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狡兔三窟,司马懿用心治理辽东,是在给自己留后路,他怕将来有一天败给刘纬以后,将无处容身,因而选择了辽东地区,作为最后的避难所!
辽东虽为苦寒之地,地理位置却得天独厚,物产丰富,一旦司马懿丢掉了中原,还可以在那里蛰伏,做最后抵抗,甚至可能有机会挫败汉军的进攻,卧薪尝胆,养精蓄锐,以图东山再起!m.χIùmЬ.CǒM
当然了,以刘纬的战略眼光,绝不会允许司马懿偏安一方,在席卷了整个中原以后,必定宜将剩勇追穷寇,直至彻底消灭司马懿,占领辽东,他早就已经开始布局了,即便辽西关隘狭口打不进去,也可以从海上打过去!
此外,曹植已经迁往三韩之地,重建魏国,虽然目前还很弱小,却早晚会扩张至整个半岛地区,由侧后方威胁辽东,甚至有可能先拿下高句丽,帮刘纬围堵将来可能逃往那里的司马懿!
因而,现在看来,司马懿的如意算盘,算是落空了!可在当时,司马懿的确十分重视辽东,还采取了与治理中原风格迥异的方式,首次尝试了亲民路线,把那里建成了一个晋国辖下的特区!
您别误会,这里说的特区,可不是指经济发达的地区,辽东如此偏远,就是再发展个几十年,也赶不上中原繁华,但因为司马懿的确没少造福辽东各族百姓,以至于现在,他在那里深得人心,拥护者甚多!
这下子,您明白了吧!张颖虽然是张春华的侄子,肯定听从姑母调遣,可他的士兵们却都是辽东人,是打心眼里认可支持,甚至景仰与崇拜司马懿的,这对他来说,不就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吗!
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这话没错,问题是,一旦统帅与皇帝的命令相左,士兵们又该听谁的呢?
常言道,县官不如现管,按照常理,当兵的理应服从上级将领的指挥,因为他们与皇帝之间,隔得太远,谁认识谁啊,越级指挥也不符合军法律令!
可对这些辽军士兵来说,情形就不一样了,一旦张颖的命令与司马懿的命令相悖,恐怕其中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听从皇帝的命令,而对张颖置之不理!
倘若此时,张颖还想来横的,严肃军法,杀人立威,没准这些辽军士兵们会一拥而上,直接绑了他,甚至杀了他!那么,司马懿便可以夺下辽军指挥权,拥有了一支生力军!
司马昭误就误在,忽视了司马懿在辽东人心目当中的位置,竟敢让他去平原劝降,一时疏忽,到底给了司马懿一个逆袭的机会,本来一手好牌,却被他打了个稀烂!
不!也不能那么说!其实司马昭掌握权力以后,面对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根本算不上一手好牌,他也是真正开始发号施令以后才深深体会到有心无力的滋味,终于明白,原来这个皇帝,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如此说来,司马懿的逆袭真的成功了?嗯!几乎就是按照剧本来的,甚至比我们所预想的则还要顺利!
司马昭派去的心腹,虽然对他忠心耿耿,可办事能力却太差了,居然在司马懿面对辽军发表蛊惑人心的演讲时,命令杀手,暗中向他射出一枪!
此举本也无可厚非,毕竟司马昭的命令就是,一旦发现司马懿有任何异动,直取其性命!可问题是,你倒是派个枪法好一点的杀手执行这项任务啊,那个蠢货,居然打偏了!
这怎么可能呢?作为刺客,枪法不准,是怎么通过司马昭那一关的?又怎么会派他出来执行特殊任务?
书中代言,这个杀手刺客本来枪法极准,可谓百步穿杨,死在他枪下的亡魂没有一百,也有七八十了!但他今天的目标却是司马懿,要刺杀皇帝,这家伙就有点紧张了,生怕自己不能一击致命,结果却是怕什么,来什么!
枪声一响,司马懿也是吓得赶紧一缩脖子,发现自己没有受伤,立刻躲了起来!辽军士兵们,发觉有人竟敢刺杀皇帝陛下,立时冲向开枪的方向,把司马昭派去的眼线和刺客当场擒拿!
司马昭的那个心腹,被抓以后,倒是嘴很硬,无论遭受多少拳打脚踢,也没吐露半个字,但那个刺杀司马懿的枪手,却是个软蛋,不仅枪法不准,更是个胆小鼠辈,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便竹筒倒豆子什么都招了!
太子殿下居然派人刺杀皇帝?这还得了!辽军将士们闻知如此真相,义愤填膺,群情激愤,张颖眼见此状,也是吓得一言不发,生怕士兵们忽然哗变,危及自身!
那么,张春华呢?她为什么坐视事态发展到如此地步?也是一言不发?
原来,张春华在与司马懿一道微服私访的过程中,也意识到了晋国目前的最大危机是什么,再加上司马懿推心置腹的一番劝说,她居然被司马懿拉拢过去,不再偏向袒护司马昭了!
张春华虽然有的时候,很不理智,爱耍女人脾气,但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很冷静的!她也觉得,如果晋国灭亡了,万事皆休,就算司马昭当了皇帝又如何?唯有保证晋国不灭,才能保住未来的希望!
当然,身为母亲,张春华肯定不希望司马昭出现任何意外,司马懿也是发下重誓,保证夺回权力以后,不伤害也不囚禁司马昭,甚至不会废黜其太子之位,张春华这才倒向了司马懿!
换言之,张春华此番平原之行,就是前来配合司马懿夺取兵权,即便没有出现司马昭派来的刺客,刺杀司马懿的插曲,她也会命令张颖,服从司马懿的命令!
女人啊,果然善变!难怪圣人说过,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不过这一次,张春华的选择应该算是正确的,司马懿也因此顺利夺取了辽军的指挥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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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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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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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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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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