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经天纬地刘纬马云禄张琪瑛>第七十一章:刺刀之利
  在战争影视剧中,经常能看到我军士兵拿起大刀与日军士兵肉搏拼杀的场面,可实际上呢,大刀和刺刀相比,还是刺刀更加厉害!曾有记者进入部队,找官兵们进行了一场实验,最后的结果,就是刺刀组将大刀组全部击溃!

  诚然,如果格斗双方只是一对一,大刀与刺刀,尚且能够进行不分伯仲的缠斗,甚至可能略占优势!问题是,战场上基本不可能一对一,反而是攻击方式更为简单,更利于协同作战的刺刀,占尽优势!

  大刀这种兵器长度较短,重量却不轻,对使用者的各方面要求非常高,必须拥有一定的武术功底,士兵们上战场时,除了步枪外,还得背着个多余的累赘,十分沉重;

  刺刀呢,它本身很小,易于携带,装在步枪上便可以使用,类似于长矛,主要的攻击方式是刺击,使用简单,不必有多么深厚的武术功底,亦能掌握!

  况且,一寸长一寸强,步枪装上刺刀,哪怕只比大刀长一寸,优势亦很明显了!

  如此一来,孰优孰劣,一目了然!士兵们的素质参差不齐,你不可能把所有人都练成武术高手吧?

  但是刺刀的训练,却有一套固定的动作要领,主要练习的是防守反击突刺,甭管士兵的体格是否健硕,功底是否深厚,只要能熟记要领,反复练习,形成肌肉记忆,便拥有了很强的杀伤力!

  刺刀相比大刀,还有一点优势,便是步枪装上刺刀之后,也可以开火!

  毕竟二战时期,刺刀已经变成了下挂式的两点连接模式,并不影响枪械的正常开火,只是为了防止误伤友军,大部分士兵在拼刺刀的时候,都是关闭了保险,需要时开保险就可以射击;

  反观大刀,可就笨拙多了,如果想要进行射击,必须先把大刀扔掉,再从背后把枪转过来,然后瞄准射击,动作不知慢了多少,在电光火石的战场上,这样的慢动作,无疑增加了负伤或阵亡的风险!

  除此之外,大刀被士兵们带上战场,除了杀敌之外,几乎没有别的用途;刺刀就不一样了,它还可以当成匕首或军刀使用,裁剪、割绳、切肉、劈柴、开罐头……形如一把多功能野外生存刀具!

  总而言之,近代军队,之所以用刺刀取代了传统武器,就是因为它在许多方面的各种优势,十分明显,更适用于热兵器时代!琇書網

  而当时我们的军队,之所以没能普及使用刺刀,反而还要祭出笨拙的大刀,主要是因为工业水平太过落后,没有可以批量生产合格刀具的流水线,也是无奈的选择!

  后来,随着缴获和工业水平的进步,我军也逐渐实现了刺刀的普及应用,那种明晃晃的大刀,终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成为一段英雄的回忆!

  讲述了这些,您应该明白了吧!刘纬作为穿越者,一心想要打造的,就是一支与近代军队别无二致的精锐之师,岂能不给士兵们配发刺刀?凭他现在的工业基础,给万余火枪兵制造精钢刺刀,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汉军将士们冲到晋军阵地,一亮相便是闪烁着嚇人寒光的一排刺刀阵,晋军士兵猝不及防,赶忙扔下手里的步枪,拔刀迎战,本身就慢了半拍,许多人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汉军士兵用刺刀捅破了胸膛!

  雪上加霜的是,许多晋军士兵,此刻仍然身在战壕之中,竟被杀将而至的汉军士兵突然占据了居高临下的优势,想要反击,却束手束脚,施展不开,被堵在狭窄的战壕内,只能疲于抵挡,更是凶多吉少了!

  汉军士兵呢,也不跟他们磨叽,能用枪解决战斗,谁跟你玩刀?许多人冲到近前,便向战壕内的晋军士兵们来了一圈连射击杀,把枪膛内剩下的子弹全部打光!这些可怜的晋军将士,甚至还没等拔出腰间的佩刀,就已经倒在一片血泊之中,一命呜呼!

  当然,晋军将士也不都是吃素的,有那么千八百人,在副将文钦的率领下,迅速反应过来,持刀杀出战壕,主动迎战汉军!他们的势头很猛,一时之间,竟把冲锋而至的汉军,又给顶了回去,而且造成他们不小的伤亡!

  然而,文钦他们毕竟人少,同时,手里拿的战刀虽然锋利,却短于汉军装上刺刀的步枪,这股反弹的势头,竟很快萎靡,再想冲,也冲不动了!

  到最后,文钦发现,周围的汉军竟在迂回运动,自己这几百人,很快陷入了一个小的包围圈!他赶紧下令反向突围,迅速带人朝晋军阵地方向靠拢,试图回到大部队中,却几次尝试,均以失败告终!

  为什么呢?是因为晋军作战没有汉军英勇?不是的!汉军上下,几乎没有几个有经验的老兵,大多数都是军校毕业生,上战场还是头一遭,与晋军相比,无异于一群学生娃,之所以能够在白刃战中占据上风,是因为充分贯彻执行了协同战术!

  晋军手里的战刀,是经过卑弥呼指导,由精钢打造的,类似东洋战刀的锋利锐器,与鲜卑人作战时,劈坚斩锐,削铁如泥,可让他们吃了大亏!

  可现在呢,晋军士兵手持战刀,单打独斗,面对汉军士兵的刺刀阵,却怎么打怎么别扭,他们惊讶发现,无论自己寻找哪个对手交战,旁边总会有人抽冷子朝自己的侧后或腋下偷袭,没占到什么便宜不说,一不小心就被人家扎穿了肋条!

  随着战斗的不断进行,文钦这才发现,自己周围的晋军士兵越打越少,汉军却越来越多,不由冷汗滴落,精神极度紧张,预感形势不妙,他赶紧向远处张望,欲图寻找援军解救!哪曾想,不看不要紧,一看更是心凉半截,如坠冰窟!

  根本就没有人能来救援自己!因为文钦看到,司马昭和胡遵那边,亦陷入苦战,无法自拔,形势愈发危急,再这样发展下去,晋军必败无疑了!

  “天亡我也!”文钦仰天长叹,悲戚不已,转而眼神坚定地拉响了身上的手榴弹,冲向最近的汉军,随着一声爆炸,与之同归于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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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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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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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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