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谁也没想到的是,塔克什此刻,放下了手里的白旗,居然拔出腰里的佩剑,把心一横,狠狠砍向了自己的左臂!
“咔嚓……”随着一声沉闷之响,塔克什的左臂,从胳膊肘往上一点的位置,被齐刷刷地砍断了,鲜血立时如喷泉一般涌出,溅得满地都是!
“你……你这是干什么!”阿里塔莫斯当场惊呆了,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连忙问道!
“呃……我愿意用这条胳膊……赎罪……”断臂的剧痛传来,塔克什差点当场昏过去,疼得满头大汗,面色惨白,却还是坚持着,道明了他这么做的理由!
“哼!一条胳膊,就能抵消我儿子的性命吗!”显然,塔克什的苦肉计,没能彻底打动阿里塔莫斯,他冷哼一声,不屑一顾,嗤声回应道!
“战场上……是你死我活的较量,谁知身份贵贱……贵国王储,宁愿战死,也不投降,可敬可佩!皇帝陛下……若还是不肯罢休,无异于玷污了牺牲勇士的英灵……谨以一条臂膀……祭奠勇士!”塔克什疼痛难忍,大口喘着粗气,却一口气说了许多话,慷慨激昂,不卑不亢!
塔克什这段话,有好几层意思!其一,他是在告诉阿里塔莫斯,你儿子的死,纯属是一场意外!
刀剑无眼,沙场无情,他又没告诉我自己的真实身份,我哪知道他是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你儿子死于双方的战争之中,我是没有什么责任的!m.xiumb.com
其二,你儿子的死,不是屈辱,而是光荣,倘若他打不过我们,就为了保住性命,屈膝投降了,岂不是丢了你这个皇帝的脸和当爹的脸吗?
战败了,宁死不降,英勇就义,才是帝国王储的风范,否则他还有什么颜面当这个王储,有脸将来继位为皇帝?因此,他的死,也是一种必然,我们杀了他,反而还成就了他不屈不挠的美名呢!
其三,话说到这个地步,你阿里塔莫斯也得好好想想,倘若执意非要灭掉我花剌子模人,不是给儿子报仇,而是往他的脸上抹黑,令死者在天英灵,不得安息!
我塔克什对此,本来就没有什么责任,但是,我却对你的丧子之痛感同身受,愿意以断臂之痛来救赎其罪,打消你的怒气!你见好就收,才是最佳的选择!
不得不说,塔克什这家伙,口才还真不错,几句话,就把阿里塔莫斯说得一愣一愣的,再加上他亲手砍断自己胳膊的情景,实在令人震撼与惊讶,阿里塔莫斯内心的仇恨,居然稍感释怀,丧子之痛,似乎也不那么揪心难过了!
况且,塔克什说的也对啊!作为彪悍尚武的游牧民族,康居人本来就以战死沙场为荣,苟且偷生为耻。自己的儿子,身为皇储,能身先士卒,与士兵们并肩作战,英勇无畏,不惧生死,堪当勇士!
他为什么不能战死?难道打仗,只能死普通士兵,不能死贵族皇储?没有这个道理!
倘若我执意复仇,非要灭掉花剌子模人,多少有点公报私仇,不能一碗水端平的感觉,其他康居士兵眼见于此,会不会失望不满?
阿里塔莫斯想到这里,连忙环顾了一下周围诸人,发现他们的视线,全都锁定在塔克什的身上,而且目光当中,竟露出一丝肃然崇敬之色!
显然,塔克什突然的举动,打动了大多数康居武士之心!在这些野蛮人心目中,塔克什这种为了自己的族人,甘愿自断臂膀的做法,令人敬佩,值得欣赏,不愧为英明之主!
这个可恶的家伙!阿里塔莫斯忽然感觉自己有点骑虎难下了,明知道塔克什是在装腔作势,却不得不考虑死去儿子的名声,以及康居普通士卒们的感受,无法按照原计划灭掉花剌子模人了!这可如何是好呢!
“你究竟想怎样!”阿里塔莫斯拿不定主意,干脆把皮球踢给了塔克什,质问他这件事,究竟该如何收场!
一条胳膊,显然是不够的,阿里塔莫斯绝不甘心就这么轻易放过塔克什和花剌子模人!其实,他这么问,就是想听听,塔克什除了能赔上这条胳膊以外,还能开出什么令自己感兴趣的条件!
“火神在上,立誓于此!皇帝陛下,要是肯放过我花剌子模人,我们愿意世世代代,做大邦上国的奴仆,任凭驱使!”塔克什捂着断臂的伤口,似乎痛楚稍稍减轻,说话也有了些底气,仰天发誓,许下重诺!
“哦?”阿里塔莫斯听塔克什这么说,眉头一挑,似乎来了点兴趣!
奇怪,这个条件,或者许诺,意义大吗?好像只是一张空头支票啊!阿里塔莫斯就这么容易糊弄?
我们说过,花剌子模人此前是在贵霜帝国的统治下,而贵霜帝国其实是大月氏人建立的国家!花剌子模人,其实与康居人和月氏人都没有什么深仇旧怨,但是,康居人却与大月氏人是世仇和宿敌!
此前,阿里塔莫斯为什么要派兵攻打花剌子模人?其实,就是想教训教训花剌子模人,使他们认清形势,脱离贵霜帝国而倒向自己,从而扩张康居帝国的版图!
换言之,阿里塔莫斯的策略,是连打带拉,胡萝卜加大棒,主要还是为了征服花剌子模人,而不是灭族!只是事情出现了意外,他没想到,过去孱弱不堪的花剌子模人,居然强大起来了,不仅打败了自己派去的军队,更是误杀了自己的儿子!
此前,阿里塔莫斯不顾一切,对东迁的花剌子模人穷追不舍,是因为被仇恨和愤怒冲昏了头脑!眼下,他的怒气消了一半,仇恨也减轻了许多,就想起了自己的初衷!
征服,才硬道理!否则,灭了花剌子模人,谁来耕种那块土地?谁给我缴纳赋税钱粮?或许,从长远打算来看,饶过这些花剌子模人,似乎更为妥当!
可问题是,自己率军跑了那么远的路,跋涉千里万里,好不容易追上他们了,岂不是都成了无用功吗?白白浪费了那么多军械钱粮,这笔账可怎么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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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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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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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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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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