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经天纬地刘纬马云禄张琪瑛>第九十五章:汉奸之论
  卑弥呼,就这么轻易完蛋了?天欲灭之,岂是人力所能抗拒?她寿数已尽,阎王叫她三更死,谁能留她到五更!

  事实上,从刘纬举兵消灭邪马台国开始,卑弥呼就注定了失败的命运,只是她不甘心,一直苟延残喘,不断兴风作浪,如今只是油尽灯枯,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问题是,为什么有那么多汉人,愿意跟随卑弥呼一起作乱,甘当可耻的汉奸呢?

  卑弥呼此人,确有魅惑人心的异能,说她是个妖女,一点也不为过!但是,那些汉奸走狗,其中大多数,归根到底,还是为了一个最肮脏的目的,那就是钱!

  想当年,卑弥呼由邪马台国仓皇逃走的时候,虽然时间紧迫,却也带走了大量多年以来积攒下来的金银珠宝,抵达中土大陆以后,便派人秘密地掩藏起来,因而,她可不穷,用现在的话来说,妥妥一枚富婆!

  后来,卑弥呼在晋国担当国师期间,也吃到了丰厚的俸禄,还利用司马懿急于研制先进武器的机会,从中贪污克扣了大量的钱财,因而,这女人有的是钱,说她富可敌国,也并不夸张!

  然而,钱就是再多,坐吃山空,总有花完的时候!尤其是上一次晋阳之变以后,不仅卑弥呼的忍者和武士,死亡大半,更是没有了收入来源,她又是从哪里搞来那么多钱,支撑起这个图谋不轨的反动集团呢?

  很简单,通过刘瑾赚钱!卑弥呼为什么要把诸葛诞和毌丘俭安排在刘瑾的身边?就是为他们的团伙搞钱!

  只要有了钱,卑弥呼就不愁无人可用,哪怕是当年从邪马台带出来的人手已经没剩多少了,还可以发展汉奸为她效力!

  提到汉奸,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什么样的时代最容易出汉奸呢?m.χIùmЬ.CǒM

  可能有人会说,当然是乱世!战乱频发,民不聊生,百姓们吃了上顿没下顿,苦苦挣扎在温饱线上时,最容易出汉奸,因为饿肚子,便容易放弃民族气节,还哪管那么许多?谁能让他吃饱饭,他就愿意为谁卖命!

  这种说法,有些道理!人的尊严和气节,是建立在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前提下!

  如果一个国家,一个政府,不能让百姓填饱肚子,且贪腐横行,丧失了公信力,令人民失望透顶,那么,在遭到外敌入侵的时候,也就没有多少人愿意维护他们的腐朽统治,甚至会站到侵略者的一边!

  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异族侵略者也好,本国统治者也罢,谁能让百姓过上好日,谁就能得天下!

  只不过,历史上大多数侵略者,都是凶残暴虐,毫无人性的,他们总把被征服的国家和人民,视为猪狗不如的奴隶,任意欺凌,这才激起了反抗与斗争!

  拿满清入主中原举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若不是后来的满清统治者彻底融入了我中华文明,说中华语言,书中华文字,子曰诗云,变成了一家人,当时的情况,完全可以称为是我中华民族的一次亡国灭种的灾难!

  对于古代人来说,头发剃了,服饰改了,“披发左衽”,就是亡国灭种!可为什么当时,竟有许多人欢迎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甘当亡国奴呢?

  事实上,他们就是对腐朽没落的大明王朝,失望透顶,期待改朝换代,哪怕新的统治者,是来自白山黑水的满清异族!

  然而,这帮满清统治者,起初也犯了侵略者的老毛病,整个国家都是他们的了,却总拿自己当外人,感觉就是一帮强盗闯入了邻居家里,抢一把就走,一锤子买卖,强推剃发和圈地等恶政,激起了汉民百姓的强烈不满,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激烈反抗!

  若不是顺治皇帝,以及人称“千古一帝”的圣祖康熙皇帝英明睿智,及时调整了统治策略,废除了一些欺人太甚的恶政,并开始善待百姓,满清王朝恐怕用不了多久,又得被汉人推翻,哪来的还得回哪凉快去!

  你说,那个时代的人们,难道都是汉奸吗?他们只是希望能有一口饭吃,不至于被饿死罢了!只要满清统治者别做得太过分,甚至可以造福百姓,天下承平,他们当然拥护新朝统治,甘当“汉奸”!

  明代末期,贪污腐化,横征暴敛,战乱频发,民不聊生,已是积重难返,无可救药,你要求一个饱受欺压,苦苦挣扎在温饱线上的普通百姓,要保持民族气节,宁死不屈,抵抗外虏,那不是扯淡嘛!

  当然,必须再次强调一下,满族现在也是我中华民族的一份子,大家早就都是一家人了,举这个例子,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可别大帽子乱扣哦!

  总而言之,乱世易出汉奸的理论,大体上没有错,却多少有些片面!若果真如此,那些奋勇抗敌,宁死不屈的民族英雄,又作何解释?难道是因为他们脑袋一根筋,不知权变,不懂得顺应时势?根本不是!

  这个世界上,好人少,坏人也少,不好不坏的人最多!那些因为吃不饱饭,而反对当权者,宁愿甘当“汉奸”的百姓们,其实就是具有普遍性的,不好不坏的人,他们逆来顺受,大多出于无奈,要是能吃饱饭,也不愿意当“汉奸”!

  那么,好人呢?就是那些奋勇抗敌的民族英雄,包括“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岳飞、“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以及“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史可法等!

  像这样纯粹的人,宁死也不会当汉奸,权变或顺应时势,便意味着背叛,丧失气节,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他们的存在,具有非凡的榜样意义,可以争取大多数“不好不坏”的人们,站到坚定抗击外敌入侵的战线上,肯定是多多益善!

  反之,如果“坏人”多了,那就是一场灾难,不好不坏的人们,会受其影响,丧失气节!这些家伙,可不是因为乱世而当汉奸,他们的骨子里,先天就有当汉奸的基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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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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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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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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