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经天纬地刘纬马云禄张琪瑛>第十三章:把握契机
  前文说到,深寒倒行逆施,激起本族内乱,造成了先灵部与参狼部之间,实力的天平出现了严重的倾斜,曲於认为此乃天赐良机,本想立即出兵讨伐,却不料遭到了迷当的反对!

  曲於见状,惊讶不已,心里也是疑窦丛生!这小子,什么意思?难道他不想报仇吗?如此良机,还不出兵,更待何时?怎么还反对?莫非身为先灵部出身的他,还是不忍心杀害自己的亲叔叔深寒?或者……这小子,别是有什么异心吧?

  想到这里,曲於不禁有些紧张起来,心里提高了警惕!毕竟先灵数千族人初来乍到,肯定与迷当更加亲近,他们会不会成为隐患,随时可能造我的反呢?

  其实,曲於的担心多余了,迷当接下来的一番解释,令他恍然大悟,茅塞顿开,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会反对出兵!

  迷当分析说,虽然先灵部发生内乱,实力大打折扣,可是深寒仍有三千精锐,龟缩在坚固的洱海城内,易守难攻,若贸然前往征伐,能不能打得下来暂且不论,损失肯定很大!

  正所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就算此战歼灭了先灵部,擒杀了深寒,参狼部的损失,也肯定不小,一场惨胜,绝非明智的选择,两败俱伤的局面,恐怕会令其他羌人部族,有了可乘之机,到时候,西海南北的水草地,也许就都保不住了!

  曲於闻听此言,觉得很有道理,同时对迷当更加刮目相看了!这小子,高瞻远瞩,很有大局观念,战略眼光,与自己明显不在同一个层面上,分析问题,更是逻辑缜密,头头是道,确实不同凡响!自己果然没看错人!

  可是,如此良机,难道就白白错过了吗?两个部族间,战争持续了百年,好不容有机会彻底结束争端,战胜对手,就这么眼睁睁地放弃这次的机会,也实在太可惜了吧!曲於虽然觉得迷当的意见很有道理,却也十分不甘!

  迷当看出了曲於的不情愿,接着便给出了解决之策!原来,他反对出兵,不是坐失良机,而是计划着用最小的损失,取得最大的胜利!根据俄何烧戈提供的情报,迷当了解了先灵部内乱的起因经过,获知了深寒想要迁居汉地的企图,胸中顿时有了谋划!

  既然这家伙,迟早会放弃洱海城,那参狼部干嘛还要费劲巴力,拼上那么多伤亡,强攻城寨呢?等他举族搬迁,离开之时,参狼部直接派兵去占,兵不血刃,不费吹灰之力,便白得一座城寨,何乐而不为之!

  这个想法,倒是没错,可是一座冷冰冰的土石城,对游牧民族来说,有什么用?攻打先灵部,报仇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目的,还是要缴获牛马和人口,包括财富和物资,如果这些,都被深寒带走了,毛都没捞到,岂不是太可惜了?

  迷当此人,比别人高明,就高明在这,他会算账!人不能太过贪婪,要学会更加实际,你的投入多少,产出多少,比例适当,能够获利,便可为之,总是指望一本万利,那不现实,而且还容易因为贪心不足,涉险冒进,而折了老本!

  几乎是零成本的投入,便能占领洱海城,并且收获西海之南的大片水草地,这种买卖,太划算了,还要啥自行车啊!届时,参狼部将一跃成为西海诸羌最强的一支部族,这个结果,已经可以算是巨大的收获了!

  更何况,事情还远不及于此,迷当没有忘记对深寒的刻骨仇恨,绝不可能就这么轻易放走仇敌,他还留有后招,如果成功,深寒必死无葬身之地,而且他的财富,以及牛羊和人口,亦尽在掌握!

  洱海城虽然是座简陋的城寨,可毕竟是座军事要塞,易守难攻,迷当绝不会犯那个傻,派善于骑兵作战的勇士们强攻城池,可深寒一旦弃城而走,机会不就来了么!

  深寒想要从西海迁往汉地,路途遥远,就算离最近的汉人城池西平,也有数百里的路程!如果他率领的只是一支骑兵部队,那速度肯定很快,追也追不上,但若举族迁徙,拖家带口,扶老携幼,赶着牛羊,拖着沉重的物资和财富,速度可就慢了!

  因此,迷当并不急于出兵,就是在等着深寒举族迁徙,届时他只需率领一支精锐骑兵,便能追上他们的队伍,在无遮无拦的旷野荒原上,深寒的军队无险可守,面对数量远胜于他们的参狼部骑兵,岂有招架之力?www.xiumb.com

  当然,在旷野之上交战,也同样会造成一定伤亡,而且搞不好,首恶元凶深寒和娩巳,会骑快马突围走脱,如此岂不是放跑了仇人?所以,迷当不会选择如此方式,贸然进攻深寒,他精打细算,最终选择了伏击的方式!

  湟水,是一条发源于青藏高原,流经西宁市,最终注入黄河的重要支流,它的流域范围内,地形地貌十分复杂,多见峡谷和盆地形态,有些地方,十分险峻,最适合打伏击!

  迷当料定,深寒此去西平,必然要走河谷,因为拖着那么多沉重的物资,只靠人背马驮,猴年马月能到目的地?而利用木排(类似于竹筏),靠水路运输,就省力也快捷得多了!

  另外,驱赶着那么多牛羊迁徙,也需要大量喂食草料,河谷地带,牧草茂盛,就地取材,便能饲喂,岂不省事!除非深寒是昏了头,否则肯定要走河谷!

  因此,迷当完全可以事先便率兵去往河谷,在深寒的必经之路上,找个合适的地形,设好伏击圈,守株待兔!一旦对方钻进圈套,受地形所限,不仅毫无还手之力,还能将他们一锅端,不使走脱一人!

  迷当的计划,可谓天衣无缝,精彩绝伦,曲於听过之后,忍不住拍案叫绝!

  然而,这才哪到哪啊,擒杀深寒,只是迷当整体谋划的冰山一角罢了,他接下来的一番说法,更令曲於惊骇不已,难以置信,不禁暗呼:这小子,太厉害了,我不如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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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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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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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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