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经天纬地刘纬马云禄张琪瑛>第十六章:罗马之相
  刘纬这是想哪去了?别误会!正因为他对古罗马的历史和民俗有些了解,才会产生了种遐想!

  古罗马人,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里,尤其是在未吸纳大量日耳曼人等蛮族进入军队和国土以前,绝大多数古罗马人是不穿裤子的!

  古罗马人很鄙视裤子,他们认为只有那些未开化的野蛮人,比如远离“文明中心”的日耳曼人和凯尔特人才会穿这种东西,骄傲的古罗马人将裤子视为野蛮人未开化的象征之一!

  那么,古罗马人不穿裤子,他们穿什么衣服呢?总不能光着屁股上街吧?这就要说到古罗马人的传统服装了!

  其实,大多数古罗马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还真是得“光屁股上街”,从很早以前开始,古罗马的男男女女们就开始将“丘尼克”(Tunica)作为自己民族的主要服装了!

  古罗马人的丘尼克,通常是由两块方形的羊毛布料组成,两块布料在肩头连接,富裕的元老院成员,丘尼克上还会有一条紫色宽带,从肩部一直垂至地面!

  古罗马人除了会穿丘尼克外,还会在上身佩戴不同的披风或披肩,包括古罗马贵妇人穿的帕拉包缠衣和男性穿的宽长托加袍(简称托加,Toga),宽长的托加袍对于古罗马人来说非常重要,被他们视为文明和本民族的标志,诗人维吉尔曾这样描述:地球的主人,穿着托加的贵族!

  托加袍一般为白色,一些地位尊崇的古罗马人会选择镶有紫红色边的白长袍作为自己身份象征,因为紫色难以获取的缘故,地中海文明圈的人们一直将紫色视为最尊贵的颜色!

  元老院的长老们,通常穿的托加袍,是由长达五米以上,宽两米左右的半圆形大羊毛布料制作而成,它的一头披在左肩上,一直垂到地上,另一头则绕过背部,从右肩下绕过,再折回左肩!

  这种宽长的托加袍很昂贵,需要经常洗涤,而且还很沉重,穿戴起来也很麻烦,需要多个奴隶协助才行!

  古罗马人认为,托加袍能让人显得高贵!因为这种不方便的衣物恰恰能够表明衣服的主人不是体力劳动者,不需要要为了生计而工作,毕竟身穿托加袍很不方便进行体力劳动嘛!

  这也是两名罗马使节大老远地来到长安,还要带那么多侍从的原因,没有他们,恐怕自己连衣服都穿不上!

  相比于男人穿戴的纯白色托加袍,古罗马妇女们穿的帕拉包缠衣布料颜色则更加鲜亮,一般这种衣服都会围得很紧,同样需要奴隶的协助才能穿戴,这种衣服让妇女们的手臂,很难大幅度活动,不怎么实用,而正因为如此,这种衣服才被认为是尊贵、高级的象征!

  不管是古罗马男人的托加袍,还是古罗马妇女们的帕拉包缠衣,他们在衣物下面都是光溜溜的,没有内裤,所以说,大多数古罗马人还真是得“光屁股上街”!当然,古罗马人是有短裤的,一般为皮质,只不过他们穿短裤的时候就不穿其它衣物了!

  而对需要野外作战的古罗马军团士兵来说,繁琐沉重的托加袍肯定不适合穿戴,因此,他们并不会穿着托加袍作战,也不会去穿未开化野蛮人的裤子,对他们来说,军团的纯爷们就该光屁股穿战袍!

  古罗马军团将士们,选择穿一种上至肩膀,下沿到膝盖左右的纯红或是纯白色战袍,腰部则用一根腰带束紧;军团的一些将官们,下半身会穿戴由皮革制作的战裙作为下半身防护,其外观非常像百褶裙,顶多小腿绑上绷带或是胫甲,这使他们从远处看,就好像是穿着裙子一样!

  众所周知,在现代,男人能穿裙子,最具代表性的民族,就是苏格兰,成为闻名世界的一大特色!但了解了古罗马人的穿戴,以及他们为什么这样穿戴以后,我们才明白,原来不穿裤子的才是文明人,穿裤子的是野蛮人啊!

  另外,最早的古罗马人是不留胡须的,到了后来,逐渐融合了一些其他民族以后,才开始留起了胡须!不过,他们的胡须都是经过修剪,十分平整,不像“野蛮的”日耳曼人那样,长长的胡须,从不修理,像一团乱蓬蓬的杂草!

  这就是刘纬所见,以及他所了解的史实,居然几乎全部都能对得上,也算是解开了一个多年的疑团!

  其实,也不用笑话人家古罗马人不穿裤子,咱们中国古人,也不穿裤子啊,上衣下裳,内部也是真空;不利于劳作的宽袍大袖,丝绸织物,也同样也是贵族的象征,在这一点上,咱们的先人,倒是与古罗马人的看法惊人一致!

  汉代,其实也有裤子,却是北方胡虏的穿戴,中原人不屑一顾!是后来的民族大融合,使许多五胡异族融入了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以后,才把他们的一些民族习惯带到了中原,我们才开始穿裤子和窄衣窄袖的服饰,也是从这时候开始,中国人不再跪坐,改用了桌椅板凳!

  不过,因为刘纬的穿越,在他大力推广和普及之下,现在的汉人服饰以及生活习惯,早已大为改观,传统民族服饰虽然没被抛弃,但在生活当中,已经基本没有人那么穿戴了,“光屁股”上街的现象,凤毛麟角!

  所以,当刘纬亲眼看到这两个罗马人的时候,脑海当中才突然闪现了那个邪恶的想法,还真有点忍俊不禁!不过,在这种场合下,他可不能笑,必须憋住,否则气场破了功,还如何震慑这两个来自罗马帝国的使节?

  其实,早在登基大典那天,刘纬就已经看到了这几个罗马人,不过因为离得远,许多细节没看清楚!今天离得近了,倒是看了个清清楚楚,以至于一直盯着这两个人,几乎目不转睛!m.xiumb.com

  这两个罗马人呢,上得殿来,也是一直盯着刘纬,上下打量,看了又看!双方就这么大眼瞪小眼地彼此对视了半天,这几个罗马人,不仅没有跪拜,连参见之礼都迟迟没有动作,这让刘纬眉头一皱,顿生不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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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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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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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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