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经天纬地刘纬马云禄张琪瑛>第四十二章:各有一套
  拓跋雍中了子弹,居然还能坚持骑在马上,指挥战斗?这个场面有些太夸张了吧?

  不得不说,拓跋雍作为鲜卑大汗,不仅是个政治家,更是一名勇士,具有一般人所没有的坚强意志,靠精神力量,战胜了伤痛,确实很了不起!

  但是,再怎么坚强的意志,也不是万能的!那可是子弹,击中了腹部,却还能坚持住,也与晋军用的这种燧发来复枪威力不足有关,黑火药就是再怎么提纯,也比不上无烟火药的威力大呀!

  所以,这颗子弹虽然不偏不倚地打到了拓跋雍的腹部,却在与他身上甲胄的碰撞中直接碎裂了,即使强大的势能依旧打穿了皮甲,造成较大面积的伤害,可归根到底还是皮外伤,伤口很深,鲜血直流,却没有伤及腹腔内的任何要害!

  当然,黑火药子弹的威力就算再怎么不足,离得近了,杀伤力依然很强!刚才,拓跋雍是刚刚接近有效射程就中了枪,还是离得有点远,无形中火枪的威力也打了折扣,这才幸免于难,否则,早就一命呜呼了!

  然而,即便如此,拓跋雍的伤势也不轻,疼痛感让他浑身的神经如同电击一般难受,慢慢有些意识混沌,迷迷糊糊!虽然他仍然坚持屹立于马上,看似并无大碍,却已经无法指挥接下来的战斗了!

  这也就意味着,鲜卑人接下来的进攻根本无人指挥,几乎完全是一种自发行为,每个小队,各自为战,反倒瞎猫碰见了死耗子,机缘巧合下,找到了对付火枪兵的有效战术!

  火枪就是再怎么厉害,也是一种直射武器,子弹总不会拐弯吧?因此,只要鲜卑人不正面冲锋,并且保持高速移动的状态,火枪就很难打中目标,毕竟射击移动靶,要比射击固定靶难多了,命中率明显降低!

  可鲜卑人呢?却是马上民族,骑马射箭的本领,几乎人人都会!尤其是现在,他们的手里,拥有了先进的弩机,再不用像以前那样拉弓搭箭,两手全部脱离缰绳,这箭射得就更稳了,也更加精准,指哪打哪!

  过去,鲜卑人面对步兵,总是想着采用冲锋战术正面硬刚,靠冲击力击垮敌人的阵列,却忽视了以柔克刚!在这一点上,他们就不如后来的蒙古人,甚至还不如同一时代的乌桓人,放着好好的骑射战术不用,非要硬碰硬,简直是一根筋!

  现在,这些鲜卑人知道晋国火枪的厉害,也不敢正面硬刚了,竟逼得他们采用了并不常用的骑射战术,没想到效果立竿见影,自己人没损失多少,晋国火枪兵却倒伏一片!

  鲜卑人也不傻,眼见如此战术,效果明显,便开始围着晋军的阵列,开始骑马兜圈子,并寻机不断射出复仇的利箭!晋军火枪兵呢,虽然也在拿枪不停反击,却很难击中移动当中的骑兵,能不能打中,几乎全是靠运气!

  这就是司马懿急于求成,外加子弹的造价太贵,所引发的恶果!这些火枪兵们,缺乏实弹训练,尤其缺少打移动靶的经验,到了战场上,敌人不按套路出牌,他们就有点手忙脚乱,不会玩了!

  再加上火枪军的装备,也与一般步兵不同,身上的甲胄甚至不如弓弩手,又没有盾牌防护,被鲜卑人围着射箭,如同落入陷阱的猎物一般,竟毫无招架之力,伤亡不断加剧,只眨眼间,便达到了千人之众!

  此时的司马师,终于意识到,火枪虽然强大,却并不是万能的,实践证明,它根本不适合独立武装一支部队,只适用于取代传统的弓弩手,硬仗还得靠长枪兵和刀盾兵去打才行啊!

  可现在呢,该怎么办?自己本来是找鲜卑人报仇雪恨的,却不幸再度落入重围,还是在这无遮无拦的旷野上!情急之下,司马师赶忙命令所有士兵,向敌人投掷手榴弹!

  要知道,鲜卑骑兵处于高速移动当中,这个时候投掷手榴弹,多少有点病急乱投医的味道,也是无奈之举!可让司马师没想到的是,这个办法居然奏效了,随着手榴弹接连爆炸,外围移动的那些鲜卑人突然出现了一阵混乱,横冲直撞,人仰马翻!

  甭管手榴弹能炸伤多少鲜卑人马,至少动静很大!人,因为经历了之前的高柳之战,对这种声响或多或少已经免疫,不那么害怕了,可马不行啊!

  畜生最怕的就是这种突然之间的巨大响动,除非经过长期训练,已经适应,不然听到那么大的动静,而且身旁火光四起,烟尘缭绕,它们不害怕才怪,立时间,居然又炸群了!m.χIùmЬ.CǒM

  大部分的鲜卑战马,因为受惊,瞬间变成了狂躁的野兽,不是拼命把身上的骑士掀翻在地,就是四面狂奔,到处乱窜,导致鲜卑人自己先乱了阵脚,露出了明显的破绽!

  那还等什么?射击!司马师一声令下,所有士兵抄起火枪,瞄准那些已经停下来的,或者原地打转的骑兵,就是一轮自由射击,顿时击毙击伤一千余人骑,更要命的是,他们很快装上了子弹,又发动了接连的狙杀和点射!

  鲜卑骑兵在移动状态下,确实很难打中,可要是停下来,距离又那么近,哪怕是个瞎子,也能蒙中个一枪两枪的!于是,周围的鲜卑骑兵接连中弹,连续倒毙,许多人还没等安抚好胯下的战马,便魂归西天,死于血泊之中!

  眼见于此,有的鲜卑骑兵也是急红了眼,扔掉手里的大弩,抄起弯刀就朝着晋军阵列冲锋而来!还有的人呢,连自己的战马跑去哪里都不知道了,竟也徒步跟着挥刀而至,颇有些不顾一切,发起死亡冲锋的味道!

  然而,这么做却是徒劳的!晋军火枪兵越打越稳,眼见敌人冲过来,调转枪口,就拿子弹招呼,还没等他们近前,就被打成了蜂窝!这些鲜卑人虽然勇猛,却连短兵相接的机会都没给他们,便亡命于阵前,实在是死得太窝囊了!

  但是,鲜卑人毕竟人多,如果一起冲过来,晋军火枪兵还真有点应接不暇,最后,到底还是不得已与敌人展开了一场白刃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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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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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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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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