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师对此却毫不知情,还被蒙在鼓里,率领叛军杀到晋阳城下之时,立刻傻眼了,怎么晋阳城头,遍插汉军旗帜?难道说,梁习已经与汉王刘纬达成了一致,转投汉国了吗?
关于梁习邀请汉王前来并州一事,司马师是知情的,这也是他不顾一切,急于杀来晋阳的原因之一!司马师是想在逼死父亲的同时,看看有没有机会把汉王刘纬一并做掉,否则,自己就算造反成功,当了皇帝,早晚也得败于汉军之手!xǐυmь.℃òm
眼下的景象,使司马师的这个愿望落空了!若梁习投靠了刘纬,他的五万并州军,很有可能也在此地,司马师才带了两万人,还是临时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可能会不是人家的对手啊!司马师突然萌生了退却之意!
怎么办?要不然……撤?既然一箭双雕实现不了,就改为一箭一雕呗?梁习投靠了汉王刘纬,父皇也一定落入了他的手中,如此劲敌,不会放过,肯定必死无疑,我退兵回到邺城,直接继位登基,顺理成章,何须冒险?
不行!要是打都不打,直接就退,朝野上下,如何交代?会不会有人非议诟病,说我没有尽全力营救父皇?有故意致其死地的嫌疑?况且,目前父皇是生是死,尚不确定,要是就这么回去了,他却还活着,怎么办?还得硬着头皮上啊!
奇怪!既然司马师带来的军队是一支乌合之众,而且人数上并不占优,他怎么还有信心一战呢?这是因为,叛军部队的主力是晋军火枪军,打壶关,攻上党,司马师一路走来,摧枯拉朽,势如破竹,就是他们的功劳!
众所周知,司马师的火枪军,在黄土山之战中,差点就被姜维所部火器营全歼,七千余人打到最后,只剩下一千人,一败涂地,溃不成军,怎么摇身一变,死而复生,又跟着司马师出征了?
火枪军是司马懿花费重金打造的精锐之师,虽然战败,却不能就此废了吧?因而,他虽然下令严惩了司马师和胡遵等将领,却把火枪军剩下的残兵败将送回了邺城军营,并责成五军都督府和曹镤的军火处,重新招募新兵,装备武器!
因此,在晋阳之变发生前,这支火枪军补充了许多新鲜血液,又达到了五千人的规模,还配发了新的步枪和火炮,算是初步恢复了元气,只是尚且缺乏训练,还没有形成战斗力!
司马师率军来攻并州,缺兵少将,临时拼凑部队时,当然忘不了自己的老部队火枪军,尽管他们还没做好再次上阵的准备,也被编入了西征大军中,还发挥了不可小觑的重要作用!
就算火枪军大部分都是新兵,可他们手里的武器太先进了,与落后的并州军相比,简直天壤之别!因此,这一路走来,所有守军都是一触即溃,面对步枪和火炮的攻击,谁也抵挡不住,这支重组的火枪军也因为这一系列的胜利,在实战中得到了锻炼,不仅形成了一定的战斗力,更是建立了必胜的信心!
所以,若面前的晋阳城内,驻扎的只是改旗易帜的并州军,那也没什么可怕的,枪炮一响,不信他们不拉稀!别看自己的部队人数较少,却拥有打赢他们的实力,完全可以一战!
司马师的想法倒是一点没错!并州军就是一支二流部队,别说遇上火枪军了,就是碰见禁军和近卫军那样的精锐部队也是一触即溃,人多并不管用!
然而,面前的晋阳城内,驻守的不是并州军,而是司马师的老对手——汉军火器营!正所谓冤家路窄,距离上次黄土山之战还没过去多久呢,居然又在晋阳城下碰了面!
司马师认定了城内守军就是并州军,当然信心十足,立即指挥军队,摆开了攻城的阵列,却不料,对面的晋阳南门,忽然开启,一人一马,举着一杆白旗而出!
我们说过,白旗不是代表投降,而是表示没有敌意!眼见白旗一出,司马师也是连忙叫停了准备攻城的将士,催马上前,准备会会来使,却惊讶发现,他居然身穿着汉军火器营的制服,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火器营之人,这么好认吗?当然了!刘纬打造的这支精锐部队,与近代军队无异,制服与众不同,更是人人头顶钢盔,身背武装带,一眼就能认得出来!司马师曾与之作战,当然不会看错!
火器营?他们怎么会在晋阳城?难道梁习投降刘纬以后,姜维率人抢先一步进入晋阳,接管了并州?司马师眼见于此,就好像看到了妖魔鬼怪,魑魅魍魉,股肱战栗,一身冷汗!
也难怪司马师会如此失态,汉军火器营实在太可怕了!黄土山之战中,他们仅伤亡几百人,就重创了司马师的火枪军,几乎全歼;在后来的河东战役中,姜维率领火器营不足万人,就击败了司马懿十万大军的神奇战绩,司马师也有耳闻,面对如此一支天下无敌之师,谁敢说不害怕?那是吹牛皮!
“火器营校尉傅佥,有礼也!”司马师正愣神的功夫,手持白旗之人,很快催马来到近前,拱手一礼,自报家门,开口言道!
“呃……还礼!敢问君等,何故在此耶?”司马师终于从震惊中缓醒过来,拱手回礼后,连忙提出了心中的疑问!君等,代表的就是汉军火器营!
“在下奉汉王之命,传言与君!司马仲达,已归邺城,尔等速速退兵,否则,必有来无回矣!”傅佥倒是一点没客气,直接表明了来意,口气十分强横!
“何哉!”司马师闻听此言,震惊不已,失声大呼!
怎么可能?父皇回去了?汉王既然已经控制了晋阳,怎么会放走了他?这晋阳城内,究竟发生过什么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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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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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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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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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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