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山的南坡,坡度最缓,大概不超过二十度角,放眼望去,仿佛一马平川,可直达山顶,攀爬起来,几乎没什么难度;另外三面,坡度就相对陡峭了,尤其是北坡,倾角大概达到了四十五度以上,虽然还算是个坡,却没比九十度的悬崖强哪去,想从这里爬上山顶,难度相当大!
所以,火枪军的防御重点,必然是南坡,也在此处设置了最多的报警机关!果不其然,是夜,鲜卑人就是从南坡摸上来了!
因为司马师早有防备,全军上下,就连晚上睡觉都睁着半只眼睛呢,突然听到报警声,所有人立即进入阵地,各就各位,司马师更是亲临前线,还亲手点燃了一根奇怪的导火索!
大家不要误会,所谓阵地,其实就是火枪军在山上借助小树和岩石等自然屏障,外加粮包和马车堆出来的掩体,可不是修建工事,挖掘出来的战壕和散兵坑!
另外,那根导火索,是什么东西?难道是地雷?炸弹?不是的!目前的晋军,没有这种东西,这是司马师精心设计的,照明装置的启动机关!
火枪军害怕夜袭的原因,是看不清,晋军又没有像汉军那样的照明弹,司马师只能采用土办法,悄悄在南坡上,设置了若干个浇上火油的草木堆,并以长长的导火索连接在一起,如果那些响器被敌人触动时,点燃导火索,就能引燃那些火堆!
这些草木堆一旦燃烧起来,火光就能把整个南坡照亮,到时候,偷袭的鲜卑人将无所遁形,晋军便可以拿火枪招呼他们,令其再吃一顿花生米,挫败他们的夜袭!
果然不出司马师所料!就在火堆一个个被连锁引燃后,所有人立刻看到,密密麻麻的无数鲜卑人,正在悄悄爬山,而且速度很快,距离山顶的阵地,已经很近了!
还等什么?开枪!司马师一声令下,阵地上的火枪兵们,瞄准那些欲图偷袭的敌人就是一轮齐射!在火光的照耀下,目标十分清楚,几乎弹无虚发,随着一阵阵惨叫声传来,首批敌人,纷纷倒地,死伤无数!
眼见于此,司马师嘴角上扬,露出一丝微笑;那些晋军士兵们,更是情绪高涨,意犹未尽,连忙换弹,准备再次发起攻击,消灭更多来敌!
哪曾想,这一次鲜卑人学精了,遭到步枪阻击以后,竟一个个趴在了地上,再也不抬头了,像虫蛇一样,贴着地皮,还在缓缓蠕动前进!
我们都知道,其实这叫匍匐前进,但对古人来说,还真是件新鲜事!在冷兵器时代,即便是有弓弩这种远程武器,也没有人会在战场上趴着前进,可在热兵器时代,却是步兵最基本的战术动作,身处于子弹乱飞的战场上,不降低身姿,那不是找死嘛!
奇怪,鲜卑人怎么学会了匍匐前进?这玩意,还用学吗?只要不缺心眼,便能无师自通!就算匍匐前进的动作不标准,与现代还差得很远,鲜卑人也知道,只有趴下,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对面火枪的攻击!
王八爬,谁不会啊!样子是丑了点,但效果可不错!晋军火枪兵们已经装好了子弹,准备继续射击,却发现找不到目标了!鲜卑人都在地面上爬呢,射击角度不够,很难瞄准啊!
因此,火枪军第一轮齐射过后,这第二轮射击,只听到稀稀疏疏的几声枪响,大部分人都没开枪!打出去的子弹也基本无效,一个鲜卑人也没打着!
这些士兵,为什么自觉地停止了射击呢?因为晋国工业水平太差,每颗子弹的造价实在太高,从他们被招入火枪军的那时起,就被灌输了一个思想,争取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要是有谁敢乱放枪,浪费子弹,有可能遭受处罚!
也正因为如此,目标都瞄不准的情况下,谁敢乱开枪?晋军的反击势头戛然而止,许多士兵,为了瞄准趴在地上的鲜卑人,甚至把自己的身体探出了掩体外,打算以更高的斜射角度击杀敌人,却忽视了自我防护!
就在此时,南坡上的那些鲜卑人,突然跃起,并迅速用手里的弩机,发动了一轮齐射!无数箭矢朝着晋军阵地飞袭而来,那些暴露在掩体外的火枪兵们立马遭殃,顿时造成了小范围伤亡,至少有二百多人同时中箭!
自从火枪军来到幽州,参加战斗以后,这还是第一次出现伤亡!司马师眼见于此,马上明白了,这伙鲜卑人不服火枪的威力,悄悄摸上来,是为了与自己的军队,来一波对射,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汉人工匠为鲜卑人制造的大弩,威力可不弱,距离近了,杀伤力也不差!
虽然这二百多人的伤亡,对于一万人的火枪军来说,只是九牛一毛,司马师亦心疼不已,怒发冲冠,当即下令,用手榴弹招呼他们!你们不是趴在地上,没法用枪打你们吗?尝尝手榴弹的厉害!ωωω.χΙυΜЬ.Cǒm
司马师一声令下,前沿阵地上距离鲜卑人最近的两千余士兵,立即执行,拉线引火,便朝鲜卑人的密集区域扔了过去!
那可是两千颗手榴弹啊,同时落下,可够这帮鲜卑人喝一壶的,就算他们大部分还趴在地上,可以有效避免弹片飞溅杀伤,也被炸了个七荤八素,稀里哗啦,顿时死伤不下千人!
有些鲜卑弩手,虽然侥幸躲过了手榴弹的袭击,却在想要起身再次射击时,立时遭到了火枪的密集攻击,几乎全被打成了筛子!鲜卑人这波攻势,严重受挫,已经有人放弃进攻,撒丫子往山下狂奔!
目睹鲜卑人的攻势退却,司马师长出了一口气!岂料,还没等他放松下来,身后的北坡方向,突然出现了敌情!
大股鲜卑人,数千之众,居然不知何时,悄悄沿北坡而上,其前锋部队,已经爬上山顶,与那里的晋军将士们,展开了白刃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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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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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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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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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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