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经天纬地刘纬马云禄张琪瑛>第三十六章:投奔故友
  众所周知,兴,为兴盛,兴旺,复兴之意!袁熙给儿子取名袁兴,说明他的内心当中,一直没有放弃复兴袁氏基业的理想和目标,最起码在他的潜意识中,这个希望,从未丧失,也是对儿子的将来寄予了厚望!

  当然,由袁熙这些年的经历和境遇来看,这个目标,虚无缥缈,遥不可及!他虽身处草原,却也知道曹操已经称帝建国,创立了大魏王朝!那么多年过去了,还有谁会记得已故的袁本初?更没有人会记得他袁显奕!

  与其痴心妄想,不如好好过日子!袁熙娶妻生子,拥有了一个完整的家庭,生活也更加充满了动力!他恢复了自由身以后,居然干起了与汉人通商的买卖,就连过去的奴隶主想买点什么东西,也得找他帮忙!

  不是袁熙多么有经商的天赋,而是因为他是个汉人,懂汉话,更懂得该如何与那些汉商打交道,可以与他们讨价还价,避免被坑!因此,他的生意做得顺风顺水,赚了个盆满钵满,迅速富足起来,那些从前瞧不起他的人,现在也都不敢小视他了!

  不过,袁熙担心自己与汉人接触太多,会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招来祸患,生意也不敢做得太大,充其量也就是相当于在部族当中开了个小卖部,从汉商那里进货再卖给鲜卑人,赚取一点微薄之利而已,但日子却过得却相当滋润,又与妻子一口气生了好几个儿女!

  然而,又是好景不长,这种幸福日子还没过几年,鲜卑人与汉人开战了,通商中断,袁熙没有了进货的渠道,顿时失去了生计!他不会放牧,又有一堆儿女嗷嗷待哺,没有了进项,只靠吃老本可撑不了多久!

  无奈之下,袁熙只好应征从军,加入了本部族骑兵,他虽然是个汉人,却以鲜卑骑兵的身份,参加了许多场战役,这其中便包括了轲比能进攻辽东之战、拓跋雍攻打幽州之战,司马师北征草原时,袁熙也在对面的鲜卑人阵中!

  袁熙年轻的时候,并非一无是处的纨绔子弟,兄弟几人当中,他是最刻苦的那个,练就了一身的武艺!

  因此,虽然鲜卑军队在这几场战役当中,最后都是大败亏输的结局,可袁熙却屡屡能够全身而退,直到最后一次的多伦城寨之战,慕容部被司马师以水攻破城,慕容亮率队逃亡,袁熙却负伤昏迷,被大水冲走!

  等到袁熙终于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冲到了沙拉木伦河下游,他强撑着带伤的身体,走了不知多远的路程,才终于返回了自己的部落,却发现这里已经被司马师率领的晋军洗劫一空,族人死伤殆尽,就连自己的妻子,也被晋军糟蹋至死,只有儿子袁兴和一个女儿因为当时贪玩外出,没在部族之内,侥幸得活!

  看着妻子和其他子女的尸体,望着被洗劫一空,烧成废墟的部落,袁熙压抑已久的愤怒,终于爆发了!我逃到天涯海角,异族之地,只想隐居避世,老婆孩子热炕头,却不想,连这么点小小的美好生活,也要被摧毁!

  乱世之中,弱肉强食,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能保护周全,算什么男子汉!若要悲剧不再发生,自己必须做一个强者,能主宰天下,呼风唤雨,并为自己死去的妻子儿女,以及当年被荼毒戕害的袁氏一族,报仇雪恨!

  至此,袁熙痛下决心,又燃起了恢复袁氏基业,重现往日辉煌的决心和勇气,带着一儿一女,三人两骑,离开了漠南草原,由雁门关一带进入了并州,准备投靠故人高柔,并借助他的力量,东山再起!琇書蛧

  袁熙是怎么知道,高柔人在并州?因为他早年间一直在与汉人做买卖,闲聊当中,对于后来的天下大势,有所了解!他甚至托那些汉商给他带来中原汉地发行的报纸,虽然都是过期的内容,可对他来说却都是新闻!

  也正因为如此,袁熙虽然身处草原,与世隔绝,却对中原大事,了如指掌,更是早就知道,高柔荣升并州刺史一职的消息!他当时就有心想要前往投奔,却放不下自己在草原上的家庭,因而犹豫未决!

  现在,袁熙又被逼上了绝路,已经无所顾忌,唯有投奔高柔一条路可走!如果这家伙,还念及往日旧情,愿意助自己一臂之力,袁熙便有机会东山再起!

  问题是,高柔身为晋臣,仕途平坦,官运亨通,何必要帮袁熙去实现那个看起来如天方夜谭一般的理想和目标呢?干嘛要蹚这趟浑水呢?袁熙投奔高柔,他能收留,就已经算是顾念往日旧情了,能被他拉下水吗?

  书中代言,高柔此人,不仅与袁氏一族,有着密切的亲缘关系,更是袁熙从小到大的同学和玩伴,感情甚笃!不过,已经那么多年过去了,袁熙也不敢确定,往日情谊到了现在还管不管用,他来并州投奔高柔,也是投石问路,一场豪赌!

  如今,曹魏王朝已经灭亡了,取而代之的是司马懿建立的晋国,就算袁熙的身份曝光,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危险,假如高柔六亲不认,将自己拒之门外,大不了再重归草原便是,起码性命无虞!

  袁熙赌的是,高柔顾念往日旧情,甚至对袁氏一族曾经的辉煌念念不忘!因为高柔自从投降曹操以后,直至今日成为晋臣,虽看似仕途平坦,却始终是个边缘人,无法进入权力核心,只能蜗于并州,他的心里就没有怨气?

  只要高柔对目前的现状不满,再加上往日情谊作为催化剂,袁熙相信,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一定能说服他帮自己东山再起,重振袁氏一族往日的辉煌,只要大事可成,他高柔也不亏,可位极人臣,主掌天下!

  人活在世,谁愿意庸碌一生,不想名垂史载,出人头地?相信高柔也是一样!

  就这样,袁熙怀着忐忑之心,终于见到了高柔,却不料,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高柔不但念及旧情,还与袁熙一拍即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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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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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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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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