲,更加不待见那个唤作梅姐儿的庶出妹妹。
平阳不想她与李翔之间的事情影响孩子的成长,她听着女儿的话,感受到女儿心中的怨气,便笑着安慰女儿道:“这凤凰木的花最为明艳,所以娘亲未出阁时喜欢这样的花树,待嫁人后,女子身上的担子重了,喜好也会变化,娘亲现下倒是喜欢上梅树了,呵呵,你看那梅花迎风傲雪,不折不挠,倒是让人钦佩。”
当初,平阳与李翔成婚多年,李翔虽然一向待她温和,但平阳总觉得自己不甚了解他的内心。就比如,没有闲暇,李翔总喜欢立在那梅树下发呆。
直到她与娇杏同时落水,李翔抛下她奋不顾身的游向那个女人,平阳才算彻底了解了李翔,明白了他那些个日日夜夜里呆立在那梅树下的苦心。
若说不伤心难过,那是假话,只是这么些年,平阳已经学会了坚强,她从不会当着孩子们的面表露自己的苦楚,亦是不想让孩子们生活在阴影之下。
晴姐听了平阳的话,她默默了良久,小姑娘张开手臂,紧紧的抱住自己的母亲,喃喃道:“娘亲,待我长大了,无论你喜欢什么,哪怕是天上的月亮,女儿也会捧给您。”
这就是成长在父母恩爱环境下和父母不睦环境里孩子的区别,她与李翔这样别扭的夫妻,孩子们都是有些敏感多思的,像李陵和静姝那样的恩爱夫妻,孩子们要阳光舒朗得多。就像宝姐儿,她甚至比晴姐还要大些,但小姑娘想的就是开心玩乐,因为母亲由父亲无微不至的爱护着,小孩子自然没有这样存心讨好的敏感心思。
平阳心中酸楚,当着女儿的面,却是强自忍耐着,她摸着女儿的头,笑着回道:“母亲贵为郡主,如今又是公府主母,要什么没有,你们还小,只管好好享受孩童时光就是,用不着想那么多。”
母女俩一路说着,不知不觉回到了公府,母女两个下了马车,恰巧在二门处遇到了从外归来的裴允谦。
裴允谦怀里抱着一只小小的白兔,他见了晴姐儿便送给了她,嘴上对平阳道:“我今日出城办事,回来正巧遇到了这么个小东西,我便顺手逮住了,给孩子们养着玩罢。”
晴姐儿到底还是小孩子,见了毛茸茸的小兔子,便将心中的烦恼暂且抛开,她抱起小白兔,惊喜道:“好可爱的小兔子,我要好好的养着它。”
平阳看着女儿开心的模样,她欣慰一笑:“还不谢谢表舅。”
晴姐冲着裴允谦甜甜一笑,爽快道:“多谢表舅。”
裴允谦对着晴姐说不必客气,遂又对平阳道:“我在外面找了一处宅子,这几日正找人收拾着呢,待过几日我便想着搬出去了。”
平阳闻言,忙道:“这府中这么大,还住不下你嘛,何必费那个麻烦,非要出去住?”
裴允谦笑道:“我总归是客,刚回京中不好落脚在府中打扰几日倒也无碍,将来日子还长,我总是不好一直打扰的,左右京中空宅子也多,我一个人也不挑住的地儿,随便置办一所就是了。”
平阳道:“表哥与我还这般见外作甚?可是我哪里有照顾不周的地方吗?”
裴允谦忙说没有,他见平阳坚持留他,遂岔开话题说道:“我入京也有几日了,前阵子便想去表舅父家拜访,但听闻表舅父去了外地公差,今日表舅父回京了,着人来告知我,我打算明日去表舅父家拜访一下。”
裴允之口中的表舅父就是平阳的亲舅父,平阳闻言回道:“舅父听闻你要来京中便一直惦记着呢,既然他已经回京,表哥明日早些过去罢。”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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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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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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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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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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