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经天纬地刘纬马云禄张琪瑛>第六十章:危急时刻
  这个场面,可太过戏剧性了,也是汉军这种阵法一个新发现的漏洞!赵云也没想到,这帮康居人,居然勇猛至此,不顾性命安危,就敢这么硬往阵里冲!

  要知道,汉军本来就已经收缩了阵列,此时的阵内,人员十分密集,可谓人挨着人,人挤着人!

  康居人“神兵天降”,突然从头顶跳进汉军人堆里,立时便会陷入重围,遭到汉军将士群起攻之,可谓九死一生,不,应该是十死无生!

  可即便如此,这帮家伙依然敢于往阵里跳,足以可见,眼前的康居步兵,绝非乌合之众,勇猛无畏,不惧生死,简直就是一群亡命之徒!

  这就有点奇怪了!这帮被康居人征服的二等公民,为主子作战,何必如此舍生忘死?连自己的性命都不要了?值得吗?

  有一种心理学现象,叫“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询资料了解一下,它就可以大概解释这种诡异的现象!

  另外,我们此前也用蒙古人征服者的例子,做了解释,总之一句话,有时候,鹰犬走狗发起狠来,比他们的主人还要凶恶!

  受尊重的需要,是人类的本性,当了走狗和奴仆,又想获得尊重,就必须玩命表现,不择手段,不计代价!

  然而,狗就是狗,一朝为狗,将永世不得翻身,妄图通过积极表现,就想摆脱卑微的地位,几乎是不可能的!表现得好,主人无非多赏你几块骨头罢了!

  除非有那么一天,这些鹰犬能反过来咬死自己的主人,可他们又不敢!怎么办?就只能是背靠着主人,冲着别人逞凶发狂,以彰显自己的地位和存在感,获得微不足道的满足和骄傲!

  这就是那些二等公民,打起仗来,居然比康居人还要凶悍的心理根源!高额赏金?有命赚,没命花啊,根本不值得他们如此拼命,与其说是为了钱和利益,不如说,他们是为了重温一把当人的感受!

  试想一下,如果换成是魏军士卒,明知道必死无疑,他们敢这么贸然跳进汉军阵内吗?肯定不敢!而康居步兵却敢,且毫无畏惧,前仆后继!

  尤其是那个艺高胆大的康居猛士,居然凭借“盾上漂”的绝技,一口气直接冲到了赵云的面前,看来他已经抱定必死的决心,欲百万军中,取敌上将首级啊!

  赵云也是被惊得目瞪口呆!等他发现情况不妙,从震惊中缓醒过来时,敌人的弯刀,已经挥向了他的脖颈,想要抵挡已经来不及了!

  赵云竟会如此木讷迟钝?怎么可能!他也是大意了,有三个没想到!

  赵云第一个没想到的是,康居人竟然作战如此勇猛,不惧生死,这个我们已经说过,不再赘述;第二个没想到的是,这个康居勇士踩过那么多块盾牌,硬是重心稳稳当当,没摔下去!

  要知道,他的脚下可是盾牌,而盾牌的下面,是活生生的人,不是坚固的柱石!

  按照赵云的想法,这要是一脚重重踩上去,下面的人肯定支撑不住,只要一软,这家伙便会跌落,怎么可能连续踏过那么多块盾牌,却没有失去重心呢!

  赵云第三个没想到的是,这名康居勇士出刀速度竟会如此之快,显然武艺高超,绝非等闲之辈!倘若是一般水平的小喽啰,这一刀,赵云肯定躲得过去,可眼下,却很难躲过去了!

  尤其此时,赵云身边簇拥着几名保护他的汉军士兵,与之距离太近,几乎贴得紧紧的,赵云即便想躲,也受到了限制!他本来可以向后一仰,躲过这一击的,却发现背后的卫兵,阻挡了他躲避的空间,根本仰不过去!

  完蛋了!我一生驰骋沙场,功成名就,难道今天,要在此地阴沟翻船,死在这无名小卒的手里吗?此时的赵云,感到脖子附近一凉,脑海当中,蹦出了这样的念头来!

  谁料,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刹那间,赵云左右的两名钩镰枪兵,手疾眼快,从斜侧四十五度方向,朝着高高跃起的那名康居勇士,同时刺出一击,顿时扎穿了他的双肋,力气之大,竟然硬生生地止住了他向前滑跃的动作,直接把人叉在了空中,随着鲜血喷涌而出,这家伙很快翻了白眼,一命归西!

  赵云虽然得救了,却因为离得太近,被溅得满脸都是血,他也不知道刚才对方这一刀,到底伤到自己没有,赶紧摸了一把脖子,却蹭了一手血,也不知道是自己的,还是那短命鬼的,惊魂未定的他反复确认之后,才发现自己没有受伤,却被那康居猛士削断了胡须!

  赵云也有胡子吗?可能有许多人,受各类影视剧和游戏的影响,一直认为,赵云是个没有胡须的英俊形象,可实际上呢,古代男人,哪有没胡子的?没胡子的,那是太监!

  其实,赵云也是个“美髯公”,留着长长的胡须,在汉代,这是美男子的典型特征!可眼下呢,他蓄留了多年的长胡须,被敌人一刀砍断了,下巴上就剩了点断茬,简直是狼狈不堪!

  赵云一生征战,百战百胜,哪经历过这个?简直是奇耻大辱,立时羞愤难当!然而,他根本没有生气的时间,因为汉军阵列,竟被康居人冲击得不成样子,已接近崩溃!

  这是怎么回事?不是说康居人跳进阵内,必死无疑吗?就连那个朝赵云冲过来的猛士,也是殒命当场,阵列怎么会被冲破?

  这些,都没错,可架不住冲上来的康居人越来越多啊!刚开始冲进汉军阵内的康居人,当场便被绞杀,但很快,汉军就杀不过来了!

  人数占优的康居人,如潮水一般涌了上来,纷纷跳进汉军阵内,随着人数越来越多,竟开辟出若干小块阵地,与汉军当场厮杀起来,并里应外合,冲击汉军阵列最外面的一道防线!

  虽然此刻,汉军将士们已经开始自发地三五成群,相互配合,节节奋战,可局面却愈发危急,赵云还哪有闲心生气发火?他必须赶紧应变!

琇書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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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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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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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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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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